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项 目 编 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劳务作业内容: 甲方有权视乙方完成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对分包范围内劳务内容和数量进行调整,乙方服从。调整通知书提前 天送达。 2、 分包工作期限 2.1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为: 天。 2.2工期如需顺延
2、,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已签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 ,本工作必须达到业主质量评定标准: 。 4、 合同价款 4.1本合同的暂定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最终价格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 4.2本合同单价(包括各项劳务单价,详见附表一)均为一次包死,不予调整。 4.3本合同价已包括了甲方应给乙方的所有款项,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付款义务。 5、 工程量确认 5.1 由乙方按月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核定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3、甲方不予计量。 5.2 乙方在开工后的每月 25 日至 28 日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提交当月劳务结算所需资料一式 3 份(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结算结算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收方记录等相关资料)。乙方不按约向甲方提交劳务结算相关资料,甲方当月不予计量。 5.3 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报的劳务结算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乙方,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 5.4 本合同内容
4、,乙方应在工作任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末次验工结算单(在劳务结算单上注明“末次结算”字样)及相关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若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则进行封帐,以审核结果为末次劳务结算;若有异议,则按5.3条款的程序办理。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上报末次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则甲方视乙方上月的计价为本合同内容的末次计价进行封帐。封帐后未进入末次劳务结算单的其他内容一律视为不存在。 5.5 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和图纸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6、 甲方
5、的权利、义务 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6.2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作业指导书、基线等)。 6.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电力、管线接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6.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5审核乙方提交的劳务结算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甲方督促乙方确保先行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其下属农民
6、工工资时,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6.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6.7负责对乙方劳务用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6.8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9负责与发包方(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6.10 施工过程中,末次劳务结算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履行本合同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6.11与乙方签订并遵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廉政责任协议。 7、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
7、方能进场作业。 7.2 作业班组进场后,应在7天内提供签章的班组全部作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甲方备案。 7.3 应尽量保证班组作业人员的稳定,作业人员变动不超过花名册的20%。如退场作业人员,应提前3天书面告知甲方,新增作业人员在7日内提供相应的作业人员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到甲方备案,如人员变动超过20%时,乙方工地代表必须在7日内重新提供签章的全部作业人员花名册到甲方备案。 7.4 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作业人员花名册不定期进行现场点名,乙方工地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如人员有出入,乙方必须在3天内重新提供正确的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未能按要求备案的人员离开施工
8、现场。 7.5按照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审核的考勤表,编制工资表,在甲方拨付劳务结算款时,乙方应首先支付劳务人员劳务费(劳务人员在工资表上签字),并由乙方将劳务人员签字后的工资表在乙方驻地公示,同时交甲方备案。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劳务费,甲方在拨付劳务结算款时,有权直接先行代乙方支付乙方劳务人员劳务费。 7.6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 7.7 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工作。 7.8 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接受甲方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7.9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
9、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10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 7.11 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 7.12 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
10、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7.13 乙方应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其下属农民工工资的义务,未履行该义务时,接受甲方所采取的相应解决措施。 7.14 按甲方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15 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7.16 严格服从甲方指令。 7.17 与甲方签订并遵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廉政责任协议。 8、 双方驻工地代表 8.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职务: ,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劳务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 8.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11、 ,职务: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相关事宜。 专兼职安全员 ,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8.3 双方约定: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甲方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劳务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 9、 支付 9.1 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9.2 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9.3 甲方应付款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如工程量增减,双方应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9.4 双方约定
12、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 5%作为履约保证金,扣留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5 所支付款项,甲方应与乙方委托的代理人或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付款对象、方式和金额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 9.6发包人(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10、 安全文明施工 10.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10.2 乙方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中工作或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按照甲方制订的安
13、全防护措施进行。 11、 材料供应 11.1 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由甲方按合同工程量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按计划供应给乙方,详见附表二材料供应清单。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如果发生丢失、毁损、变卖、超耗等情况,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从乙方结算的劳务费中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11.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采购部分不构成工程实体的辅助材料,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责令其替换合格材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11.3 乙方按11.2条款约定采购材料,必须以自己企业的名称对外进行采购和签订相关合同;不得书面、口
14、头使用甲方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 12、施工检查与验收 12.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施工,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12.1.1施工规范:按 ;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标准; 12. 1.2验收标准:按 标准验收;执行 标准; 12.1.3质量等级:达到业主质量评定标准 。 12.2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返工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 12.3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此前,不得隐蔽。 12.4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人员旁站、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满足甲
15、方的要求。 13、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13.1 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且完成的工作内容通过验收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3.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合同债务末次结算时,若乙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在一个月内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14、违约责任 14.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4.1.1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6.10和9.6条款的约定除外; 14.1.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4.2.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价的
16、0.05%承担违约责任; 14.2.2 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14.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2.4 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4.2.5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15、 合同变更和解除 15.1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15.2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满
17、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17、 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 方经济损失。 18、 补充条款 18.1 为切实加强外部劳务队伍施工的安全管理, 明确安全责任,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乙方进场时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施工安全的保证金,按进场缴纳、分期扣缴、收支分开、完工清算的原则进行管理。 18.2乙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包含进场抵押金和施工过程抵押金。 18.3乙方进
18、场安全风险抵押金壹万元 18.4乙方施工过程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当期劳务结算费用总额的3%缴纳。 18.5 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由经理部财务部代扣后转入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18.6 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经考核后按标准扣除。考核针对发生安全事故等级进行。具体扣罚标准: 1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60%: 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1人;汽车行车主要责任重大事故,死亡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火灾一般事故;事故直接损失在30万元以下质量事故等。 2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80%: 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2人;汽车行车主要责任重大事故,死亡 2 人或直接
19、经济损失 5-6 万元;火灾一般事故;直接损失在30-100万元质量事故等。 3发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发生一次死亡 3 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 3 人及以上;汽车行车主要责任特别重大事故; 火灾较大事故;直接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等。 18.7乙方离场时清算安全风险抵押金,出现安全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经考核后按扣除标准扣除。合同项目结束后,由经理部提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结算清单,公司财务部根据通知单返还外协队伍安全风险抵押金。本合同标准条款与补充条款相抵触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19、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20、 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
20、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完毕后终止。 21、 本合同附表有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表一:劳务费用一览表。 附表二:材料供应清单。 附表三:机械设备租赁清单。 工程承包人(甲方):(公章) 劳务分包人(乙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户: 订立地点: 订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表一:劳务费用一览表(工作量清单) 单位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施工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合 计 附表二 材 料 供 应 清 单 单位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数量 金额 备注 合 计 附表三: 机械设备租赁清单 单位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机械 名称 规格 单位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