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疆精河县五台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I
目 录
1建设项目概况 1
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1
1.2项目基本组成及投资 2
1.3矿区总平面布置 5
1.4与法律、法规、规划相符性分析 6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8
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8
2.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8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0
3.1主要污染物排放概况 10
3.2环境敏感区域与环境保护目标 12
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3
3.4污染防治防治措施与效果 14
3.5环境风险评价与应急预案 17
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8
4公众参与 22
4.1公众参与的范围 22
4.2公众参与调查方法与内容 22
4.3结果分析 25
5 结论 27
6联系方式 28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1.1.1建设项目地点
新疆精河县五台富泥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位于博乐市南偏西182°方向,直线距离约20km,东南距精河县城方位100°,直线距离66km,矿区行政区划隶属精河县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2°03′12″,北纬44°43′08″。矿区有5km简易公路与S205省道相连;S205省道往北约25km可到博乐市,往南13km与G312国道相接,交通十分便利。项目区地理位置见附图1。
1.1.2建设项目背景
新疆水泥工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十二五”期间建材工业已成为新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水泥工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基本保证了新疆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但新疆水泥工业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大中型企业多数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伊犁、吐鲁番和阿克苏地区。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重点的西移,新疆经济发展相对较落后的博州,受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使博州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驶入了快车道,极大地带动了博州建材工业,尤其是水泥工业的蓬勃发展。
博州水泥生产企业主要有四家,水泥总生产能力已达485万t,其中:博乐市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能力120万t,博乐市昆仑水泥有限公司年生产能力90万t,博乐市中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能力200万t,博乐南岗水泥有限公司年生产能力75万t,年石灰岩矿石需求总量约500万t。
目前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2×5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2×9M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已取得自治区环保厅批复(新环评价函[2013]352号),公司规划建设两条日产熟料5000t水泥生产线,目前正在建设一条日产熟料5000t水泥生产线。公司两条日产熟料5000t水泥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年石灰岩矿石需求总量约300万t。新疆精河县五台水泥用石灰岩矿生产的石灰岩矿石产品主要供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市场可靠,前景看好。
新疆精河县五台富泥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矿山产品为水泥用石灰岩矿石,块度≤500mm。按照划定的矿区范围,矿区范围内地质资源量6467.29万t,开采境界内资源量6241.73万t,设计损失率3.49%。本次矿山建设规模为200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29.65a。
1.2项目基本组成及投资
1.2.1项目基本组成及规模
(1)开采范围及矿区资源量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新国土资采划[2013]030号),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2-1。
表1.2-1 划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1980西安直角坐标
X
Y
1
4954909.90
27582919.64
2
4954245.00
27583853.46
3
4953522.15
27583862.10
4
4953401.58
27583211.62
开采标高:856~580m,矿区面积0.8428km2。
矿区资源量: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新国土资储评[2013]087号《新疆精河县五台水泥用石灰岩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1544.56万t,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4178.28万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744.45t,合计(331+332+333)6467.29万t。
(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矿区范围内地质资源量6467.29万t,开采境界内矿石资源量6241.73万t,设计损失率3.49%。岩石总剥离量56.19万t,平均剥采比0.009:1t/t。矿山建设规模为200万t/a,设计石灰石块度≤500mm,采矿回采率95%。服务年限29.65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场、废石场、生活区以及矿山运输道路等。其中:采矿场位于矿区开采勘界范围内,其它均位于矿区开采勘界范围外。
1.2.2矿山开采方案
(1)开采方式
设计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根据矿山地形、地质条件,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
(2)露天开采境界圈定结果
矿区圈定为一个露天开采境界。露天开采境界圈定结果见表1.2-2。
表1.2-2 矿体露天开采境界构成要素表
序号
开采境界要素
单位
参数
1
最高开采标高
m
856.20
2
最低开采标高
m
580
3
台阶标高
m
844、832、820、808、796、784、772、760、748、736、724、712、700、688、676、664、652、640、628、616、604、592、580
4
台阶高度
m
12
5
台阶坡面角
度
70
6
安全平台宽度
m
3
7
清扫平台宽度
m
6
8
固定坑线底宽
m
9
9
固定坑线纵坡
%
8
10
地表境界
长
m
1073
宽
m
50-370
11
底部境界
长
m
400
宽
m
30-124
12
最终帮坡角
度
15-55
(3)开拓运输方案
根据地形地貌条件及外部道路情况,设计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4)采剥工艺
采用露天潜孔钻机钻凿中深孔,多排孔爆破,电动挖掘机采装,自卸汽车运输。矿石装入自卸汽车外运,废石装入自卸汽车运至废石场。
1.2.3主要生产工艺
本项目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运输方案。其开采过程主要经过钻孔、装药、爆破、铲装、运石、倾倒、堆石(或堆渣)等生产工序。
露天采矿由凿岩、爆破、发掘、运输四部分组成。凿岩采用潜孔钻机和手持式凿岩机。设计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采用2号露天铵梯炸药。剥岩块度若对挖掘机、运输设备造成不安全隐患的则应进行二次爆破。挖掘采用电动挖掘机进行采矿的剥岩工作。爆后矿岩用车辆分别运往水泥厂和废石场,其中废岩石运输采用5t自卸汽车运输,矿石采用社会车辆运输。
露天开采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流程见图1.2-1。
图1.2-1 工艺流程图
1.2.4建设周期
矿山建设期为1年,第一年即达到设计产量的100%,年产石灰石200万t。
1.2.5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4804.1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368.17万元,流动资金为435.98万元。采矿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2-3。
表1.2-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通过评审的地质矿量
石灰岩矿石资源量
万t
6467.29
331+332+333
2
开采境界内资源量
石灰岩矿石资源量
万t
6241.73
331+332+333
3
采矿
⑴
矿床开拓
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⑵
采矿方法
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
4
采矿效率
⑴
设计损失率
%
3.49
⑵
采矿回采率
%
95
⑶
平均剥采比
t:t
0.009:1
5
矿山建设
⑴
建设期
a
1
⑵
矿山服务年限
a
29.65
29年8个月
⑶
设计生产规模
石灰岩矿石
万t/a
200
6
工作制度
d/a
270
7
劳动定员
人
87
其中:生产人员
人
57
8
总投资
万元
4804.15
8.1
建设投资
万元
4368.17
8.2
流动资金
万元
435.98
1.3矿区总平面布置
矿区及其周边基岩裸露,植被稀少,无耕地、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255号《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土地类型为低覆盖度草地。该矿为大型矿山,根据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山范围批复(新国土资采划[2013]030号),划定矿区面积0.8428km2,矿区外矿山生产和生活设施包括:废石场、生活区、矿区运输道路,占地面积为0.0755km2,占用土地类型属低覆盖度草地,土地权属为精河县国有。本矿山占地面积约0.9183km2。
①采矿区:全矿设有一个采矿场,共有23个台阶。采场闭坑时保有17个台阶,台阶标高分别为772、760、748、736、724、712、700、688、676、664、652、640、628、616、604、592、580m。
②废石场:根据废石场选址原则及矿区地质地形条件,矿山设置一个废石场。废石场布置在采场西北约60m山坡上,地形坡度21°,场地岩性为砂岩。废石场占地面积2.16万m2,顶部平台标高668m,最大堆高54m,容积36.72万m3。
矿山废石量56.19万t(20.97万m3),考虑到岩土松散、下沉及有一定的富余容量,矿山需废石场容积31.46万m3。经计算,废石场的容积可以满足矿山排弃废石的需要。
③生活区:本项目生活区布置在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厂区生活区内,距离矿山东侧约1000m处,矿山生活区布置办公室、宿舍、食堂、机修库房等砖混建构筑物,建筑面积1305m2,占地面积8000m2,场地岩性为砂岩,地形坡度5°,植被不发育。
④矿山道路:矿山公路主要布置在开采境界外北部,沿山坡依地形地势展线。设计公路全长5100m,采用矿山三级公路,泥结碎石路面,双车道,路基宽9m,路面宽7m,矿山道路4.59万m2。
1.4与法律、法规、规划相符性分析
1.4.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必须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政策保持一致性,具体分析详见表1.4-1。
表1.4-1 项目与国家相关政策的关系表
相关政策
政策要求
本工程建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不得在国家圈定的环境保护区和须保护的特殊区域采矿
本工程不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和名胜古迹等特殊区内
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它利用措施
本工程占地为低覆盖草地,利用价值不大
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本工程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工程运营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区周围3km内无固定居民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
本工程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矿山生态环境
保护与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
开采矿产要优先选用对环境影响小的开采技术,注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本工程采用采用露天开采工艺,抛废建设有专门的废石场
采矿应配套建造专用的设施
本工程采厂已配套建设废石堆放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推行 “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
本工程废石可闭矿后全部回填。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制度努力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本工程在运行过程中注重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投资417.5万元用于防治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并在服务期满进行废石场临时堆放场等生态恢复
由上表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在开发矿产资源、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生态恢复治理和环境治理工作,基本满足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要求。
1.4.2与地方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工程建设与地方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1.4-2。经分析得出,建设工程基本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表1.4-2 工程与地方相关规划的关系表
相关地方规划
规划要求
本工程建设情况
符合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重要风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等处开采矿产资源
本工程矿区内无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重要风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点历史文物等重要保护单位
符合
2010年新疆政府工作报告
“十二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把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着力点主要由石油天然气开发扩大到煤炭、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等其它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来
本工程石灰石岩矿采选属于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符合
《关于加快自治区石灰行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07]154号
加强矿山选点和详探工作,合理开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原料稳定性,提高资源利用率;重点石灰用户严把石灰选用关,对于土立窑企业生产的石灰一律不予选用
本项目石灰石产品用于博海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原料,矿山勘探报告已取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设计采矿回踩率95%,资源利用率高。
符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以转变产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使新疆非金属矿产业从原矿开采、粗加工产品为主的粗放型发展转变为以非金属矿物材料深加工、精加工产品以及加工制成品为主,生态环境友好、资源潜力得到最大发挥的现代化产业发展。
本项目石灰石产品用于博海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原料
符合
《新疆生态功能区划》(修改)
根据《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将新疆国土空间划分为人群聚居区、农产品环境安全保障区、防沙固沙区、水土保持区、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区、地表水源区、特殊保护区八类功能区。
本项目位于博乐精河县,根据区划结果将精河县划分为人群聚居区、农产品环境安全保障区、防沙固沙区、水土保持区、水源涵养区中,对应主体功能区划属于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天山北坡地区,属于重点开发区域
符合
精河县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充分利用精河县丰富的矿产资源,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力争石灰石及深加工产业突破10亿元
本工程石灰石矿采选开发为当地优势资源,符合精河县近期建设规划。
符合
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石灰石和石英砂资源,建设3-4家大型石灰石生产企业和石英砂企业,加快对新型干法水泥等新型建材产品开发
本工程为露天开采矿,石灰石产品用于博海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原料
符合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和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拟建项目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地下水各监测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噪声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区域气候干燥,降雨稀少,属于内陆干旱荒漠区。项目区植被主要以旱生、超旱生的灌木、半灌木组成的荒漠植被为主,主要分布有博乐塔绢蒿、木本猪毛菜、骆驼刺、琵琶柴、驼绒黎、盐爪爪、碱蓬、红砂、戈壁藜等。植被盖度10-15%。无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土壤类型主要为灰棕漠土。本项目开采区为戈壁荒漠、土地利用类型为低覆盖度草地。
2.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要求,结合本次工程大气污染排放特征、该地区主导风向、厂址周围关心点分布以及该地区地形地貌,确定本次评价空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矿区采矿场为中心,半径2.5km的范围。
(2)水环境
根据本项目区地下水径流、补给、排泄等条件的初步分析,以及本项目开发可能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情况确定地下水评价范围为矿区及周围1km范围。
(3)声环境
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矿区界外1m。
(4)生态评价范围
保护矿区周围地表土壤及其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到显著影响,以矿界范围(矿区面积0.8428km2)及周边1km范围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主要污染物排放概况
3.1.1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占地
1)临时占地
临时占地包括工程建设期间临时征用的所有土地,如临时便道、临时生活区、输水管线临时占地等,施工结束后将恢复现有的使用功能。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总计为2.14万m2。
2)永久占地
本项目永久占地91.83万m2,主要为采场84.28万m2;生活区0.8万m2;废石场2.16万m2;矿山道路4.59万m2。
(2)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影响
拟建项目采矿为露天开采,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矿区占地对土壤扰动、对植被的破坏,永久性占地将彻底改变区域土地利用功能,降低土壤的抗侵蚀能力,引起水土流失。本项目矿山临时占地面积为2.14万m2,永久占地面积约91.83万m2,项目总占地93.97万m2。占用土地类型属低覆盖度草地,土地权属为精河县国有。矿山开发利用对区域内生态体系稳定性影响主要途径有以下几方面:
1)露天开采直接破坏采矿场所在区域的土壤、植被,改变土地的使用功能和生态景观;
2)道路施工占地破环原有天然草场,改变原有地貌,破坏天然景观;
3)废石场、生活区建筑永久性占地,破坏天然景观;
4)矿山服务期满后,开采区原有的地表形态和植被受到破坏,开采区四周形成水土流失区,加速了当地的水土流失;
5)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营运期,各种施工机械的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干扰,都将使原来栖息在工程区附近的各种野生动物受到惊吓而迁移别处栖息。
3.1.2 大气污染物
(1)粉尘
本项目石灰岩矿为露天开采,因此穿孔爆破是本工程的唯一方法。工程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爆破中产生的有害气体CO、NO、NO2等直接排入大气,瞬时将有一定量的粉尘产生。开采运输过程中,矿石、废石的运输、装卸、破碎也都不可避免的产生粉尘。矿体爆破产生的粉尘是项目运行过程当中产生粉尘的主要排放因素,根据类比,相应产生的粉尘量约25g/m3。项目设计石灰岩年剥采总量为212.85万t(79.44万m3),爆破粉尘产生量约19.86t/a。
(2)其他
矿山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及采装设备等产生的尾气、采场爆破产生的有害气体。
3.1.3水污染物
(1)生产废水
拟建项目为采矿项目,生产过程用水量30m3/d,主要是空压机等设备冷却、湿式凿岩、洒水降尘等用水,废水渗入裂隙或自然蒸发,不外排。
(2)生活污水
全厂职工定员为87人,年生产天数270天,每人每天用水量100L/d、生活用水量约为8.7m3/d(2349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约为7m3/d(1890m3/a)。本工程在生活区修建一座60m3一体化生物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生物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在灌溉期用于矿区绿化用水,非灌溉期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等。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好后,污水直接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1.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移动式空压机、露天潜孔钻机、凿岩机、装载机等矿山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资料类比分析,其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在85~120dB(A)之间。其主要噪声源强见表3.1-1。
表3.1-1 主要噪声源强 单位:dB(A)
序号
噪声源
噪声级
备注
1
移动式空压机
92~110
间歇性
2
露天潜孔钻机
85~90
间歇性
3
手持式凿岩机
90~105
间歇性
4
电动挖掘机
85~90
间歇性
5
装载机
85~105
间歇性
6
运输车辆
85~90
间歇性
7
爆破噪声
85~120
间歇性
3.1.5固体废物
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废石和生活垃圾。
(1)采矿废石
废石主要为矿山剥离物,平均剥采比为0.009:1t/t。经计算,共产生废石56.19万t。废石的主要成份是中细粒岩屑砂岩、长石岩屑砂岩及粉砂岩等。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并根据类似矿山对废石进行的毒性浸出试验结果,此类废石属一般固体废物。
(2)生活垃圾
全厂定员87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kg计算,项目年生27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3.5t/a。
3.2环境敏感区域与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环评工作组实地调查和当地人民政府证明,厂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保护目标。根据调查,本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环境敏感点主要为85团15连、园艺一连和新二连以及五台工业园区已建工矿企业生活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见表3.2-1,主要敏感点分布见附图2。
表3.2-1 主要环境保护对象与目标
类 别
保护目标
方位及距离
能受影响的人口(人)
环境功能
大气
环境
85团15连
SE,距厂界7.7km
500
居住、农业区
85团园艺一连
SE,距厂界6.1km
700
居住、农业区
85团新二连
E,距厂界9.4km
600
居住、农业区
五台工业园区已建工矿企业生活区
E,距厂界1.5km
约600
工业区
S205省道
E,距厂界1.5km
交通干道
水环境
项目区地下水
厂区四周
生活饮用、工农业用水
声环境
矿区周围
周边200m范围内
未利用荒地
矿区生活区
矿区东侧1000m
办公休息区
生态
环境
矿区周围
未利用荒地
周边1000m范围内
准噶尔盆地温性荒漠与绿洲农业生态区、准噶尔盆地西部荒漠与绿洲农业生态亚区的精河—博尔塔拉谷地绿洲农业生态功能区。
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区域的景观格局将随着项目的开发建设原有的自然景观被彻底破坏:地表土层被剥离、植被消失、动物被迫迁栖,将不同程度地造成项目所在区域景观格局发生变化,使原有自然生态功能完全丧失。取而代之的是道路,工程设施和废石堆的出现,加之人流的涌入,导致一定量生活垃圾及废水的产生,与此同时,将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和生态影响问题。
3.3.2 环境空气
本项目采矿粉尘以岩石细小碎屑为主,在进入大气后能很快沉降于地面,其影响范围不大,但采矿活动产生的扬尘在局部小范围内可能造成TSP污染物增大,SO2和NO2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可基本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总体来讲,采矿作业对该区域尺度范围内的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3.3.3 水环境影响
矿山开采期间,生产用水量30m3/d,主要是空压机等设备冷却、湿式凿岩、洒水降尘等用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凿岩用水量较少,全部消耗,基本不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矿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7m3/d,即1890t/a,产生COD 0.28t/a,氨氮0.05t/a。本工程在生活区修建一座60m3一体化生物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生物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在灌溉期用于矿区绿化用水,非灌溉期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等。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好后,污水直接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3.4声环境影响
(1) 本项目为矿山开采,主要噪声源有移动式空压机、露天潜孔钻机、凿岩机、装载机等矿山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资料类比分析,其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在80~120dB(A)之间。
(2) 根据预测,距离衰减后的厂界噪声远远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又因矿区远离城镇、居民点,因此,噪声主要影响采场作业人员,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
3.3.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矿山固废主要是在开采期间矿山剥离产生的废石,产生废石量约为56.19万t,堆置于废石场。废石场的容积可满足矿山排弃废石的需要,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同时要求企业在闭矿期将以往开采剥离物充填露天采坑,减少占地,并进行恢复治理,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矿区内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于生活区垃圾池,定期运往博乐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不造成二次污染。因项目所产生固废均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较少,只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小。
3.4污染防治防治措施与效果
3.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矿山采矿场、运输道路及废石场等无组织扬尘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并在矿石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加强调度管理,减少矿石堆放时间。
(2)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用箱式汽车运输,防止运输中抛撒引起的扬尘。
(3)装卸时间尽量要避免大风及下雨天气,同时应尽量降低落差,同时要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
(4)各起尘点、工作面要配备专门的洒水设施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控制凿岩及爆破过程产生的粉尘,手持凿岩机采用湿式凿岩、潜孔钻机配备捕尘罩、爆破采用多排中深孔微差挤压爆破等进行防尘作业。
3.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处置措施
生产用水量30m3/d,大部分为设备冷却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用于湿式凿岩,全部消耗,无废水产生。
为了疏导、排放大气降雨局部汇流入采场的雨水,设计在矿区开采境界外修建排水沟,用于截流导排矿区汇集的流水。同时,各开采水平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上设置排水沟,采场汇水经排水沟自流排至采场外。在凹陷采场最低位置采用机械排水。在废石场外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场内浸泡、冲刷边坡。
(2)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因矿区生活区采用旱厕,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主要为食堂、淋浴等排放废水,产生量约7m3/d,本环评提出采用一体化生物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在灌溉期用于矿区绿化用水,非灌溉期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等。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好后,污水直接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从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或安装消声器。凿岩机采用消声器消声,内燃动力设备采用吸声材料作隔离罩,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车辆运输过程中,尽量放慢车速,禁止鸣笛,减轻车辆噪声。
③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在对强噪声源采用封闭式控制室的同时采取在主要敏感目标周围绿化,以其屏蔽作用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
④对无法采取措施的作业场所又必须接触高噪声的人员必须佩戴隔声耳罩、耳塞、头盔等,并尽量减少接触强噪声的时间,加强个人防护。
⑤办公室等可采用隔声门窗或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
⑥对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污染源应配备消声减振装置,提高零部件的装配精度,加强运转部位润滑,减少磨擦,降低噪声影响。
3.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剥离废石处置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矿山采取的废石防治措施是建立废石场。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区总剥离废石56.19万t(20.97万m3),除部分用于修路外,其他全部堆放到废石场。废石堆放作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原则》(AQ2005-2005),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弃废石,闭坑后对剩余的废石堆放场地进行平整,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废石场的剥离物排弃之前应在废石场外围修筑挡土围堰;废石场最高平台应做成一定的反向坡,在废石场平台上沿道路布设排水沟,同时修筑网格围埂,以控制平台积水沿边坡外流现象。同时,在废石场外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场内浸泡、冲刷边坡。
(2)生活垃圾处理
矿区内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3.5t/a,在生活区修建生活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博乐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3.4.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施工迹地、弃方进行合理平整、清运或再利用,以减少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增加。
(2)矿山环境管理部门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对事故车辆建立定点维修站,对废机油及时回收处理;严格控制原、废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3)闭矿后,应拆除生产、生活设施。另外当采矿场服务期满后,进行表面平整,以防地质灾害发生。做好复垦工作,使其自然恢复,美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
(4)生产期间,运矿车辆将碾压部分植被和土壤。企业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固定行车路线,限制道外行驶,尽量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5)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会污染附近的土壤、植被。应采取喷雾降尘等措施,将粉尘污染降低的最小程度。
3.4.6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根据矿山环境问题、地质灾害分布、土地破坏情况,将矿山划分为环境保护区、废石治理区、废水治理区、地质灾害治理区及土地复垦区。
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将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划分为一般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
①一般保护区
环境保护区:包括生活区、矿区道路。
②重点保护区
废石治理区:废石场堆弃废石、废渣等。
地质灾害治理区:包括矿体开采完成后形成的露天采坑。
土地复垦区:露天开采区的采场破坏土地的回填范围。
(2)矿山环境保护方案
①采矿场及开采边坡的保护方案
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最终形成露天采坑,对生产中的侧向边帮和工作帮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对采矿场生产过程中的采坑周边修建排水渠,避免雨水流入采坑内造成边坡失稳对坑内生产人员和车辆造成危害,设置铁丝围栏和警示牌避免人员、车辆误入造成伤害。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为确保采坑内生产人员及运输车辆安全,对采矿活动前期剥离物,统一运往废石场,开采完毕后,有计划地进行回填采坑。为避免人员及车辆误入造成伤害,对已形成的露天采坑周边设置铁丝围栏。
对开采边坡严格按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边坡角留设,对开采过程中边坡存在的浮石和危石及时清除。
②采矿场、露天采坑等区域潜在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案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采矿场内主要是露天采坑的灾害防治工作,由于采坑边坡采用设计坡角,只是在雨水冲刷时易对边坡稳定造成影响,可能引发边坡崩塌、滑坡灾害。根据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在采坑平台设导水渠,让雨水顺渠流入坑底,采用机械排水形式排出采坑。
剥离废石排至废石场,根据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边坡稳定性较好,考虑受雨水冲刷及各种震动影响,为预防松散剥离物遇雨水冲刷形成崩塌或滑坡灾害,对周边生产人员及运输车辆造成危害,排土时将平盘筑成向内倾斜的平面,在平台修建导水渠,避免造成边坡失稳。在堆放时严格按设计规定标准执行,保持边坡的稳定性。
3.4.7矿山闭坑后采取的措施
闭坑后及时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尽可能恢复矿区环境和土地使用功能,保持矿山环境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要求闭坑后采取的措施:
(1)在采坑周边设置警示牌,设置铁丝围栏;
(2)对废石场废石进行回填露天采坑,并对废石场用推土机平整和碾压,废石压实度取0.85。
(3)矿山闭坑时将矿部生活区、厕所、垃圾池及污水处理池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期拆除,将场地进行平整,覆土15-20cm,洒水、播撒草籽。
(4)采矿场、矿山道路大部分为基岩出露区,对其进行平整、清理。
3.5环境风险评价与应急预案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爆破震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事故。根据预测矿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按照目前爆破条件,距离开采境界429.2m以外的对工业和商业建筑物和585.8m以外的一般民用建筑物不会受到爆破地震波的破坏。在生产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各种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强化规范各种内部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采以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可确保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在可接受的程度之内。
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3.6.1环境监测计划
(1)污染源监控
1)日常数据记录
日耗电量、日耗水量、日安全生产记录;
废石、生活垃圾排放量;
日排水量;
2)监测内容与频率
本矿环境监测任务委托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代为执行,监测内容与频率见表3.6-1。
表3.6-1 环境监测方案
监测污染源
监测内容
监测频率
大气污染源
无组织排放粉尘
每季度监测一次
水污染源
生活污水:NH3-N、COD、SS、细菌、大肠菌群数等
每年监测二次
噪声源
环境噪声、设备噪声、交通噪声
每年一次
(2)非污染生态监控计划
1)监测点的布设
根据工程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废石场,在废石场、运输道路的敏感地带可选择断面布置监测点。
2)监测时段及频率
本工程水土流失类型以风力、水力侵蚀为主,因此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时段在春季和夏季,监测频次每年2次。
3)监测内容及方法
水土保持监测方法采用地面观测法和实地调查法。
水土流失量的监测:风蚀量采用测扦法,弃渣流失量采用体积法。
水土流失灾害监测:主要包括植被及生态环境的变化,对项目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采用调查法。
水土保持设施效益监测:对实施的各类防治措施效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等进行监测。采用调查法。
4)监测机构
水土流失各项监测工作,可由建设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完成,并将监测结果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3.6.2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局的有关规定,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项目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工作。环境管理工作由矿长主抓,并配备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1~2人负责企业环境管理的日常工作。
(2)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和修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提出改进和推行实施清洁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4)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监控计划,组织本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
5)负责各种污染、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3)环境管理措施
为了使环境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在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议同时进行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审核。
2)制订环境保护岗位目标责任制,将环境管理纳入生产管理体系,环保评估与经济效益评估相结合,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
3)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岗位培训,使全体职工能够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包括与企业生产、生存和发展的关系,企业应有危机感和责任感,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本项目环境管理措施及环保行动计划见表3.6-2、3.6-3。
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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