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国际货物买卖协议说明与分析甲方: 乙方: 0*年*月4 / 4国际货物买卖协议说明与分析 (一) 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及其必要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协议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各方当事人之间,买卖货物、支付货款的协议。依据有关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方法,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可以划分为若干类型。如本协议范本中就从当事人所在国的角度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将其分为进口协议和出口协议,对我国当事人来说,进口协议就是为购进外国商品而签订的协议;而出口协议就是为把我国的商品销往国外而订立的协议。此外,国际货物买卖协议还可依其他标准加以划分,如依交货地点的不同划分为内陆交货协议、启运地交货协议、目的地交
2、货协议,又如依协议当事人运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的不同,分为FC协议、协议、CF协议等等。 虽然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可依据有关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但无论分类如何,它们总有许多共同性,这也就决定种种国际货物买卖协议都应具备一些基本条款(也可称为必要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 协议各方 即介绍签订协议的各方当事人的详细情形,如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2标的物条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协议货物,是当事人各方买卖的对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牌号、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等。这一部分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协议的重要条款,在详细协议中往往要分为许多详尽的内容,对于我国当事人,在签订进口协议中尤其要注意详尽说明货物的这一部分条
3、款,从而避免在收货这一问题上处于不利地位。 3.价格条款 这是对外签订国际货物协议的又一核心问题,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的货币和标明交货地点的价格术语。 交货条款通常规定协议标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点(如目的港、装运港等)和方式(以陆运、海运、或其他方式)。 5支付条款 主要说明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商检条款规定检验权、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机构、证书以及检验的方法、标准等,有时还需规定复验权和复验的期限、机构等。 .不可抗力与免责 规定不可抗力及免责的范围及法律后果。 8.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说明履行协议出现争议时关于索赔的提出
4、,以及争议应如何解决,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决,而当时就要明确仲裁地点、机构、适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问题。 9协议的文字及效力 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因涉及中外各方当事人,因此多以中、英两种文字签订,而且多规定近两种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 关于条款的说明与说明 .价格条件价格条件是国际货物买卖协议中的主要内容。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确定价格条件时多用国际贸易术语,这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节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协议纠纷。因此,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时,当事人必须熟练掌握关于国际贸易术语。依据有关*年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则(IR*)有种贸易术语,按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为四组。组为发货,组为运费未付,组为运费
5、已付,D组为货到。而在我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最常用的有两种:F与CIF,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术语。(1)F协议条件 F.O.即Fee O ord.又称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或离岸价格条件。依据有关O,卖方要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而买方则必须从货物装船越过自己船舷时起承担所有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毁的所有风险。这一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而且这一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C.IF协议条件 CIF即Cotiur nd h也称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条件或到岸价格条件。依据有关这一术语,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以及办理货物在
6、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唛头或损毁风险的海运保险,而且卖方要订立保险协议并支付保险费。在这里,买方要注意,依据有关该术语只能要求卖方取得最低的保险险别。另外,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且该术语只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上述可以看出,国际贸易术语不仅含有价格条件,而且涉及装运条款及风险转移等内容,所以在订立国际货物负责协议中使用这些术语时一定要弄清其详细含义,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损失。 2.支付条款 在支付条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复杂的问题就是支付方式的确定。在国际货物买卖的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支付方式有:汇款(Rmte),它包括票汇(/D)、信汇(/)及电汇(T/T)三类。托收(Clci)分为
7、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而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和承兑交单(/A)两种。一般来说,承兑交单的风险比付款交单的风险要大,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一问题。信用证(L/C)。这一方式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运用较多,而且因其引入银行信用,所以对卖方来说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证也有许多类,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需要开立不同种类的信用证,另外,当事人各方为统一认识,还可以在这一条款中设定依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第0号出版物)进行说明。 3.协议适用的法律 关于协议适用的法律的问题,是所有涉外经济协议都要涉及的问题,依据有关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涉外经济协议,原则上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而当事人来作选择时,应适用与协议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协议作为一种涉外经济协议,也不例外地运用该原则。而依据有关这一原则,国际货物买卖协议的当事人在选择适用法律时则一定要注意选择自己较熟悉,并且对自己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公约,而且我国也已加入了该公约,所以我国当事人在与其他缔约国的当事人签订货物买卖协议时,也可以协议适用该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