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计算机互联网络的管理,保障校内外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在网络使用中维护国家安全和做好保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校内外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安全保密的工作要求,不得利用互联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及淫秽色情等信息。二、加强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凡学校使用互联网络、装有节点的部门,必须有一位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本部门涉及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事宜,并协助学校主管部门开展安全保密工作的检
2、查指导。三、各部门要及时、有效地做好入网人员的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入网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观念,网络操作人员应参加以安全保密为内容的学习培训,把好网络入口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四、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输入计算机互联网络,各部门涉密人员必须做好秘密文件、资料及涉密科研项目、成果的保管工作,管好秘密源头。五、凡属预备上网资料,必须首先送校分管领导审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六、各部门要加强对计算机介质(软盘、磁带、光盘、磁卡等) 管理,对贮存有秘密文件、资料的计算机等设备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操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严格对涉密贮介质的管理,建立规范
3、和管理制度,存贮有涉密内容的介质一律不得进入互联网络使用。七、各部门和个人在网络使用过程中无意识地收到反动宣传品和具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东西,要及时采取删除措施,报告主管领导,并将收到的材料送学校有关部门集中处理,不得扩散。八、学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大力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防护方法的研究,在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的同时,逐步配备现代化的保密设备,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保证涉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事件的发生。九、学校主管部门将对各部门贯彻执行校园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凡违反本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