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管理办法
总 则
为了使公司工程建设做到安全、快速、高效、低耗,工程施工管理达到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从而有效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管理
1、目的
为把好工程设计图纸关,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程用施工图会审及施工前设计交底的程序,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本程序执行。
3、编制依据
为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特点和意图,明确设计要求,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设计院应对其所提交的图纸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技术交底。
4、职责
1)设计单位的职责:负责按需要提供完整正式的施工图,派出有关设计人员对图纸的设计意图、技术特点、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作出详细设计交底并答疑。
2)监理单位的职责:在设计交底之前,负责组织施工承包商对施工图纸进行专业会审和系统会审,汇总拟提交的疑问和建议,作好会审纪录。
3)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组织和主持施工图设计交底和综合会审会,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4)施工单位的职责:在图纸会审之前,组织施工和技术人员详细阅审图纸,结合拟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必要的核对与计算,提出建议和需澄清的问题。对设计交底中澄清的问题按变更程序提出相关文件。
5、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2)依据建设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设计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或对施工单位急需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交底与会审,但在成套图纸到达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
3)各有关单位领图后3个工作日内,认真系统的看图并记录疑问。
4)施工图专业会审在系统会审之前完成,所发现问题在系统会审时进一步复核后做出决定。
5)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综合会审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完成。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时,设计院必须派该项目主要设计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出席,开工前在施工现场进行。
7)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应做出详细的记录,会议纪要由设计院负责拟写,现场专工协助完成,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发。
6、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程序
1)会审前的准备
①建设单位项目部在收到正式施工图纸后,分专业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专业会审,将问题汇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项目部管理部门。
②施工单位在收到正式施工图纸后,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该项目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详细阅审,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工作,参加监理部门组织的专业会审和系统会审,如监理部门不进行组织,则组织工作由项目部进行。
2)会审程序
①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技术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②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设计院答疑。
③各方针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办法。
④针对具体问题由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⑤对会审中已决定必须进行设计修改的,由原设计院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修改设计,经项目监理部核签后,交施工承包商执行,并报工程项目管理部备案。
⑥凡直接涉及设备供货商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视情况由组织者邀请设备供货商代表到会,与设计院的代表一起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⑦形成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由监理部门分发执行。
7、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设计图纸是否按图纸划分等级并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设计图纸和说明书是否齐全;图纸内容、表达深度和发图范围是否满足施工需要;设计文件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是否齐全有效;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与部颁的有关、规范与标准。
3)设计图纸与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是否一致;
4)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设备组合吊装运输方式是否可能和安全可靠,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5)制造厂和设计单位的图纸之间有无矛盾;接口是否正确;各专业之间,平面、立面、剖面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有无矛盾;预埋件、预留孔是否齐全、准确;各类管沟、支架(墩)等是否协调统一。
6)施工图纸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与总平面图一致;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一致。
7)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是否经过鉴定与评审,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
8)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维护作业的合理需要。
8、设计文件的修改
1)对会审中出现的设计修改,必须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和国家、部、设计院所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施工标准、规程、规范;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及安全的要求。
2)对会审中已确定的需要修改的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修改设计,不得在施工图上涂改。
3)变更的内容(变更理由、时间、变更人等)需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
4)在施工图上所做的涂改不得作为设计修改的依据,更不能作为施工的依据。
9、设计文件的变更管理
1)在审图或具体施工安装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发现图纸中存在问题后,在第一时间内由发现者先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
2)工程部接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后,立即通告施工总包单位、设计院并要求设计单位限时解决。
3)设计单位驻现场代表确认图纸存在问题后立即提出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正式改版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签字盖章施工图存档并下发各有关单位。
设 计 交 底 记 录
单位工程名称
组织交底单位
日 期
地 点
参加交底单位
及 人 员
设计交底内容及议定事项: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部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
年 月 日
现场代表:
年 月 日
图 纸 会 审 记 录
共 页 首页
单位工程名称
会审时间
参
加
人
员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其他单位
主持人
记 录 人
会 审 内 容
提 出 问 题
处 理 意 见
1、
1、
第二章 单位工程开工许可管理
1、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由负责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一式三份。在开工前五天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
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对《开工报告》进行复核批准。批准后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给监理单位,一份报工程管理部归档。
3、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图已交付,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2)已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3)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本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审核批准。
4)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
5)设备、材料已落实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6)资金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7)施工单位人力、机器到位,并落实了施工要求。
8)相关工程能满足本单位工程施工的要求。
4、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工程列入年度计划或临时补充计划。
2)按照公司招标规定进行了招标,并确定了承包单位。
3)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4)确定了监理单位并与之签订了监理合同。
5)施工图进行了会审和技术交底。
6)承包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批。
7)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
5、单位工程签订承包合同后,承包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开工报告》,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开工。
6、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规范,内容齐全;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机具、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7、若单位工程非施工单位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工,施工单位可申请延期开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工期可相应顺延。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开工的,施工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开 工 报 告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工程规模
施工单位
工程类别
工程地点
工程造价
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开工条件(三通一平、图纸会审、物资储备情况)
工 程 内 容
合同承包内容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部
建 设 单 位
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三章 工程例会管理
1、工程监理例会
1)主持人:工程部部长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2)参加部门:公司领导、工程部有关人员、监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驻厂代表。
3)议题:主要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进度、资金、设计、变更、保卫、文明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议程:
①首先由施工单位汇报上周调度会工作安排的完成进度、质量问题及需要协调的问题。
②监理、设计院依次总结上周工作情况,提出要求解决的安全、质量、进度、变更、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
③主持人综合总结上周工作,并协调以上问题,明确责任人及解决期限。
④会议下达下周工作计划及要求。
⑤记录:监理单位项目组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公司主管副总签发后分发与会各方,同时存档。
2、每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工程协调会,具体解决施工中难以解决的相关问题。
根据工程实际,由副总或总经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区域性、专业性的工程技术问题。参加人员及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专题会议由指定人员记录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主管副总或主管经理签发,资料室存档并统一发放。
3、会议纪律
1)与会单位根据需要由专项负责人或能代表单位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出席,并在会议前作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
2)与会人员须熟悉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会人员不得以本人不了解某一问题而推诿,否则主持人有权令该单位更换人员,影响工程后果由该单位承担。
3)经会议讨论决定的意见,各单位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严禁推诿、拖延。
*********工程监理例会
会 议 纪 要
(第****期)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 持 人 :
参加单位:
一、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情况:
二、各施工单位下周工作计划:
三、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
四、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
五、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项目监理部
年 月 日
第四章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牌。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1、管理职责和要求
1)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3)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按照行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人员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2、安全文明管理
1)施工现场设置警告、安全施工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对沟槽边沿、井室坑口要增设护栏和封盖,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装置。
2)现场施工用的氧气、乙炔瓶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应相距5米以上,乙炔瓶要有回火防止器、不能卧放,夏天有遮阳防晒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电焊机接线牢靠并固定,地线必须就近搭接。
3)施工单位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定期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封闭施工。
4)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时必须按指定路线通行且装载文明,散落的砂土等杂物要有专人清理。
5)施工机具要按规定的位置统一摆放和管理,禁止乱停、乱放。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减少污染。
6)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符合要求,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特殊防护用品。
7)施工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
第五章 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控制原则
1)施工单位需要根据项目总体工期目标,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制定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2)要求各单项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3)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应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4)公司工程管理部要体现管理协调作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的现场监管作用,确保合同中各项目标按时、按质完成。
2 施工控制流程图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项目监理部审批后报甲方工程部审核
施工单位编制月施工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项目监理部审批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按计划组织施工
工程管理部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计划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项目监理按照要求
签发《监理通知》
否
3、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管理方法和措施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月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批准;
2)监理工程师根据本项目《监理方案》和工程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
4)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应分析施工单位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等方面的配套安排;
5)发现偏离,公司工程部向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通过组织搭接作业或平行作业来缩短工期,实现进度计划的安排;
6)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并明确奖罚数额,以经济手段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总计划的实现;
7)公司每日召开碰头会,每周组织一次四方主要领导参加的协调会;
8)监理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工程例会;
9)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方部门参加的现场协调会,通报项目建设重大变更事项,解决各单位之间的重大协调配合问题。
在平行交叉作业项目多、工序交接频繁且工期紧的情况下,工程管理部应每日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维护正常施工秩序和进度。
4、工期延误管控
1)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
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合同中涉及的延期原因;不可抗力;建设单位造成的延误或干扰;施工单位以外的其他原因。
申请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二)工期延期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有效期内书面提出申请
监理、工程组
调查核实
确定是否延长
否
是
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核准
3)监理工程师和公司工程管理部要对单位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查明原因、分清性质、划分责任,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
4)工期延误处理
工期延误根据事实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①停止签署付款凭证;
②误期损失赔偿;
③取消承包资格。
①②两项处理决定由监理工程师和公司工程管理部决定。③项工期延误处理由监理工程师和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决定。
第六章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按其职责对工程建设负有终身的质量责任。在建设过程中,对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及其它原始资料应保存齐全、完整,以备后查。一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依据其职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质量标准
分项、分部工程优良率:土建:95%以上;安装:95%以上;焊口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8%;单位工程优良率:95%。
2、管理要求
1)切实执行国家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方针、政策、法规。
2)严格按国家和有关建材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及合同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严把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关,做到外观质量与内在质量不达标准不报验、不签证。
4)在质量监检过程中,监检人员必须按规范、标准认真监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质量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是整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实体单位,对工程质量始终负有管理权的职责;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保障的实施单位,工程质量取决于施工单位的过程控制管理;建设单位现场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参与者及监督实施者。
1)监理单位与工程管理部共同管理
①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体系,使其有效运转,并使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
②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发的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评标准等各项制度。
③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④根据施工单位的报检,及时参加项目验收检验及抽查其它的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对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质量跟踪和复验。
⑤组织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会前组织现场安全、质量、环境大检查。
⑥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施工单位
①必须有完整的、运转正常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完整,并配备质量控制人员,满足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②认真执行国家和建材行业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评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标准以及设计单位、制造厂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技术文件。
③接受监理单位及工程部、质检的质量监督和检查。作好监检中的配合工作和监检后的整改工作。
④工程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创优质工程的施工方案、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记录、重点项目和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等需在开工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审批。
⑤在进驻现场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报送施工人员名单及持证情况,以备复查。
⑥对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不符合项通知单》等整改文件,要及时认真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将《不符合项通知单》情况及时整改反馈。
4、工程施工质量验评
1)工程施工质量的验评标准
工程的验收标准依次为: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有关规程、标准;工程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有效的技术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
2)工程质量检验范围的划分
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分班组自检(一级)、施工单位质检员复检(二级)、监理公司验收(三级)、建设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四级)。质量验评范围的划分表,由施工单位按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并经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审批发布后,共同执行。
3)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的评定
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三个阶段进行。
质量等级按《验标》的规定进行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凡检验后被评为不合格的施工项目,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处理。经修补后符合标准的项目,只能评为合格,不能评为优良。
设计文件、制造厂技术标准等与《验标》标准有抵触的检验项目,达到规定标准的,只可评为合格(不评优良),但不影响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
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按《验标》规定的评定办法执行。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以最后一级评定的等级为准。
4)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
①按班组—工地—公司程序逐级检验,后一级的检验必须在前一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监理单位检评的项目,经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提前24小时左右(特殊情况下可为8小时)书面向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报验(见附表八),在约定时限内到现场验评。
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接受的交验项目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A、交验项目已三级检验合格;
B、施工方提交的自检记录、技术记录、试验报告编号真实、齐全;
C、质量验评表填写真实、完整、无涂改、符合要求。
三个条件中如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监理单位按不合格论处,整改后不得评为优良。当检验项目符合规定的标准时,参加验评的各方代表均应在《质量验评表》上签名,评级、验评不合格的项目,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检验记录、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②工程施工质量验评(检验)的主要内容为两个方面,一是所检验工程的现场检验质量是否达到《验标》等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检查提供的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质量验评表等资料是否规范、真实、准确、齐全、清晰。
原则上采用《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规定的格式,个别特殊分项工程,可采用工程管理部提供的格式。
③控制点
由于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的原因,有关人员因故未能到场参加检验,经领导批准后可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单独检验、签字,事后工程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要予以补签、认可。
5、隐蔽工程项目的检验
1)一般隐蔽工程项目有:
A.钢筋工程;
B.地下基础工程;
C.防腐、绝热工程及地下管系;
D.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
E.设备就位前填砂质量的检查;
F.设备灌浆前垫铁质量的检查;
G.设备封闭前内部质量的检查;
H.须检查清洁度的管道安装的清洁度检查;
I.埋入设备、内部结构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
J.防雷接地施工的检查;
K.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质检单位和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检验的其它项目。
2)监理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项目检验时,施工单位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提前8小时书面向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质检单位报验,各有关单位应派相关人员按时到达现场,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监理、工程管理部门、质检单位有关人员因故未能到场参加检验,经领导批准后可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单独检验、签字。事后,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需予以补签、认可。
3)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工程管理部、质检单位报验而自行隐蔽,工程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剥露或解体,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4)经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工程管理部、监理、质检单位有权通知其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监理部门是否参加隐蔽前的检验,都可提出重新检验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查,如质量合格,监理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单位损失;如果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全面剥露,重新检验,并承担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6)一般性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发出隐蔽通知单,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并同时提交隐蔽工程自检记录表,双方共同验收。监理工程师据此进行现场验收,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返修后重新验收;重要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监理、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院驻工地代表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联合签证。
7)施工单位发出隐蔽通知单前,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发出隐蔽通知单。隐蔽工程自检记录表的隐蔽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工程施工工段对应,标明施工位置和方向,并附图说明,以便于检查。
8)凡属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无隐蔽检查记录和质检员签字认可的,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不予签证。
9)施工单位发出隐蔽通知单后,现场监理24小时内不予检查、验收、且无特别说明的,施工单位不可自行隐蔽,必须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处理。对于存在争议的隐蔽工程如监理、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复验,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如复验合格,复验费用由监理单位负担,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0)施工单位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工程管理部门而自行隐蔽的,监理、工程管理部门不予签证,并且对施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6、不符合项管理制度
1)凡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规定的材料、设备、非标加工件以及违反国家及部委的施工制造标准、规范、施工图、技术文件、规章制度、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致使工程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的施工作业,均属不符合项。
2)不符合项的处理要求限时予以完成。
①属施工单位的不符合项:送工程部批准
不同意
重大问题处理方案
质检、监理及建设单位发现不合格项
送施工单位
整改
同意
质检、监理、工程部复检
不合格
合格
签证
反馈工程部
反馈工程部
②对设计上的问题,施工单位可用《工作联系单》对设计以质询的方式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由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3)收到不符合项通知单的单位为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在收到不符合项通知单后,应立即停止原错误行为,并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好处理措施与处理期限,处理好后由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派人员复验(直至合格)。重大质量问题,还需编制处理方案,经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再按方案进行处理。
4)受理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对不符合项通知单不做出任何处理,监理单位与工程管理部将共同发出《停工通知单》或给予经济处罚。
7、施工质量检查监督
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监理单位现场日常巡视或任意抽查的随机性监督检查;另一种是有计划、有针对性、有程序、有准备的综合性监督检查。
1)施工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①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的有关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施工单位一起,努力使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把质量问题消除于施工过程中。
②监督检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有权:
A.调阅施工技术或质量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
B.调阅施工技术记录、试验报告、验收签证等资料;
C.抽样实测(含复测、复试)任意一项技术记录。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违反规范、作业指导书和各项制度等进行施工作业影响到施工质量时,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制止上述行为并及时填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给施工单位整改。
对严重违反规范,并已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行为,如不听劝阻仍继续错误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发《停工通知单》。待施工单位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后,施工单位方可申请复工。
《停工通知单》发出后,如施工方仍强行施工,工程管理部门将采取进一步措施,直至解除合同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
①重点项目监督检查
A.土建专业
施工测量、沟槽开挖、钢筋材质与焊接、混凝土、回填土、砌体、钢结构、防水防腐等。
B. 工艺专业
原材料质量检验、施工辅助材料检验、合格焊工登记表、隐蔽工程、无损检测、材料性能试验、材料接收、管内清洁度、管道布置、支架检查、仪表一次部件、补偿器调整、焊接检查、防腐基层检查、涂层检查、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检查、地下管道垫层检查、管墩/基础检查、非焊接口检查、回填检查、阀门试压、安全阀调试、系统试验前检查、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吹扫/冲洗检查、管线复位(含垫片、盲板等)检查。
C. 非标设备专业
设备及附件接收检查、基础复检、就位找正、灌浆前检查、内件安装、严密性试验、封闭前检查、附件安装、平台、扶梯、护栏检查等。
D. 电气专业
电缆的绝缘测试、耐压试验;电缆导线对地间的电阻测试;绝缘子及穿墙套管的耐压试验;变压器及其附件的检查、试验;高压开关的试验、调整;成套配电盘(柜)的试验、调整;低压电器的绝缘测量;电机的试验调整;系统测试、单校、联校。
E. 自控专业
变送器、传感器、仪表、执行机构的安装;的安装;接线箱和保温箱的安装;穿线管敷设;电缆桥架和保护管的安装,电缆敷设、电缆头的制作与接线;仪表空气管的敷设;管路严密性试验。
②检查程序:
A. 施工单位按以上检查项目组织自查,合格后整理资料,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申请检查。
B. 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组织检查。
检查的内容:工程完成情况、质量体系与实施概况、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与实施情况、工程实物质量概况、质量自检与验评情况、施工中发现或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自查项目与自评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③检查的方式:
A.听取施工单位的汇报。
B.查阅文件、资料:质量体系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施工日记与施工技术记录,施工图,测试、校验、试验报告,质量验评签证,设备、原材料质保书或出厂试验报告,设计变更单和执行记录,质量事故台帐、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等。
C.现场质量检测与跟踪检查,抽样实测(含复测、复试)核查施工记录与质量等级评定。
D.施工质量的评议:质量监督检查后,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门如无异议,应在检查资料上签字确认,否则应提出整改内容及期限。
施工单位在整改后,要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质检、建设单位反馈整改结果,最后实施施复查。
第七章 安全管理
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察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
2)检查和落实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交底和持证上岗情况。
3)不定期积极组织安全工作例会和对施工现场安全联合安全大检查,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提出防范措施以及督促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施工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并应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应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核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然后进行措施交底、签证并督促实施。
3)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构,建立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在施工作业中严格执行。
4)坚持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制度。督促施工班组坚持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5)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为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尤其是吊车)的安全管理,必须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做好登记工作,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
6)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检查内容
1)遮栏、护栏、栏杆
建筑物框架、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沟槽开挖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安装齐全并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并设在视线良好的地方。
2)孔(洞)沟盖板
施工区各类井室、孔(洞)沟盖板,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3)常规照明
夜间施工现场及巡视路线的照明应符合施工要求;高空作业、施工区域照明要充足。
4)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施工单位必须从有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家购置安全施工器具,防护用具、用品等,保证施工器具齐全、可靠、安全有效并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施工机械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机械,特别是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保证各类施工机械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带病运行。各类起吊设备必须取得合法的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运行前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现场检查验收使用许可证,待手续齐全后方可作业。
6)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施工单位要在申请开工前上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7)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开工前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
8)其它
第八章 文明施工管理
1、文明施工总要求
1)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实现装置投产达标,特制定本要求。
2)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抓好文明施工管理与监督工作,实现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文明施工。
3)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负全责,必须明确文明施工负责人,形成公司、施工队、班组三级文明施工监督网络。
4)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接受监理单位及综合部、工程部的检查。
2、工程开工准备阶段
1)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已经建立,职责已经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2)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已经建立,得到相应领导机构的批准,可以付诸实施,并已上报监理单位及公司。
3)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布置。
4)材料、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堆放有序,并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5)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临时围栏或围墙已搭设,照明配备得当,施工单位保卫人员上岗值勤,值勤上岗保卫人员名单应报工程管理部门,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6)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并设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7)施工机械完好、清洁,每天的运行记录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
8)工作现场视情况设置厕所,严禁厂区内随地大小便。生活垃圾要按规定统一堆放,并按时清理,杜绝随便乱扔。
9)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3、 工程施工竣工阶段
1)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2)保持施工道路畅通,严禁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如确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水、电力线路,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工程管理部门,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实施,并保证正常交通和其它设施正常,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保持施工道路路面完好,严禁大型机具随意上路面,如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工程管理部门,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上路,但必须保证路面、路标、安全标识牌等不被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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