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赔偿协议甲方: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的职能部门,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签订合同)乙方:XX伤者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上午点分左右,伤者XXXX建工有限公司阳光海岸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成员XX伤者在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欲从K/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后,支梁的钢管架突然松动,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钢筋上的钢管碾压在XX伤者左手大拇指上,XX伤者的工友将钢管移开并将其左手拉出。,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目前伤者伤情已经恢复良好并已治疗终结出院,伤者要求协商解决赔偿事宜。甲乙双方基于自愿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
2、方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共计18250元(壹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康复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2、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住院治疗费共计5057.45元(伍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及住院伙食费。3、甲方已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4000元(肆仟元元整),甲方应在签定协议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 损害赔偿金14250 元(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本已协议约定其应当支付的损害赔偿金后,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损害赔偿金。5、甲、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后,本协议即生效。6、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 7、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合计为:。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20XX 年 X 月 X 日乙方:签字(手印) 20X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