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信访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下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公司领导决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法和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集团公司发展服务。第三条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
2、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上访人员的正当要求。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公司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第四条 信访工作职责(一)协调、处理外单位、人员来信来访反映公司在生产、生活、工作中的问题。(二)积极发挥信访工作的窗口作用,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转达来信来访单位、人员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向各级领导报送信访信息,反映真实情况及与公司相关的“热点”、“难点”及“苗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四)宣传公司的各项相关规定,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疏导工作,引导外单位、人员依法信访。(五)督促、检查、指导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六)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五条 信访工作要求(一)按公司规定,对本级部门应当或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内容直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按规定应当由上级单位或所属部门或相关单位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单位或移交所属部门或相关单位。(二)工作人员须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单位、姓名、地址及反映的问题要求和办理情况等,将登记表格和材料统一编号、归档。(三)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四)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态度和蔼,严肃查处,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做到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五)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
4、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人员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六)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的同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领导;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七)对于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按规定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单位。(八)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
5、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九)处理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一周内处理完毕;疑难问题要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应从接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十)对少数无理取闹的上访者,要进行耐心地说服、教育,劝其停止上访。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及时送公安部门处理。第六条 来信来访受理范围(一)对公司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二)检举、揭发公司工作人员
6、的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三)控告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四)举报所属部门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五)其他有关信访事项。第七条 奖惩(一)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对违反公司规定行为的检举、揭发,确实对公司工作有贡献的,应酌情给予奖励。(二)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人员,要给予奖励。(三)信访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信访事项有办理责任,但拒绝办理或者拖延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2.对交办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限报告结果的。3.对所属部门请示处理的事项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后果的。4.接待信访态度恶劣,与信访人发生争吵,产生不良影响的。5.对信访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陷害的。6.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