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印章管理规定第一条 目 的 1.根据公司的印信管理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拟定本规定。旨在加强项目部内部印章管理,明确责任。2.本规定中未明确要求的条文,详见公司行政管理规定中的印信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文所述的印章,为项目部印章,印章内容为“*公司*项目部”、“*公司桥梁项目部”。2.本规定管理范围为*有限公司填海(水运、桥梁、回填)项目部在编人员、*有限公司填海(桥梁)项目部及*集团公司派驻项目现场的人员。3.*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条文进行解释。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规定 1.印章的使用范围 根据现场工作需要,需项目部签发的通知、通告、指令、联系单、决定等对外联络文件;
2、合作单位上报的、需项目部签批的方案、申请、报告等过程文件。 经主管副总同意并授权,需要项目部签批的其它文件。 经公司同意并授权,需要项目部签批的相关文件。 印章的监印(用)由主管副总经理指定监印人员。3.印章盖(使用) 文件需用印时,监印人应审核文稿内容后加盖相应印章,要求用章人员填写用印审批记录单到项目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监印方可盖印。 确因业务需要而将印章带出项目部使用的,使用人应填写印章外出交接单,详细注明使用印章的种类、用途、时间、期限后,经项目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到监印人处签字确认领印。 用印完毕后及时返还,返还时监印人登记归还情况:注明归还时间、印章是否完整。 印章谁领用谁负责其安全,如有遗失或误用情况由领用人全权负责。 监印人对未经批示文件,不得擅自用印信,违者将受处分。 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备案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相应费用及流程由遗失责任人负责。第四条 条文及印章的生效1.本规定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2.印章自项目部成立时启用(下发),项目竣工后收归*公司统一管理。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