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公司
职工收入分配办法
编号:RL--28
批准:
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准年月: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深化公司本部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职工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本部特点,制订本办法。
1.2 公司本部职工收入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妥善处理积累、发展、分配之间的关系,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1.3 公司本部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参照劳动力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职工收入分配水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其收入不低于杭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 职工收入分配模式
2.1 职工收入是指职工在公司正常工作后获得的报酬,包括工资、津贴和奖励等。
2.2 公司本部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特点,职工收入分配可以采用多种分配模式,可以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分配模式,可以实行年薪制模式,也可以实行按任务和业绩提成的分配模式,但每种分配模式,都必须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3 生产部门职工
3.1 公司本部对生产部门实行按部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收入分成、鼓励超额的原则。由生产经营部起草生产部门的分配考核办法,经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2 各生产部门根据公司本部对生产部门的考核办法,制订二级分配办法。二级分配办法必须经本部门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公司备案。
3.3 公司本部对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绩效考核,对该生产部门完成的收入、有效合同额、管理幅度的大小、质量、安全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定酬金额度,经公司总经理确认,报董事长批准后在所在生产部门的酬金中列支。
具体计算公式在经济技术责任书中确定。
4 职能部门职工
4.1 公司本部对职能部门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薪”,职工收入实行绩效考核并与生产前方人均收入适当挂钩机制,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办法,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 后勤部门职工
5.1 公司本部对后勤部门实行以“市场运作、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为原则的准生产部门管理。
5.2 后勤部门根据经济效益,在听取后勤部门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职工收入分配办法,报公司备案。
5.3 后勤部门经营者由公司本部进行考核,酬金在后勤部门列支。
6 公司领导
6.1 公司领导收入按其承担岗位的责任、风险和业绩进行考核。
7 职工收入的日常管理
7.1 每月l0号为公司工资发放日,遇双休日提前。各部门每月2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上月职工考勤考核及本月工资发放清单。人力资源部在 5 日前将工资发放清单通知资产财务部。
7.2 职工下落不明时,暂停发放工资。
7.3 职工利用伤、病、事假从事经营活动,获取个人收入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7.4 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
7.5 生产部门实行按任务和业绩提成(奖酬合一制)的,职工病假、工伤、事假等假期工资待遇,以该职工上月10号的工资作为处理依据。
8 附 则
8.1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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