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资料文件范本(试行)
甲方:
乙方:
20**年**月
17 / 17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资料文件范本(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拟定
****年十二月
(封面格式)
编号: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资料文件
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年月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协议协议书
第四章协议通用条款
第五章协议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资料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文件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第一卷
(投标人全称):
1.为兴建(项目名称)工程,(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协议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资质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形):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资料文件或查阅关于资料文件资料。招标资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提交投标资料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年月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详尽办公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详尽办公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资料文件截止期为年月日时,请将投标资料文件送达(详尽办公地址)。对迟到的投标资料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年月日时在(详尽办公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邮政号码:
年月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主要工程数量:
(3)工期和质量要求: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1)建设依据:
(2)资金来源:
3.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资格/资质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而未进行资格/资质预审时,可进行资格/资质后审,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报送资格/资质后审资料文件资料)。
(2)资格/资质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资料文件时应按新情形补充其在申请资格/资质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详细施工部门的资料文件资料。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营人应签订联营协议书,并应共同委托一个牵头人为联营体代表,代表联营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协议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营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营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联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资料文件一起提交;
②为了明确联营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营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单位。
(4)一个投标人未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营体)对本工程的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形,与此关于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评估。
(6)若投标人拟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应在投标资料文件中予以说明。凡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将不予评估。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招标单位拟对未中标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应详细说明)。
5.现场考察
(1)招标单位将于年月日时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取得关于编制投标资料文件和签订协议所必需的关于资料文件资料。
(2)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畅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文件资料,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形。但投标人应经过现场考察,对上述资料文件资料的理解负责。
(3)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许可,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单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招标单位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详尽办公地址)举行。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2)标前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资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关于问题。投标人对任何问题的疏漏或判断失误,应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含补充通知书)答复所有已购买招标资料文件的投标人。
二、招标资料文件
1.招标资料文件的组建
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资料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资料文件的组建部分。各卷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协议协议书
第四章协议通用条款
第五章协议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资料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文件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2.招标资料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资料文件的疑问应通过标前会议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标前会议以后,若投标人仍有问题并要求对招标资料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应在送交投标资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3天内将书面答复送达所有投标人。
3.招标资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14天前,招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对招标资料文件进行修改。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号码、电报和电传)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资料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电报、电传或传真号码方式告知招标单位,说明补充通知已经收到。
(3)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充通知的内容在编制投标资料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资料文件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购买招标资料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资料文件的编制
1.投标语言
投标资料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单位之间的来往资料文件、均用中文书写,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时,也应有汉语对照,其说明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资料文件的组建
(1)投标函;
(2)授权书;
(3)投标保证;
(4)工程数量报价表;
(5)施工组织方案;
(6)附表;
(7)资格/资质预审补充资料文件资料(如有,或资格/资质后审资料文件资料);
(8)其他。
3.投标资料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详尽阅读招标资料文件,按招标资料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资料文件。如投标资料文件不符合招标资料文件的要求,该投标资料文件将不予评估。
4.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按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细目填写单价和合价。无论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是否列明数量,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施工之后,业主将不单独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关于税费、保险费、临时工程费和工程维护费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协议履行期间,只能按协议关于条款商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5)除协议专用条款另有商定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资料文件在开标之日后40天内有效。
(2)在特殊情形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依据有关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资料文件,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资料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资料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应较投标有效期延长28天。招标单位如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的有效期经投标人同意也相应延长。
(3)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时,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资料文件;
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协议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
(4)未提交投标保证的投标资料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评估。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协议协议书后退还。
7.替代标(如有)
(1)为使投标人能充份发挥自身的优势,达到优化设计、便利施工、提升工程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投标人在提交原设计方案的基本标的同时,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标,并单独装订成册。
(2)替代标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本招标资料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8.投标资料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提交三份投标资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资料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授权书附在其内)并加盖公章。
(3)投标资料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页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形,均应由投标资料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四、投标资料文件的送交
1.投标资料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须将投标资料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在双层封套内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有替代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标书上标明"基本标"或"替代标",以资区别。
(3)在投标资料文件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①收件人(招标单位)的名称和详尽办公地址;
②项目投标资料文件;
③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4)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详尽办公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资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投标资料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而使投标资料文件迟到、遗失或失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送交投标资料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资料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将投标资料文件送(寄)达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依据有关本"须知"关于规定发出补充通知后,如决定推迟送交投标资料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形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资料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招标单位对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资料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投标资料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在投标资料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资料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资料文件签字人签署。
(2)更改的投标资料文件应同样依照投标资料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
(3)投标资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资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应按投标资料文件澄清条款的规定办理。
五、开 标
1.招标单位将按招标资料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及时出席。
2.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关于单位及公证机关派员参加。
3.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当场检查各投标资料文件的完整性,当众宣读投标函并公布投标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投标资料文件未按招标资料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六、评 标
1.符合性审查
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资料文件评估前,应对各投标资料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资料文件与招标资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造成或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资料文件将不予评估。
2.评估
(1)招标单位将依照国家和交通部的关于规定,组建由关于部门参加的评标机构进行评标。
(2)详细评标办法:
(3)招标单位将依据报价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可靠、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全面比较后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最低评估标的投标人中标,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3.投标资料文件的澄清与差错的修正
(1)在评标期间,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资料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文件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投标资料文件的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2)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资料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总价协议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如是单价协议,应以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总价协议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并核准单价。(如是单价协议,应以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资料文件不予评估。
七、授标与签订协议
1.授标条件
本协议将授予其投标资料文件符合招标资料文件要求,综合条件最优,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协议的能力、经验、信誉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协议谈判并签署协议。
3.履约担保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协议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资料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协议总价的(1%~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标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资质,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本协议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4.协议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协议协议书。
(2)协议协议书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书签署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签署协议协议书的各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以上三章见"港口工程施工协议范本")
第二卷
一、总 则
本协议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本技术规格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技术、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饰,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
1.工程范围和施工条件
(1)工程范围:(工程概况,本协议范围等)
(2)施工条件:(交通条件,水电供应,建筑材料供应情形等)
2.工程质量要求
本协议工程的施工质量,按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优良或合格)等级。
3.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
④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关于技术法规和规范。
(2)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守执行。
(3)必要时,技术标准的替代可按协议通用条款商定的方法办理。
4.工程计量
(1)本协议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2)核定按协议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履行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3)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所有工程的计量,经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结果是工程款支付额的计算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
(依据有关工程的详细情形和特点,提出对本协议工程施工的详细技术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报告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各类工程(分项及隐蔽工程)自检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报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场情形、材料试验与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修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施工测量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依据有关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书面测量资料文件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基点和基线的布设。承包人若对测量资料文件资料有怀疑,应在监理工程师现场交接后7天内向其提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承包人应将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2)承包人必须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和设备。测量人员资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在开工前对必要地段进行水深测量,测量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测量图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试验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建立满足现场施工质量监控和试验所必需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质检试验室)。试验室的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在取样与试验作业中,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免费提供所需的所有协助。
4.施工船机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机的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协议工程的要求,并保证状态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材料,均必须符合关于技术标准的规定。
(2)材料的搬运、储存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害。
(3)材料运抵现场时,均应附有厂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报告。
6.工程记录
承包人应保存关于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原始记录、照片和录相,以及材料、设备的来源资料文件资料。
7.工程检验
承包人应有各级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检验报告单,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8.竣工资料文件资料
承包人应依照交通部的关于规定及协议要求编制竣工资料文件资料。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应在关于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整个工程竣工资料文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按协议要求复制商定份数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四、临时工程
1.临时工程的范围
临时工程包括为履行本协议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备和工程,如办公室、宿舍、仓库、道路、供水、供电、通信、预制场地和堆存场地(水域)、实验室、围墙、出运和停靠码头、锚系设备、测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临时性设备。
2.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施工条件和设备
业主将提供以下条件和设备,供承包人建设临时工程和施工期间使用:(业主应提供的临水、临电、通讯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临时道路,可用以建设临时设备的陆域条件、水域条件和自然岸线等。如业主可以提供某些临时设备,如施工用码头和岸线、小型构件预制畅仓库等,也应予以说明)
3.承包人需要建设的临时设备
除业主提供的上述设备外,承包人应依据有关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提供的公用设备条件和临时工程施工条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修理修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所有办公、生活、生产、试验用临时建筑和设备。临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上述建筑物和设备的设计图纸、说明及使用期限等资料文件资料报业主核备。
4.水上设备和警戒、危险信号
承包人应对其所有的水上设备的临时锚泊作出安排和配备相应的设备,并应安装和维护所有必须的警戒信号和危险信号。这些锚泊设备的位置、锚泊方式、信号的功能、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海上安全监督、港务等政府关于部门的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备。
5.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
(1)办公与生活用房及设备
承包人应按协议商定的内容、标准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办公与生活所需的所有设备,并负责这类设备的维护。
(2)通讯与交通设备
承包人应按协议商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
6.临时工程的维护、保养和拆除
无论是业主直接提供的还是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工程,均为业主的资产,承包人应承担维护和保养责任。对业主提供的临时设备,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整修交还给业主。对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备,承包人应依据有关业主的要求,将这些设备移交给业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临时工程的报价
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备的费用及其维护、拆除费用,以及业主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备的整修、完善、改、扩建及维护费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有)
1.替代方案的原则
(1)承包人在投标资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进行代案设计和投标。一个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个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应考虑由于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附属设备的变化,但不得对原设计的平面布置、范围、建筑标准和规模指标等做实质性的改变。
(3)履行替代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投标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时,还应提交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4)替代方案的设计必须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初步设计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替代方案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设计的费用。
(5)替代标必须实行总价协议。
2.替代方案设计的资料文件
为便于业主对承包人提供的代案进行审查,代案设计的下述资料文件资料应附在承包人的投标
资料文件中: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与原设计技术规格书不同的内容);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一、投标资料文件格式
1.投标函
至:(招标单位名称)
1.在研究了(工程名称)工程施工的所有招标资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自愿按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投标总价,承担招标资料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
2.如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依照招标资料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筹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开工,并在个月(或日历天)内履行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如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依照招标资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招标资料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资料文件的所有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资料文件始终对我方具备约束力。
5.在协议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资料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各方有约束力的协议资料文件。
6.我们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标价或最短工期的投标人中标的声明。
7.随同本投标资料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
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资质: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资料文件;
(2)未能或拒绝按招标资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协议协议书。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
投标函附录
2.附表
表1拟为本协议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表2拟在本协议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表3拟投入本协议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机设备表
表4为本协议工程配备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表5协议用款估算表
表6临时用地计划表
表7水电使用计划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形表(如有)
二、保证书格式
1.授权书格式
致:(招标单位名称)
和(业主名称)
我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的名义签署投标资料文件、进行协议谈判、签订协议协议书和执行所有与此关于的决定。
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2.投标保证书格式
致:(招标单位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下称"投标人")向贵单位送交了关于(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料文件。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壹拾万元的保函,作为投标人履行招标资料文件中规定义务的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如投标人:
(1)在投标资料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资料文件;
(2)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标资料文件的规定或拒绝签署协议协议书或未能依照招标资料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则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单位的书面要求并说明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详细情形后,凭贵单位出具的索款凭证,向贵单位支付上述款额。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内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下述有效期限内交到我行。任何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为:
担保银行:(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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