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3:协议号: *银行支付费用业务合作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 邮政号码:联系方式: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住所: 邮政号码:联系方式:为明确各方责任,经甲、乙各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支付费用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一条 总则. 甲方、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前提下,遵循友好合作、务实互利、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支付费用业务合作。.2. 甲方保证与乙方合作所从事支付费用业务的合法性,保证收缴资金的行为和用途符合甲方的经营范围及所有监管要求,保证与乙方进行业务往来的经办人具备相应的权限。第
2、二条 合作内容及范围2.1. 甲、乙各方通过业务系统联网等方式进行数据交互,联合为客户提供以下勾选种类的支付费用服务。水费 电费 燃气费 供暖费 有线电视 宽带费 电话费 物业费 报名费 其他 .2甲、乙各方商定通过乙方以下勾选渠道为支付费用客户提供支付费用服务。柜台 外联单位 网上银行 自助设备 手机银行 电话银行 网站 其他 2.3 为便于支付费用资金清算,甲方使用在乙方主办行开立的以下结算账户办理支付费用业务: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负责与乙方业务系统联网、开展支付费用业务所需业务系统的开发、调试和维护,并保证甲方业务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甲方应
3、依照乙方规定的支付费用业务办理程序准确填写*银行支付费用业务申请表等有关表格,并提供关于资料文件资料;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业务开通后,如甲方需要变更服务内容,或签约申请表等关于资料文件资料和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按乙方规定程序办理关于手续。甲方签署的*银行支付费用业务申请表等有关表格是本协议的有效组建部分。3甲方通过系统向乙方提供准确无误的支付费用数据信息,因甲方提供的支付费用数据信息有误而引发的用户支付费用纠纷,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3.4. 在支付费用期内,甲方按日接收乙方发送的对账资料文件,并依据有关乙方发送的
4、对账信息,进行财务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3.5. 支付费用用户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有疑议时,由甲方负责详细说明,乙方可协助提供甲方咨询电话。3.因甲、乙各方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致使各方账务不一致时,甲方需以乙方的账务明细为准,对不符账务进行调账。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依据有关各方建立系统对接需求,承担乙方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2 乙方负责通过已开通的支付费用渠道为甲方办理支付费用业务。4. 乙方为甲方提供账户管理服务,以便甲方管理其在乙方开设的支付费用业务结算账户,实现及时对账和资金划转。.4.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待支付费用数据信息进行支付费用业务处理,乙方不
5、得自行更改甲方任何待缴费数据信息。4.5. 乙方于收款当日日终 次日 次工作日将支付费用成功费用划拨至甲方在乙方开设的支付费用业务结算账户上,进账后按国家规定计付利息。 .6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资料文件并保证对账资料文件的准确性,甲方以乙方数据为准进行账务核对;发现问题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查明原因。47. 乙方在处理支付费用业务时因操作的失误引起的用户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错账调整。.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主动解除本协议:(1)甲方违反协议条款的;()本协议2.3中商定的甲方账户已销户或被乙方认定为长期睡眠不动户,经沟通不再办理支付费用业务的。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与
6、义务1 甲、乙各方各自负责本业务合作所涉及自身业务系统的维护、升级和改造。对于可能影响到业务合作的重大系统维护、升级和改造,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密切协助配合对方,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本业务合作的影响。52 甲、乙各方保证所采用的网络通信技术及其他有关软件系统不会影响到对方的系统安全与稳定,保证业务系统连接的畅通;网络通讯发生故障时,各方需共同查找原因,并按设备归属尽速处理故障。5.3. 甲、乙各方有义务并按照对等原则在其所属服务领域宣传和推广本业务,共同促进业务发展。.4. 甲、乙各方有义务维护对方的企业形象,对用户申诉应妥善解决;涉及对方责任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由对方负责向客户说明。当各方责任不明
7、时,首先应从速解决客户申诉,然后分清、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甲、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对涉及对方以及业务所涉及的客户信息或其他具备保密性质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或解除,本条款在保密期限内延续有效。保密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年止。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预见、未能避免并未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禁令、或供电、通讯、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等客观情形)致使乙方未能按商定履约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将视情形给予甲方
8、必要的帮助,尽速恢复支付费用业务。依据有关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所有免除责任。第八条 服务收费81 支付费用业务手续费按甲乙各方详细协定时间和方式扣收,详细内容以各方签署生效的*建设银行支付费用业务申请表为准。8.2. 乙方依据有关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有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乙方网点、网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甲方应在充份知晓、理解关于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乙方有权依据国家关于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业务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
9、,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关于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如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有关服务;如甲方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甲方同意有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甲方造成或产生法律约束力,若甲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8.3. 本协议项下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如甲方未按商定支付手续费的,或因甲方账户余额不足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手续费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
10、收任何币种资金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手续费,由此造成或产生的汇率等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还有权选择暂停支付费用业务或终止本协议。85. 发票85. 乙方依照下列第 项商定开具发票:()如甲方提出开票需求,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依法开具当次支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2)其他商定: 8.5.2 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全称):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办公地址: 电话:.5.3. 如发生需要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甲方应当依据有关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协助。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无法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税
11、费、罚金、延迟履行金。. 如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机构,且本协议项下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部门的关于规定适用税收优惠并需要税收备案的,甲方应依照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充份、准确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资料文件资料,以协助乙方履行税收备案等工作。第九条 补充条款. 2. 4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0.1.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10.2.协议的续签。有效期满前,如甲、乙各方均无终止协议意愿,则协议到期前至少一个月重新签订合作协议。10.3. 协议的解除。如一方对本协议提出异议或拟终止履
12、行协议,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可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甲、乙各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仍承担有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则该义务的履行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受影响。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1.1.乙方不介入支付费用用户与甲方之间的交易纠纷,如乙方因支付费用用户与甲方纠纷遭索赔或起诉,则甲方承诺自费就上述索赔或起诉为乙方答辩,并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12. 甲乙各方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关于的任何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依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13. 甲乙各方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纠纷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二条 协议份数2.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13.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建部分。甲方: 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盖章处) (盖章处)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