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公司
项目承接风险评估控制暂行办法
编号:SJ--05
批准:
制订部门:审计法律部
批准年月: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合理地评估与控制项目承接风险,提高项目前期经营效率,特结合公司目前实际制订此暂行办法。
2 适用范围及评估时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承接的BT、BOT、PPP项目、公司自行施工项目以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内、国际工程总承包(含设备承包)项目,国际贸易业务:
1) 合同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工程总承包(含设备承包)项目;合同额超过500 万美元的国际工程总承包(含设备承包)项目及国际贸易业务;
2) 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短期资金缺口,且资金缺口额累计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3) 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开具大额保函(累计额度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4) 工艺、流程、专业为公司之前所未曾涉及的项目;
5) 公司与其它单位合作承接,但由合作伙伴为主实施的项目;
6) 公司分管领导认为需要提交风险评估的其他项目。
2.2 为便于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对项目风险识别与分析,保证项目风险评估的质量,项目承接部门须在项目投标前预留足够的评估时间,至少在投标日前一周提起风险评估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3 风险评估控制机构
3.1 风险评估控制机构为公司本部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由公司生产经营分管领导任主任,财务分管领导任副主任;项目承接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以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副主任身份参与项目风险评估与控制。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法律部。
3.2 在进行具体项目评估时,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可邀请内、外部相关行业专家参与。
4 风险管理控制流程
4.1项目承接部门在获取本办法2.1条所列项目的信息、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后,编写项目风险评估情况汇报资料(包括项目背景、组成、资金来源、价格分析、盈利水平、业主偿还能力等情况分析,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风险评估情况汇报资料编写要点)。上述编写的项目风险评估情况汇报资料经项目承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项目承接部门已获得的反映项目详细信息的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含合同条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方式提交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
评审方式及程序:项目经营人员填写项目风险评估申请审批表(详见FL1903-风险评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项目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风险评估情况汇报资料、项目招标文件等反映项目详细信息的相关文件),经项目承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递交公司审计法律部组织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评审意见经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主任签发后,由项目经营人员闭合意见,闭合意见经项目承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会签后,最后报请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主任审批。
4.2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进行评估,分析项目主要风险来源,作出是否同意承接的建议,建议同意承接的项目需提出风险承受底线、风险防范措施及关键控制节点;
4.3 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将评估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重大项目由总经理报董事长或公司领导班子会决策,决策结果通报项目承接部门。决策不同意承接的项目不再继续进行后续的项目经营;决策同意承接的项目,其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项目谈判、投标、合同评审及项目实施阶段风险管理控制的输入;
4.4 项目承接部门在逐条闭合项目风险评估意见,并闭合意见经项目承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且通过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项目投标,且项目经营人员在后续项目谈判及投标时不得超过风险承受底线;
4.5投标及合同评审阶段严格评审,着重针对风险评估时提出的主要风险来源,进行尽可能的风险规避;评审记录、修改稿及正式文本除正常归档之外在风险管理控制委员会办公室备份。
5 责任承担
5.1 有关各级人员均应按本暂行办法切实承担风险管理控制职责;
5.2 因有关各级人员未切实履行风险管理控制职责,导致项目风险管理控制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按《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6 附 则
6.1 本办法由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项目风险评估情况汇报资料编写要点
附件:
项目风险评估情况汇报资料编写要点
项目风险评估资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来源背景、工程范围以及项目现场实际考察情况;
2、 项目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
3、 项目价格、盈利水平分析(含不可预见费、利润预估);
4、 业主情况介绍及业主付款能力分析;
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是否需要垫资分析(含垫资的最高峰值);
6、 工程项目工期情况分析;
7、 工程适用的标准情况;
8、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要求及质量控制措施分析; 9、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安全管理措施分析;
10、 工程性能保证分析;
11、 工程项目技术要点和难点分析;
12、 项目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情况;
13、 合同主要违约罚款(含工期罚款、性能考核罚款等)及应对措施分析;
14、 合同终止条款分析;
15、 项目投标部门自主识别与评估的风险因素,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16、 拟配备的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组成情况;
17、 拟定的合作伙伴或主要分包商情况;
18、 项目类似业绩情况;
19、 国际工程项目所在国劳工政策、社会治安及税收情况(含税种、税率等)分析;
20、 其他项目投标部门需要汇报的特殊情况。
注:上述编写的项目资料经项目承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已获得的反映项目详细信息的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含合同条款),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风险评估控制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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