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全体员工更好地了解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联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教育培训内容第三条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第四条 安全科学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教育。第五条 安全意识及劳动纪律教育。第六条 典型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典型安全事例教育。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第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及主管安全生产领导;(二) 安全生产管理
2、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三)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一线员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自觉接受教育。公司级教育主要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及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及管理技能。第八条 新职工的“三级”教育(一) 公司级教育: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进行宣贯和讲解。(二) 部门(车间)级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主要内容是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劳动保护用品的
3、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三)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有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第九条 换(复)岗人员教育 对因工作需要变换或请三个月以上长假复工职工的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新岗位的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操作技术知识、设备常见的故障及排除方法,以往该岗位发生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第十条 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的教育由各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内容是“五新”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及可能带来的危害,采用“五新”
4、后新的操作方法。第十一条 日常教育不拘形式、时间和场所,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现象应及时进行教育。第四章 教育培训形式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可根据各自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开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图片展、多媒体、墙报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第五章 教育培训考核第十三条 凡参加培训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培训时间和纪律。第十四条 参加培训人员须经书面考试,考试成绩及安全知识竞赛成绩都应登记存档。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统一管理保存。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创联集团公司科技军工部。第十七条 本制度修改权属创联集团公司总经理。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