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公司 特色技术与业务专项基金使用细则 编号:JZ-22批准: 制订部门: 技术质量部 批准年月: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了更好地落实特色技术和业务开发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特色技术和业务专项(简称特色专项)基金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1.2 特色专项立项的所属部门应与公司签订特色技术及业务专项资助项目协议书(简称:协议,见附件 1),并严格执行该协议。特色专项完成时,特色技术与业务专项发展规划和协议作为验收相关依据。 1.3 特色专项所取得的成果、专利技术等归公司所有,涉密技术成果的使用由技术质量部和公司主管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其他成果公司内共享。 1.4特色专项基金分为开发
2、基金和奖励基金。 2 开发基金 2.1开发基金是指专项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固定资产采购费、材料费、咨询费等。 2.1.1人工费指专项小组成员每个工作阶段的奖酬金; 2.1.2差旅费指专项小组成员在专项执行过程中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用等; 2.1.3固定资产采购费指开发该专项所特需的设备、软件等采购费用,不包括办公、生产所需设备及软件等的采购; 2.1.4材料费指专项执行过程中用于小样试验等的材料采购费用; 2.1.5咨询费是指委托外单位开展与专项研究相关的咨询工作而支付的费用,原则上应是我公司尚不具备技术能力的技术咨询。专家咨询费是指研究过程中支
3、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2.2特色专项负责人申请年度预算时,应明确预算经费的组成及计算方法,主要要求如下: 2.2.1差旅费占比年度开发基金原则上不超过10%; 2.2.2人工费需明确计算方法(如:工日或人月等); 2.2.3咨询费需明确咨询内容、咨询单位等;专家咨询费需初步明确哪个单位的技术专家;根据项目特点,咨询费和专家咨询费占比年度开发基金原则上不超过 25%,严格控制经费使用。 2.2.4需采购固定资产应填写协议上“固定资产(包括软件等)投资估算表”; 2.2.5材料费应明确计划购买材料明细等。 2.3开发基金的额度按年度审批预算进行确定。 2. 3.1批准立项的特色专项,第一
4、阶段(立项当年度)的开发经费使用预算额度,由立项时审定,具体金额在协议书上明确; 2.3.2 后续阶段开发基金在提交前一阶段成果时提交下一阶段专项开发工作计划和开发基金预算,经技术质量部初审,技术委员会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纳入公司预算计划。签订补充协议(见附件2),作为协议书附件。 2.4 列入年度预算的开发基金的使用 2.4.1差旅费需支出时,请登录eoffice填写公司技术发展基金项目支付结算表(FL1501D),并附调研情况说明(见附件 3),经项目负责人、部门领导、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公司分管技术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使用。 2.4.2固定资产、材料的购买根据专项的进展程度,按公司相关的
5、采购流程进行评审、审批,并签订相关合同。 2.4.3 咨询费应与咨询方签订咨询合同,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成果应在技术质量部备份。专家咨询费,按资产财务部要求提供专家身份证复印件、签收单等,登录eoffice, 填写公司技术发展基金项目支付结算表(FL1501D),经审批后使用。 2.4.4人工费在阶段性成果完成后,由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组建专家组进行初审,根据成果完成情况形成初审建议。技术质量部根据初审意见进行核定,提交技术委员会评审,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发放。 2.5各特色专项开发基金在预算额度内专款专用,不得超支。 3 奖励基金 3.1奖励基金用于对特色业务项目的承接和实施进行奖励和
6、补贴,按年度进行奖励。 3.2项目奖励条件和范围 3.2.1设计咨询项目 1) 申请奖励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部门提出申请,技术质量部组织专家组进行施工图评审,认为应用了该专项技术,且技术水平先进、设计质量优秀、达到省部级优秀项目水平、对后续承接项目有支撑作用,方可进行奖励。 2) 奖励范围以应用该专项的子项部分计奖收入为基数。 3.2.2总承包/项目管理类项目 1) 申请奖励的项目在完成 70%及以上后,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质量部组织的专家组评审,认为应用了该专项技术,且在项目质量、计划、造价、安全方面实施良好,达到机械工业优秀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奖水平,对后续承接项目有支撑作用,
7、方可进行奖励。 2) 奖励范围为应用该专项的子项部分计奖收入为基数。 3.2.3批准特色专项立项部门在承接到符合奖励要求的项目时,应先到技术质量部进行登记备案,技术质量部按特色专项奖励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对未进行提前备案的项目,不予列入奖励计划。 3.3奖励基金额度的认定 3.3.1应用创新专项签订的前五个合同,按项目中应用创新专项部分计奖收入的3%5%给予奖励,后续不再奖励。 3.3.2 应用升级专项签订的前三个合同,按应用升级专项部分计奖收入的 2%3%给予奖励,后续不再奖励。 3.3.3上述申请奖励项目的百分比系数确定因素和加权系数如下: 1) 与特色业务方向的符合程度,加权系数0.3;
8、2) 项目技术难度和水平,加权系数0.2; 3) 项目完成质量,加权系数0.2; 4) 形成的品牌影响力,加权系数0.3。 3.4奖励基金的发放 3.4.1在技术质量部登记备案的奖励项目符合奖励条件时,由生产部门在当年年底前提出申请奖励项目及额度; 3.4.2技术质量部组织对申请奖励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核定应用特色专项部分奖励基数及百分比系数,根据计奖收入计算当年的奖励额度,报主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予以奖励。 3.4.3奖金下达到部门后由部门分配,其中奖励给特色专项项目组成员的奖金不低于该项目奖励额的30%。部门将奖金发放情况反馈给技术质量部。 4 附 则 4.1
9、本办法由技术质量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特色技术及业务专项资助项目协议;附件2:补充协议; 附件3:调研情况说明。 附件 1: 特色技术及业务专项资助项目协议 协议编号: 20XXTS- 号 第一条 *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申请部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工程公司特色技术和业务开发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为顺利完成公司特色技术及业务专项基金资助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指标是: (一) 总体目标: 自 年 月至 年 月,开展特色业务的培育。项目完成时,形成 特色业务,达到 目标;并通过
10、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 (二) 经济指标: 依托该特色技术和业务专项到 年项目完成验收时该特色业务实现累计产值 万元;累计计奖收入 万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研究内容是: 阶段 起止年月 研究内容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二、第三等后续阶段的研究内容可根据前一阶段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填写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按附件要求执行。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实施第一阶段的成果是 。 经费开支科目 预算经费(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 第五条 在本项目执行第一个阶段内,甲方计划资助乙方_ _万元(预算),经费开支科目如下: 及咨询内容
11、;3.固定资产应填写投资估算表;4.人工费需明确计算方法等) 第六条 开发基金中人工费采取阶段性目标完成后集中资助的方式。甲方集中在每阶段成果完成时,根据特色技术与业务专项基金使用细则核定金额并进行发放。乙方阶段性成果没有达到要求,甲方有权延时拨付资助款,必要时甲方有权中止拨款。 第七条 除人工费外的其他支出,根据专项开发进度依据特色技术与业务专项基金使用细则使用基金。 第八条 乙方应保证项目组人员相对稳定性,各司其职,确保各部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况表,对照审定的阶段计划检查完成项目情况,并安排下半阶段的相关工作。一个阶段完成时,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供本阶段总结和阶段成果。 第十条 项目所
12、取得的成果、专利技术等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对项目资料均负有技术保密责任。乙方对外进行转让、技术入股或以其他方式出让时,须经甲方同意并审批。 第十一条 项目的验收,依据本协议及*工程公司特色技术和业务开发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特色技术与业务专项基金使用细则的相关要求,由甲方组织。 第十二条 乙方要对项目的目标、进度、经费进行调整或中止、时,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如有弄虚作假,浪费、挪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协议,要求乙方退还已支持的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协议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项目协议。乙方因上述原因认为不能或没有必要履行该协议时,项目负责人: (签字)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 2: 补充协议 第一条 特色专项实施阶段 第 阶段(201 年 月-201 年 月) 经费开支科目 预算经费(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 第四条 该阶段甲方计划资助乙方_万元(预算),经费开支科目如下: 第二条 阶段性研究内容 序号 名称 厂家 数量 资金(万元) 用途 1 2 3 合计 (注:如无调整可不填)第三条 阶段性成果其中固定资产(包括软件等)投资估算表如下: 附件 3: 调研情况说明 前往调研单位:调研起止时间、地点:同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