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差旅费管理作业指引编制:黄海东日期:2013-10-10审核:xx日期:2013-10-10批准:xxx日期:2013-10-10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2.4B按照“xx行动”要求改版xxxxxx.10.18C/1根据新的授权制度文件修改王佑尹xxxxx.7.18D/0根据x架构调整修订陈云峰xxxxx2013.9.10E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修订黄海东xxxxx1目的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降低费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差旅费、会议费的开支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公司3术语和定义公务出差:一切因公外地
2、出差,包括业务、会务、培训。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会务费、培训费。4出差过程控制4.1 出差申请4.1.1集团本部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以下级别的员工出差必须填报出差申请审批流程,详细注明出差行程、事由、费用预算,经核准后方可出差,不按规定申报手续的员工,原则上不接受出差费用报销申请。4.1.2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应提交请示报告,详细列明考察的目的、任务、行程安排、费用预算。严禁借考察名义旅游观光,如发现员工借考察名义旅游观光的,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按集团人事制度通报处理。4.1.3集团本部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出差,报人事企管部备案。4.2 工
3、作交接4.2.1 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在公司原应办理的相关业务,可以妥善交办给公司其他人员跟进或处理,并将工作交接情况及时知会直接上级。4.2.2 重要事项需要出差人员亲自处理的,出差人员应继续保持对接。4.3 票务预订及出差通知4.3.1 有公务出差安排的部门,须将出差信息提前一个工作日知会人事企管部(综合部)。4.3.2 人事企管部(综合部)根据5.1.1条,可为出差人员提供票务预定服务;4.3.3 如出差目的地设有下属公司,可由人事企管部(综合部)通知其综合部安排接待事宜。4.4 工作开展4.4.1 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合理选择交通工具,保持通信畅通,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登录OA系统。
4、4.4.2 按照公司要求准时抵达目的地后,应主动与相关人员联系开展工作,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正常抵达目的地时,应向直接上级或相关人员说明。4.4.3 出差人员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理解并服从下属公司的相关安排,维护集团公司良好形象。4.4.4 出差人员应坚持廉洁自律,一旦发现舞弊行为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查处。4.4.5 出差人员应注重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出差任务,若因故需延长出差时间,需按规定程序请示上级后方可延长。4.4.6 工作完成后应主动返回集团公司,若发现无故、故意在目的地或其他地点逗留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5 工作汇报4.5.1 部门负
5、责人以下人员出差时,每两天至少应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一次。4.5.2 部门负责人出差时,需每天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一次。4.5.3 如有重要事项,出差人员均可随时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4.6 费用支出4.6.1 费用预支:可凭出差申请审批流程申请预支出差费用,预支金额不得超过出差预计费用。4.6.2 费用支付: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出差人自行支付,出差目的地所在的下属公司只提供协助安排,不垫付相关费用。4.6.3 费用报销:出差返回公司后一周内结算出差费用,不能出具出差申请审批流程的费用报销,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不予审批,计划财务部不予审核、报销。4.6.4外出参观考察,应在返回公司一周内向分管领导
6、提交高质量考察报告,该报告经分管领导认可后,方可报销参观考察相关的差旅费用。5费用控制标准5.1 交通费5.1.1 交通工具的选择5.1.1.1 出差人员视具体情况选乘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经济舱)等往返,由人事企管部(综合部)提供机票预订服务。下属公司总经理、集团部门负责人(含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人事企管部(综合部)与出差目的地所在的下属公司综合部可提供机场往返的接送服务。5.1.2 交通费的报销5.1.2.1 到达出差目的地的市内交通费可凭票限额报销,具体标准为地区40元/天/人、省会城市和经济特区60元/天/人、港澳地区80元/天/人,如有超支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
7、批。5.1.2.2 在出差期间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地铁)出行,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确因业务需要乘坐出租车的,报销时应在车票上注明时间、事由、起止地;原则上出租车费用不超过100元/天/人,超支部分需按经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审批。 5.1.2.3 因业务特殊需要,必须聘请外来人员支援工作的,其往返的路费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可据实报销。5.2 住宿费5.2.1公司员工出差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标准见下表。序号职务(级别)住宿费标准港澳地区特区、省会城市其他地区1集团总监及以上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2下属公司总经理、集团部门总经理700元/晚500元/晚400元/晚3集
8、团部门副总经理、下属公司副总经理600元/晚450元/晚350元/晚4集团高级经理、资深经理、下属公司部门总监500元/晚400元/晚300元/晚5集团职务经理、高级技术人员、下属公司部门经理、下属公司职务经理、主管及以下400元/晚300元/晚250元/晚5.2.2上述住宿标准是按入住单人间设定。集团部门副总经理、下属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下级别员工出差,如两人以上且为同性须选择入住双人间,双人间住宿标准按出差人对应的单人住宿标准平均值上浮30%。5.2.3 以上标准为出差住宿最高标准(集团公司每年根据物价涨幅比率进行标准评定),各下属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下浮调整。5.2.4 出差目的地为集团下
9、属地区公司,出差人员应提前告知地区公司综合部,综合部根据出差人员级别安排协议酒店入住。5.2.5 出差人员外地参加会议、学习班、培训等,由组织者统一安排住宿和交通工具的,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授权逐级审批后,费用可据实报销;5.2.6 住宿费必须列明住宿天数,对单价、住宿日期等项目内容不全的、手续不完备、有涂改现象的单据,一律不予以报销。5.3 出差伙食补助5.3.1在公司所在地区域内办事的,不视为出差,不发出差伙食补助; 5.3.2 外地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如下5.3.2.1出差地为港澳地区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150元/天;出差地为省外,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天;
10、出差地为省内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80元/天。5.3.3 出差目的地为集团下属地区公司(地区公司有员工食堂),出差人员应提前告知地区公司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出差人员于员工食堂就餐,不再单独报销伙食补助。5.3.4如出差人员已报销出差伙食补助的,不再另行报销出差期间就餐费。5.3.5出差人员在集团内各公司间出差并由出差地所在公司安排接待的,严格按照人事类内部接待相关标准作业指引的规定执行。5.3.6如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的,按公司业务招待费相关制度处理,但要按招待餐次相应减少出差伙食补助。5.3.7集团副总裁及以上级别员工,出差期间的就餐费可以实报实销,不再另行报销出差补助。5.3.8出差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如属于自行组织的,出差补助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如属于组织者安排用餐的,可据实报销,但必须提供组织者的相关证明文件;5.3.9参观学习以外的其他费用,报销人在报销时不得混同其中列报。5.3.10出差人员购买车站、餐车茶座的费用一律自理。5.3.11集团及下属公司司机出车本市以外,在出差地过夜的每天享受50元的出车补助。5.4 其他5.4.1 差旅费用报销以不超出本部门费用预算为限。5.4.2经集团分管副总裁批准的其他出差费用,可实报实销。6支持性文件WT-WI-HR20内部接待相关标准作业指引7相关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