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公章(包括印鉴章)是一个单位、组织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单位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提高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特制定本规定。二、职责 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一)负责公章的保管。(二)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三)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四)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使用规定(一)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专项业务章。(二)凡本单位各类行文、请示、报告、专业技术问题的书面答复以及资质、资格管理等用章,必须经领导核准后方可用章。(三)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
2、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四)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填写部门联络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才可施行。(六)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七)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八)对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九)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
3、端正。 (十)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章备案单位报失。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
4、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总公司证件使用申请表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申请人 申请部门 证件名称 用途说明 (请注明用途及使用期限) 部门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公司公章管理不善将给公司带来太多麻烦,最近公司要求我起草一份公章管理规定,我草写了一下,希望能得到论坛里的高人指
5、点!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XX公司法字(2008)第1号为规范公司业务专用章的使用,加强用章管理,制定本规定。一、业务专用章的管理、保管权限:第一条 业务专用章由法务部统一管理。第二条法务经理、风险控制中心主管、非诉中心主管各保管一枚印章。第三条各保管人不得私下自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第四条 用印人所在分行、组别和法务对盖章材料共同对外承担责任。二、业务章使用范围:第四条凡是须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补充协议、收件收据、证明或其他材料,可申请盖章。第五条为规避风险,法务有权向用印人询问用印材料的相关信息,并有权决定是否盖章,法务经审核不同意盖章的,须向用印人说明理由。法务不说
6、明不予盖章理由的,用印人可向法务经理投诉,由法务经理决定是否盖章。三、用印盖章材料要求:第六条盖章的材料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字迹须清晰、正确。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第七条 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法务不予盖章。四、使用印章程序:第八条 用印人申请使用印章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填写用印申请单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一类盖章材料填一份申请单。申请单由分行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单必须是原件,若传真件、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用印申请单经法务经理签字同意后。保管人依此进行盖章。若无法务经理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保管人电话向经理请示,经理同意后予以
7、盖章,事后经理在申请单上补签字。各分行需保管用印申请单的复印件,以便法务与分行对盖章情况进行核实。2、保管人进行盖章印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不得将印章交于他人进行盖章。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3、提供盖章材料复印件用印材料盖完章后,需向法务提供复印件一份,用印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留档保存。复印件可由法务在公司进行复印。4、用印人填写业务章盖章登记表用印人必须如实填写业务章盖章登记表。5、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业务章盖章登记表、用印材料、一致无风险后将用印材料交给用印人。第九条法务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后,以邮件形式将盖章信息向用印人的主管、经理进行通报,并抄送分区、区
8、域经理。五、用印时间地点:第十条业务专用章要妥善保存,用印人须在办公时间内申请用印,如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使用,需电话向法务经理申请,由法务经理指定时间地点印章保管人进行盖章第十一条印章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得将公章带出公司办公区域使用。六 、印章的保存 第十二条印章在不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需将印章保存在保险柜、带锁的文件橱中,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公章,否则有此产生的责任有保管人承担。 第十三条印章在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印章在保管人的控制范围之内。第十四条 用完印章须立即将印章收好。第十五条法务确保有一位保管人在办公时间在公司进行盖章。如遇公司大型聚会,法务经理另行安排。第十六条未经许
9、可,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行为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七 处罚规则 第十七条保管人私下自用、外借、丢失印章的,处罚款 元。 第十八条保管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盖章,并给分行业务造成影响的,处罚款元。 第十九条保管人对空白材料进行盖章的。处罚款 元 第二十条由于保管人的原因致使用印人自己盖章的。处罚款。 第二十一条保管人私自将公章带出办公区域的。 第二十二条保管人没有妥善保管印章,造成不利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保管人没有按照用印程序进行盖章的, 第二十四条其他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八 印章的使用监督第二十五条法务部诉讼中心监督印章的使用情况,每月16日,1日对分行使用印章情况进行核对,通
10、报。第二十六条罚款由执行,罚款费用入 。九 其他规定第二十七条、法务内部用印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第二十八条、法务部授权诉讼中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 年 月 日 起实施。公章、证照管理制度一、公司公章、证照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管好公章、证照,每日用后要收妥,并妥善存放,不准带出办公室外使用。二、所有文函(文件、请示、报告、通知、信函等)凡以公司的名义发出的,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用本公司章,不允许在各种空白纸上盖章。三、凡需盖印的文函,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检查(包括:批准者、文函格式、份数、错别字等),如发现有错漏,要及时指出纠正。如有异议,要及时请示领导敲定。四、建
11、立“用章、用照登记簿”,对用章、用照事项进行登记,由使用者签字,以备查对。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
12、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