资源描述
《佳兆业物业集团硬资源招商奖励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快速完成的硬资源的招商任务,解决
硬资源空置问题。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物业集团全体员工(即员工参与硬资源招商工作可得相应奖励)。
2.2 适用于空置期 6 个月以上的硬资源招商项目,具体明细需报集团经营职能审批方可适用。
*注:硬资源包括项目里的基站、广告位、场地、仓库等。
3、主要内容
3.1 奖励方式
完成招商时间
1-2 个月
3-6 个月
招商奖励(租赁期限一年或一年以上) 月租金*100% 月租金*50%
招商奖励(租赁期限一年以内) 月租金*20% 月租金*10%
*注:经营职能人员招商奖励按上述奖励方式的 50%来核算。
3.2 硬资源招商操作流程:
3.2.1 招商人员联系客户后,须与客户、硬资源所属物业服务中
心第一负责人确认客户,并以邮件方式发分公司经营职能、财务职能
备案。
3.2.2 招商人员与客户进行洽谈,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须联合经营、采购职能与客户签订《洽谈记录表》。
3.2.3 硬资源所属物业服务中心凭《洽谈记录表》对合同发起报
批。
3.3 奖金发放操作流程:
3.3.1 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计算招商奖励。
3.3.2 经营职能每月月底进行统计、核实当月招商奖励。
3.3.3 经营职能汇总月度招商奖励明细,报财务职能、行政及人力资源职能审核。
3.3.4 审核无误后,由经营职能于次月 3 日前发起报批。
3.3.5 招商奖励将由行政及人力资源职能与工资一并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
3.4 要求
3.4.1 硬资源招商中涉及到广告内容的部分,不得涉及其它地产、医疗及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3.4.2 招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3.4.3 招商过程中保持公司形象,不得出现欺瞒客户等行为。
3.4.4 客户如对物业承租条件或物业产权方面有所疑问,可向硬资源所属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3.4.5 适用的硬资源招商项目需报物业集团经营职能进行审批,时效为 6 个月,6 个月后如有需求请重新报起审批。
4、附则
本制度由物业集团互联网社区管理中心制定,其解释权归物业集
团互联网社区管理中心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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