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货款结算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4 / 4货款结算协议 甲方: 办公地址:负责人:乙方: 办公地址: 负责人: 甲、乙各方依照在互利共赢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详尽产品订购明细及费用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 各方同意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货款的_%为现款现货,余下的_按_(时间)结算一次。 注:各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 2、对帐方式由甲方于每月_日前提供上月对账单,乙方每月_日前确认并签回。 各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对帐单、销售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各方帐务
2、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各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各方指定部门履行。 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乙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付款条件乙方需于对帐确认后_天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及时付款,甲方将取消此结算协议,以后采取现金结算。 4、结算的最高额度甲方经综合考评,确定乙方结算周期内的最高款额为人民币_万元。结算周期内累积应付费用超过最高结算额部分,乙方应当先行支付。 三、其他: 、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2、若出现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 年,即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到期后各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生效 年。再次到期,协议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