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6 / 6
JL—F--*--032
协议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转让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各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形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的坐落于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基本情形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协议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大写: );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商定:
转让价款于年月日前所有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商定
1、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协议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各方商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协议,经依法登记取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毁农田水利设备,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商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协议所商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所有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商定:
9、其他商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及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及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协议,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5、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协议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日内提供证明。依据有关情形可部分或者所有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商定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各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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