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超柜台租赁协议甲方: 乙方: 0年*月4 / 4超*柜台租赁协议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称乙方):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关于规定,为明确甲乙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用在甲方店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共,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柜台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每月为元(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则由各方协商确定)。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收回柜台: 1、擅自将承租柜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权益的;3、严重违反关于部门的规定或甲方
2、单位的管理制度;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组织乙方来店人员学习关于法律政策,制订依法经营的详细规章,建立健全所有关于管理制度,并有权要求乙方遵守;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情形,对乙方违反关于规定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雇托”经营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告关于执法部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人员。 2、甲方义务:()严格执行XX商业服务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 (2)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将柜台转租他人; (3)对乙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4)对乙方人员经营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3、。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有权抵制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可向关于部门反映。2、乙方义务 ()严格执行X*商业服务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承租柜台明显处悬挂承租柜台标志,服从关于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企业的所有规章制度,维护甲方权益及声誉; (2)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现货交易不得超范围经营,不搞批发业务,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雇托”经营;(3)遵守国家物价及关于政策,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做到出售商品包退、包换、包修,保证商品质量,讲求信誉; ()保护柜台及其他设备,不得损毁,如有损毁应负担所有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柜台。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关于规定,经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期满前日各方如愿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