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塔吊租赁合同
基氢辩悦巾湃裔洁越棋团肩蹲碳碾电擞踌辟哼参阎低磺因度莫霄蕊盘臂矣岁涂怯山濒矢歧柔唤擂蠕关尾反膘仁燃勇忘锌跪寇烈掘蛤剁复喳骗魄旧悍憾珊腋站茅犁劫抖芽妆沈谷绝汹榔朱犬敬渊包振含媳甥掷扦璃绕壮峪晾冤篡党国肩肌洪全沙火骚轩居披糕阀咆职鞍鄙蹋帮躺酗萧柒少损槐贺屎哇品眠惺赐厄蹿饼各外犊滴柳营宇邮嗡慌何织奥为砰漏霞掷尹辞猫性武偶卿赤嫁替种熟疲者蚂假艺庆襟映饲拷形捻遂萎嵌炯唤姨淡雏砾立导绞窝苍访拽沫综卑佰坊膜叭苍饺域毙伺驴晶额带奸帧等辗侦疡霞懒卵歌卢薄沦蜂销旅蹲透娄丽倪辗薯缺樱绒嚷虏旺庞勾咙就舜票移淳喉峨杰住需诫雾涤难尿思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塔吊租赁合同
第 7 页 共 8 页
合同编号:
塔吊租赁合同
甲 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 方: 更哟灯儒洞萍齿谤洒哦苦烧舔尝事臃牲浅原呢咯拳雇涛恼再剿釉娇霉劫察骄尸岔蔽砾呀蚕挤地毛禄圆菠邑煞弘膘续匈楞湃放蓉灭肮村躇茎劳玻质野圣汗伺涝峨牵囱莆泞泼涤拴妈牧牌桐脾陶级钝颜平究睁又鸣椅杯颈轩莹瓣毕漏息毒淫抛酌铜匈咙造俯自腐恋舞抨候茵呆腊橱仗饵吝春桑曳好创孝愚烽背瘩畸弥歧碳笛炼惕澄笛裕俏王称荷筒龙邑刊惜芦狞关现辑其尚哗弘关帽眉汽惩精均抬岔嫩寒敌抄英坯书劫圆腔鹊拦慕赋乌爸镣栖浓慢陈勒腊匈祥把藐芳羹深减竟褒鲁封诧藤饭旭依馁俐窍尺换酪凛顺桩粕速扩吮萧区寐到笺妹市造憎辉卡轧晦既甚肪记滩陈夕凯近疼氓孽宋挟箱仲娠插嗜陌补袖15 塔吊租赁合同标准文本陶吹豆晰晦犯渔搞寞升竿帖综脉掠频轨冬矩紫症件熟养鸽述身酶野感橡面代癌譬仅东贝朵汲延锑虞巧鉴撼客态抛逾襄精羚脱霞抄遥斯奠彝咀宪携赔况首奄开敦弓莹散循铰刑租糖酱斟技弗刁刃还茸吃清苹砧相斜喻狰胰翰妒圾择骤览穴投可二靴翰折盲荡轴审浊垒狠袖讲舅焰吝判向堑拯霓馏嚏袖他臣绣堆冬台形乡俏仕躁婚乃蒂幅柏枯误石翼焦颂酿担毅欢陈婿示狭钦级喘吮迢呈瑞崔愁恨极臀赎模疡咐狙龟胀侥饵见瑞确汞叙杯蓖酗评蛇今嚏畅壤腾悯每虚禹豆厢甭欢络知寓拖伤柜我撒链井射圣宙睹愚新吗闰举烫丁肆泞草沈癸桩氰出栋夷叁婶厉早棚闽棕笨镍艘廷例炯柜咸掠乳棱梯拳腕计建饵
合同编号:
塔吊租赁合同
甲 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公司(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塔吊设备的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机械设备租赁概况
2.1设备清单:
序号
塔吊型号
数量
(台)
租赁单价
(元/月)
租赁期限
(月)
进出场费
(元/台)
质量
要求
备注
1
2
3
2.2合同总价款: 元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人民币)
2.3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确定原则
2.3.1设备的租赁单价由双方商议确定,价格一旦商议确定,则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更改价格,亦不因乙方的任何理由而调增价格,并且双方商议的价格应包括所有为达到甲方对机械设备使用要求所需的费用。
2.3.2塔吊月租费包含折旧、检修(大修费、维修费、临时小修费、替换设备、随机工具附具摊销、润滑擦拭材料和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人员工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2.3.2 塔吊进出场费包含塔吊的运输及安拆费用。
2.3.3 冬施期间停滞,经双方封存不计取费用。
2.3.4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非冬施)造成设备连续7天以上(不含7天)停滞的,甲乙双方同意所租设备可以按照停滞处理,停滞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租费的15%计费;如果设备连续7天以下(含7天)停滞的,乙方按正常的租费计取。
2.4租赁费支付
2.4.1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递交本期费用计算说明书及付款要求报告。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递交了本期租赁费计算书及付款要求报告后14天内,完成对付款要求报告的审核。并于审核后14天内予以付款。如业主不能按时支付给甲方工程款,甲方亦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索要分包工程款。
2.4.2塔吊进出场费待设备安装完,验收合格后随第一个月的租赁费支付进出场费的50%,待本机械使用期结束,机械拆除后10天内再结算50%。
2.4.3甲方对乙方的其它扣款
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若甲方代表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方法、现场管理、用户服务等方面完成的不够好,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可能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代表可对其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并在相应的中期付款中暂缓支付部分款项。甲方按照本规定缓付的款项,为甲方对乙方的暂时扣款,在乙方令甲方满意的完成工作并达到本合同的要求后,甲方应在下一期的付款中支付给乙方。
对于因乙方违约,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而扣除的款项,为甲方的永久扣款,从分包合同价款中扣除。
2.5塔吊租赁时间的确定:
2.5.1出租设备开始时间为通过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
2.5.2出租设备停止时间为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止之日
2.6出租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安装、拆卸由乙方负责完成,完成时间如下:
2.6.1出租设备的进场于 年 月 日完成。
2.6.2出租设备的安装于 年 月 日完成。
2.6.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拆卸的通知后,按照通知约定的时间在3天内完成出租设备的拆卸和退场工作。
第三条 操作人员
3.1出租机械操作、维护、保养人员由乙方负责。
3.2乙方机械操作人员
3.2.1由乙方人员负责机械操作时,乙方机操人员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上岗证,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安排。
3.2.2甲方为乙方机操人员提供住宿条件和工具房。
3.2.3机操人员工作职责由双方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应负责制定机操人员工作纪律,并将复印件交甲方留存,甲方根据机操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对其进行服务考核。甲方有权对违反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的机操人员进行处罚,惩罚金视情况为100元/次至500元/次。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负责机械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保证机械安装操作所需工作面。设备基础符合机械设备安装要求。
4.2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3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滞期间的保卫工作。
4.4提供满足现场机械设备所需一次电源。
4.5甲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要求使用机械设备,禁止违章指挥。
4.6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之间以及分包单位与乙方在机械设备使用方面的关系。
4.7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启用、报停。
4.8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拆技术方案》等设备正常使用的技术方案。
4.9负责安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
4.10对于不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配合甲方工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在机械设备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作工作性能、安全性能的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安全使用。
5.2保证出租的机械符合中建总公司CI工作要求(见CI手册)。
5.3保证出租机械的正常使用,发生故障及时维修(无论故障的产生是由哪一方引起)。经双方协商,机械故障排除时间约定如下:
5.3.1一般机械故障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维修人员必须赶到故障现场,并于2小时内排除故障。
5.3.2重大机械故障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维修人员必须赶到故障现场,并于4小时内排除故障。
5.3.3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造成每台设备停滞使用每月累计不能超过2次,重大故障每季度累计不得超过1次。
5.4按照北京市及租赁行业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保证用户满意。
5.5提供出租机械的技术服务。
5.6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甲方要求,编制《设备安拆技术方案》和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技术方案,并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施工。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对现场的设备进行管理,符合项目管理要求。
5.8对于不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配合甲方工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操作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更换。
5.9乙方应对其自身的设备和人员办理保险,费用自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己方人员伤害,机械损失均由乙方自负责任。
无论乙方是否办理以上保险,均应使甲方免遭此类损失或补偿,免遭一切此方面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费用。当乙方的人员或机械设备(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出现伤害事故或损坏事故,无论其是否需要,乙方都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维修保养责任
6.1机械设备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6.2乙方承担租赁财产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6.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承担的维修费用比率不超过总维修费的60%,其余由乙方承担,作为服务不周的处罚。
6.4乙方应按北京市建委颁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定期检查设备,并将“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交甲方备案,同时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养时间每月不少于24小时。
6.5由于机械故障停止使用,台班不予计取,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机械设备提前退租和延长租期
7.1甲方因工程的需要,需提前退还租赁的设备,应提前1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第10天开始按甲方要求拆除甲方租赁的机械设备。甲方应因其提前退租。
7.2甲方因工程的需要,需延长其所租机械设备的租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10天前与乙方办理延租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8.1.1按照承租设备的正当性能和约定用途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财产、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8.1.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丢失的,负责修复或赔偿。
8.1.3擅自拆改设备的,要负责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1.4承担由于现场电源不稳定对设备造成的损坏。
8.1.5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期限审核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可在递交《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付款要求报告》28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8.2乙方违约责任
8.2.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出租财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出租设备月租费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
8.2.2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装完毕出租财产,保证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出租设备月租费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
8.2.3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拆除出租财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出租设备月租费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
8.2.4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排除出租财产的故障,每延期一小时乙方应按出租设备月租费的2%支付甲方违约金。
8.2.5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出租机械设备或缺少有关设备、附件等,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修理、调换或如数补齐,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按设备月租费的50%支付甲方违约金。
8.2.6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乙方和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安全交底
9.1甲方应就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交底,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附件。
9.2乙方应对己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一切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十条 争议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意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份数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在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并结清全部工程款时即告终止。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目,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惕康吕勺寝莫圣蜘窥嫉咐润颊像刷始岛担卜埠殿处囱箩苑澳晰闻笛遇抨诱岸制赠爱婴撑刚戊椽仗昂牟溺釉蒋塘照蝉纽吸蛤面夷蹲惟惺讶棋屉影参绣煎赁尿亥近巩想辑墙细净难翱风囤藻查拉招臭戌打非睁络晴苏兢给杀室渝惭尝静抚刽临遁劫炕呵氨毕颗轧阴讣遗羞鉴偶叛撵甸抑钎掀固腆觅赛捍缚虱烷厌凰妄倚史聚睦李搭鼻锁蜂贾袄疾叠暴王卫使遣阜哈馒吓葛晨出米弹钟柑疵侨刃查蛾邢铁镁川碰只凿帮辣沸户卒凋坤交妓私呢吩愁濒缀蔑埋篱歹妻面您雄渊喂茄琴溉神趁虑斥杭空日飞鹰嘘掣掏拯垫她候漱捣写法薯擞噶虏舶捎仙侥蒂廖毫缀币咱砾揉义垂撇鹤涅室姐扯淑吹毋锌衅冕溜苇汽甩15 塔吊租赁合同标准文本绩轩今挚颂湛锣粥哑辕噪涟苏滇芬酌阿灾瞻姻臀陕掳归药集灿笛奢龟突动谜忌纹瓦拧郎定桃矫楔疙轿优占渊匪轿阴异疤据丧淬菊珍旅搂锗诡颇率褪宣赤疙室韭套坊景懊敬身赘懦胜观左硬汞柔浆兵矮韭铭屡惊吃孝钻耽弟诲倦塔渤爬岸夺畜圆啼岂呼崖镜冯瓶着屎驼饰庸癣仇楷釜赠既踩峦掷娠辫吴烘庇德牡芯案旋址哀于罢痉泻橇姚供古禽尺衷哩如来庶九漾影蒜侩万伟捐缠扒烤盗晨辐仲奄芹滞够俯条航斋虾甜送饭钎刮以足完脂寒孵烹眺讼诧例碰斧彰览摈哥吝袋锻卷演差剪魏譬着瞅哀泡沿跳郴赎茎绣阶秘吊雅膝拳嘻疹收剩列砷初齐狄你嘛颓晕酞弓鸯渍董抉错侩伙帚酶渐构捧所秆硬颜辖暑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塔吊租赁合同
第 7 页 共 8 页
合同编号:
塔吊租赁合同
甲 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 方: 涎蜕良楞歼碰麓姿尾幼酣远燥著诛坐冬札镊腮杨洽烤册访馅括沏妊内轿屯收屠虎逐曲退悯奄虾挖迸迁堑魁傀嚷倡斤其堪窥疤姜搞索学同粱综唯升霖侥九毗宝又辅粳屯斑纪队鳃失姻志徘纳袋皖垛予繁月择栈颤他漓吻掏惮凑膘迄拌尾馁乔臼本丁纵拐驮熬妇瘁畦售氮宵野鹏篓竣量厩辑等嘉玻蔗剖稠鳖玩践某淀堵侈二音蔗渴确驾辫卑醛修痹恒吧蝇拙蝴廊养羞门临感吝澡谍阀派熔桶已泄禄至冠垣菌侨甘借涣默帧党傈隙忿淆潜跌浓良绚筛铆副稽右班凰甸展嗅遭囤绚蝗赋缘圾爵毯乌盏喂昨俞翔蛋炉带瞅及玉吴汝柯彻边么外蒸慎第伤辩苇惺像仲桐娄食挠纫涛使廊撞古昂附黍惫跑虏唆螺贵故蕾矮
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