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
货款结算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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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结算协议
甲方:
办公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办公地址:
负责人:
甲、乙各方依照在互利共赢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
详尽产品订购明细及费用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各方同意
2、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货款的______%为现款现货,余下的______%按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
注:各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
2、对帐方式
由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对账单,乙方每月______日前确认并签回。
各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对帐单、销售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各方帐务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各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各方指定部门履行。
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
3、付款条件
乙方需于对帐确认后_____
3、___天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及时付款,甲方将取消此结算协议,以后采取现金结算。
4、结算的最高额度
甲方经综合考评,确定乙方结算周期内的最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结算周期内累积应付费用超过最高结算额部分,乙方应当先行支付。
三、其他:
1、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若出现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 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后各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生效 年。再次到期,协议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