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超柜台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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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柜台租赁协议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关于规定,为明确甲乙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用在甲方店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共,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柜台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每月为元(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则由各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收回柜台:
1、擅自将承租柜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权益的;
3、严重违反关于部门的规定或甲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组织乙方来店人员学习关于法律政策,制订依法经营的详细规章,建立健全所有关于管理制度,并有权要求乙方遵守;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情形,对乙方违反关于规定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雇托”经营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告关于执法部门;
(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人员。
2、甲方义务:
(1)严格执行《XX*商业服务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
(2)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将柜台转租他人;
(3)对乙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4)对乙方人员经营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有权抵制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可向关于部门反映。
2、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XX*商业服务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承租柜台明显处悬挂承租柜台标志,服从关于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企业的所有规章制度,维护甲方权益及声誉;
(2)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现货交易不得超范围经营,不搞批发业务,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雇托”经营;
(3)遵守国家物价及关于政策,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做到出售商品包退、包换、包修,保证商品质量,讲求信誉;
(4)保护柜台及其他设备,不得损毁,如有损毁应负担所有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柜台。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关于规定,经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期满前日各方如愿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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