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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小学校章程模版.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882292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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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市第二实验小学校章程(20xx年8月14日,经学校教代会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规,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xx市第二实验小学校,英文名称x。校址为xx市崇阳街道西游路。 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确立“建明校、铸明师、育明生”的核心办学理念。1、建“明校”校训:乐学,就能明路;慧玩,才有前途学校精神:向着

2、明亮那方,成为有光之人2、铸“明师”教师发展目标:行明教育,做明教师,明而不耀教育行动指南:因自己的行动给周遭带来正向变化3、育“明生”培养目标:明礼、明智、明创达成目标的支撑点:“三喜爱、一敢于、两拥有” ,即通过在学校的生活,每一个孩子要喜爱阅读、喜爱至少一项体育活动、喜爱至少一项艺术活动或科技活动,敢于在课堂上、生活中发表自己独立见解并付诸行动,拥有健康与智慧,育“明生”。即使孩子流动性大,也是明亮的流动之星。第三条本校由成都市xx市教育局举办,经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实施小

3、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3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第四条学校借鉴成都市武侯区“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两自一包”办学模式。邀请成都市未来教育家联盟参与指导学校办学。学校挂两个牌子,即“xx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和“成都市未来教育家联盟基地学校”。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岗位管理制、岗位工资制、考核奖励制等内部管理体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

4、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管理团队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团队全面发展;(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六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学

5、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招生、评优选先等涉及学生、教师权益的重大事项。第七条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主线,从办学模式、内部管理、课程改革等方面入手进行改革,把xx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学校塑造成为一所改革创新发展、市民高度认同,具有学校文化特色、课程教学特色、学校管理特色的典范学校。第八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确立“建明校、铸明师、育明生”的核心办学理念。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扁平化管理、共同治理”的民主治校模式。校长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权、教育教学管理权、课程设置开发权、学校经费支配权。学校教育治理委员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家委

6、会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第十条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党支部要保障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年先锋队等群众组织。党支部在学校工作中应该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民主监督作用。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并对学校举办单位和学校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校长对学校治理委员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家委会的所有决议均有权提出意见,要求学校治理委员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家委会进行复议。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策制。坚持实行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定学

7、校重大方针政策的民主决策机制。1.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审议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2.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方案、校内岗位工资实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奖惩办法、福利待遇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权益相关的方案。3.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代表投票表决通过后方能实施。4.审议通过的方案由校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或经审议表决未通过的方案不得实施。5.教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

8、的教职工代表。6.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八月底听取干部述职,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提交校长,作为聘任干部的依据之一。7.校长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校长不能够履行职责时,可以委托副校长履行校长职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1. 校务委员会主要由校长、副校长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负责领导学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教职工的劳动合同聘任,确定各学部、各中心岗位编制,决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教职工及

9、学生的奖惩。2.牵涉多个部门的议题由副校长在会前协调多部门负责人商讨,在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方能提请校务委员会议研究。3. 校务委员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无权擅自改变。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学术委员会决策学术事项,学术委员会同时作为教师职称初评委员会。1.负责教师职称初评,各级名师优师的推荐,审议学校课程的开发设置、实施督导、检查与评价。2.组成人员由校务委员会提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术委员会由三位学科首席教师轮流担任主席,每位轮值主席主持一年工作。学术委员三年一个任期,每个任期需调整三分之一委员。3.为保证学校行政工作与学术工作的良好沟通,学术委员会轮值主席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校

10、务委员会。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校治理委员会1. 学校治理委员会由学校行政、法律顾问、教师、家长、社区代表等组成,发挥咨询、评议作用。2. 学校治理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3. 学校治理委员会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方式。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可通过。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家校共育委员会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教师选举组成家校共育委员会。学校为家校共育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

11、件,保障家校共育委员会依据xx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家校共育委员会章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学校构建各年级之间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贯通的德育工作网络,形成课堂教育、环境熏陶、社会实践、劳动锻炼、班队活动相融互补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格局。 完善家校共育委员会制度和流程管理,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会,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家访等形式开展家教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每学年,举办家长学校培训、家长会、家长接待日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12、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学生发展中心、课程中心通过定期的学生座谈会、学生问卷及时了解和处理师生间的各种纠纷。教师服务中心、工会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了解教职工需求,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扁平化的管理机制1.扁平化组织结构。设副校长岗位三个。建立“中心+学部”的管理方式,形成低重心、扁平式的组织系统。内设机构设立“三中心”,即“学生发展中心”、“课程中心”、“教师服务中心”;“三学部”,即“低段学部”、“中段学部”、“高段学部”。由副校长分别兼任中心和学部的负责

13、人,纵向对各学部责任包干(主),横向面向全校指导各中心的业务工作(辅)。学校试行“执行校长”制度,由三名副校长轮流任执行校长,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的全面管理。学校试行暂时不单独设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内设机构负责人需要设置时由学校按章程和相关规定予以设置和聘任。2.学校建立“学部”对年段教育教学质量负责机制。学部负责各年段教育教学管理,具有教师选用权、考核权、奖励发放权。3.构建“三大服务中心”。学校建立学生发展中心、教师服务中心和课程中心,与学部(年级)平行,按照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与学部协商、合作开展管理工作,“中心”采取以项目负责制为核心的高效运行机制。主要功能要体现学术服务和专业服务。第三章

14、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九条在课程与教育教学领域,校长通过课程中心和各学科组长,负责课程规划,明确教育教学的价值追求和基本原则,确定相关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充分保障各中心及各学科组长业务指导功能的发挥。第二十条学校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学校“明课程体系”建设,在活动类校本课程中尝试选课走班的实践改革,积极探索有效承载核心素养要求的课程体系。第二十一条学校构建学部与学科共同对教育教学质量负责的机制。学部全面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部设立学科教研组,接受课程中心和学部的双重领导;学校设立课程首席教师,在课程中心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课程的开发和实施。积极探索以“问题化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以“活动课程”为

15、主要教学模式,以“学科和跨学科课程”相结合的课程规划为基本思路课堂教学与课程改革导向,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玩转课堂,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学生核心素养要求在课堂与课程学习过程中有效落地,缔造“明美教室”,构建“三明课堂”(明礼、明智、明创),点燃学生的学习热情,点亮每一个灵动智慧的生命,保障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价值的实现。第二十二条课程中心负责教育教学计划的编制、教育教学资源的调配、日常教育教学事务的管理工作,以协商、协调、合作的方式开展工作。第二十三条加强实验室、图书馆、信息中心等教学场所的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对外宣传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构建数字化校园,满足师生自主发展的要求。第二十四条学校营

16、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学校组织全校教师参加教育科研培训,要求教师结合教学实践承担课题项目并及时取得研究成果,同时对科研成果进行鉴定与评选,并对优秀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予以奖励,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著书立说,形成体系化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二十五条财务工作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度提前由学校和各部门根据新年度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校务委员会审议,校长批准,再报教育局、财政局核准后实施。校长负责预算编制审核及预算外资金的审批,学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财务主管在校长具体领导下负责预算内支出的审核工

17、作,对是否符合财经纪律、是否符合预算要求予以把关。第二十六条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必须确保依法依规,相互制约。第二十七条实施财务审计制度。为确保财务工作安全、规范,市教育局每年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学校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效率独立实施审计。第五章 教师第二十八条在需要单设中层干部、学部主任时,采用校务委员会推荐或竞聘方式产生,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报教育局备案后由校长任命。第二十九条在条件许可时,学校实行教职工与学部、部门双向选择的聘任机制,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尽可能让教职工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校长通过校务委员会确

18、定各学部、各部门的编制,确定双向选择的相关规定;学部、部门与全体教职工实施双向选择,其他没有相应聘任权的干部,不得干预聘任过程和聘任结果。第三十条教职工实行全员“县管校聘”,新入职教职工的聘任必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试讲)体检岗位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六个程序进行。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岗位绩效管理机制学校按照优劳优酬、科学分配原则,在奖励性绩效中打破平均主义,按照学校制定的岗位绩效分配方案所确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奖励性绩效。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

19、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第六章 学生第三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凡是按照招生规定正常录取或按正常手续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第三十四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学生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三十五条学生的权利1、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具有“明礼、明智、明创”及“三喜爱一敢于两拥有”特质,且具有较强正向生长力、高素养的学生。 2、学校对学生加强基础,培养能力

20、,发展智力,张扬个性,养成习惯,陶冶情操,润泽生命,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让受教育者成为拥有真、善、美的有光之人。 3、学生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义务。学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孩子的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创造性学习,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学校支持学生参与社团的活动,推进学生考试制度、教育评价的改革。 5、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学校的奖励或社会资助;对违反小学生守则等有关规定的学生予以批评和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不

21、得歧视残疾学生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第三十六条学生的义务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热爱生活,严以律己,远离浮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3.好学善思,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追求梦想,立志成才。第三十七条学校少先队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对少年儿童的教育引导工作。少先队组织是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应配合学校努力创造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人际环境。学校鼓励、支持旨在推进自主发展的各种学生社团活动。落实“明教育”课程计划,分为“乐学课程”和“慧玩课程”,让学生会学,会玩。原则

22、上全员参与,提供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群众的满足感与幸福感。学校依托校内少年宫,在周一和周三下午,开展30项左右的艺体兴趣活动课程,开设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手工制作类、阅读欣赏类、趣味数学类、书法类、科技类等社团课程。周二、周四下午开设学科类活动课程,探索跨学科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挖掘学生潜能,培养学生探究精神、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每一年确立一项主题课程,扩大学生学习探究领域。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工作。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草拟,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局核准后实施。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由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教职工(代表)提出,方能修订;修订稿在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时,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人员同意,方可生效。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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