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模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901152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模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模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模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协议编号: 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甲方: 乙方: 0*年*月3 / 3*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 甲方:*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 乙方: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 丙方:_(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依据有关*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坐落于*_区_路_地段,项目名称为_,监控账号为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 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3.进入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未经

2、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帐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 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帐户取消监控手续。5.依据有关*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费用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费用,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 义务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依照*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详细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署本协议。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开展监管

3、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帐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形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帐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丙方应依据有关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协议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协议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协议;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帐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协议备

4、案确认手续。在办理协议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帐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费用,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0丙方必须遵守*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 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成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费用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 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公章) 负责人:_(签章)乙方:_(公章) 负责人:_(签章) 丙方:_(公章) 负责人:_(签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