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支取
业务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支取业务操作规
程,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操作规程》、《储
蓄存单二维码打印及识别操作规程》、《银行反洗钱工
作实施细则(修订版)》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集中作业平台可以支取的个人定期存款类型包括:个人
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个人大额定
期存款。
二、业务受理
办理定期存单支取业务时,客户须提供储蓄存单,到期
或逾期支取金额为 5 万元(含)以上定期存款、部分或全部
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须同时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一)客户提前支取存款,本人办理的,无需在储蓄存
单背面填写存款人信息,操作柜员须目视客户在储蓄存单背
面填写支取金额并在“存款人姓名”处亲笔签名;委托他人
办理的,须在储蓄存单背面填写代理取款人信息,包括代理
取款人姓名、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操
作柜员须目视代理人在储蓄存单背面填写支取金额并在“代
理取款人姓名”处亲笔签名。
(二)客户到期支取存款且单笔支取金额在 5 万元(不
含)以内的,操作柜员须目视客户在储蓄存单背面亲笔签名。
单笔支取金额在 5 万元(含)以上,客户本人办理的,操作
柜员须目视客户在储蓄存单背面“存款人姓名”处亲笔签名;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在储蓄存单背面填写代理取款人信息,
包括代理取款人姓名、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
式等,操作柜员须目视代理人在储蓄存单背面“代理取款人
姓名”处亲笔签名。
三、业务审核
操作柜员首先审核储蓄存单是否真实有效。
客户到期或逾期支取金额为 5 万元(含)以上定期存款、
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操作柜员还须审核客户提
供的有效身份证件符合《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中的
有关规定。若委托他人办理的,操作柜员还须审核代理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如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还须进行
身份证联网核查。
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还需审核储蓄存单背
面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一)操作柜员需重点审核客户身份证件以下内容:
1.从外观上判断身份证件是否存在明显瑕疵,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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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较明显的伪造痕迹(例如发证机关的印鉴模糊且字体不
规范,或者不具备应有的防伪标记等);
2.由于有的身份证件编号的数字排列具有特定的涵义
(例如居民身份证),操作柜员需要对有关数字涵义与实际
情况进行必要核对(例如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与身
份证号码中的数字是否一致);
3.核对客户本人与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一致,应当核
对照片是否与证件持有人的性别、年龄和容貌存在明显差
异;
4.如果身份证件上注明有效期限,应当注意该证件是
否在有效期限内。
(二)对办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业务的,操作柜员应与
客户沟通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三)对办理通知存款支取业务的,操作柜员要及时询
问客户是否办理支取登记并做好业务提示;对未提前通知而
支取的、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操作柜
员要明确的提示客户,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业务处理
(一)定期存单支取
客户本人办理:操作柜员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无误后,
选择“定期业务--定期存单支取”交易办理定期存款的全部提
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到期支取业务。将储蓄存单放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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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上,点击“存单扫描”,系统自动识别储蓄存单二维码
并回显存单及客户信息。需审核客户身份证件,如为居民身
份证的,放置于身份证阅读仪上,点击“证件读取”,系统进
行客户身份联网核查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相关支取信息,
提交,打印相关业务凭证。
代理人办理:操作柜员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无误后,选
择“定期业务--定期存单支取”交易办理定期存款的全部提前
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到期支取业务。将储蓄存单放置在扫
描仪上,点击“存单扫描”,系统自动识别储蓄存单二维码并
回显存单及客户信息。需审核客户身份证件,如为居民身份
证的,放置于身份证阅读仪上,点击“证件读取”,系统进行
客户身份联网核查,点击“代理人信息”页签,将代理人居民
身份证放置于身份证阅读仪上,点击“证件读取”,记录代理
人信息并核查,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相关支取信息,提交,
打印相关业务凭证。
业务提示:
1.操作柜员须核对系统内显示的客户信息与客户提供
的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核对账户信息与存单定期存款信息一
致。
2.录入支取信息时,“交易明细”栏可以录入多行不同
的转入账户数据。若为转账支取,支持非同一客户号下的账
户行内转账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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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知存款支取时,点击“通知预约编号”栏,对办理
过支取登记的取款业务,系统会弹出通知预约列表,操作柜
根据客户要求选择需要支取的通知编号即可。
4.若储蓄存单无二维码或二维码无法识别,需手工录入
存单账号及存单凭证号码。操作柜员和授权人员共同审核、
确认储蓄存单真实性,并由授权人员在储蓄存单上标注“该
存单真实,无法成功识别二维码,同意支取”并签章确认。
5.本业务需经授权审核的,授权柜员须按以下要求办
理:
(1)审核储蓄存单是否真实有效;
(2)对办理储蓄存单提前支取业务的,须与客户进行
沟通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3)对客户本人办理业务的,须核实客户提供的身份
证件信息,并认真核对客户本人与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一
致;对委托他人办理的业务,授权柜员按上述要求审核代理
人身份信息;
(4)须核对联网核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客户
提供的身份证件(含代理人)信息一致;
(5)须核对系统内显示的客户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身份
证件信息一致、核对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与储蓄存单信息一
致;须核对系统提示的全部内容。
(二)凭证打印及印章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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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单支取成功,打印“定期存单支取凭证”,在原
储蓄存单上打印支取信息,并在相关业务凭证上加盖印章。
业务提示:
1.操作柜员已目视客户在储蓄存单背面签名的,客户无
需再在通用业务凭证上签名。
2.若因打印机故障等原因需重新打印“定期存单支取凭
证”,可通过“回单打印”交易打印。
若客户需要查看利息清单,也可通过“回单打印”交易
打印“定期存单支取凭证”给客户。
3.操作柜员须审核业务凭证打印内容正确无误、清晰完
整。
4.打印支取信息的原储蓄存单作为记账凭证加盖核算
用章,“定期存单支取凭证”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右下角加
盖附件章,如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网核查件的,身份证
件复印件、联网核查信息表等作记账凭证的附件在左上角空
白处加盖附件章,身份证件复印件非空白处加盖“本复印件
仅限银行办理业务使用”戳记。
(三)扫描凭证留存影像资料
操作柜员将办理成功且签字、印章齐全的“定期存单支
取凭证”、“储蓄存单”正反面扫描上传至集中作业平台。
业务提示:
1.支取金额在 5 万(含)元以上、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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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时,还须上传客户的身份证件,若在支取时已读取
客户居民身份证的,则无需上传客户身份证件;若未读取客
户居民身份证,则须同时上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
若委托他人代理,还须上传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上传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为身份证件原件,也可为身份
证件复印件。
3.若上传凭证失败,可通过“业务汇总查询”交易,点
击相应的建立客户信息业务任务号右边的“扫描”按钮,将
凭证扫描至集中作业平台。
四、整理、清分凭证及相关资料
操作柜员将现金、身份证件交还客户;定期存单支取凭
证、储蓄存单、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网核查信息表放入集中
作业中心传票中,随当日凭证送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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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作业平台个人定期存单支取——风险控制
风险环节
风险点
控制措施
文件依据
a.审核相关资料
a1.取款凭证虚假无效
a1.操作柜员必须审核取款凭证真实有效 基础文件
a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无效 a2.操作柜员必须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真 《银行储蓄业
实有效,符合《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 务管理办法》
法》规定;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审核代理
人身份证件真实有效;核对客户本人或代 《银行柜面人
理人与提供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一致
民币现金收付管理
a3.联网核查业务滞后或不进 a3.客户身份证信息必须通过人民银行建 办法》(银办
行联网核查业务
立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 【2011】364 号)
查、打印核查信息,并与客户提供的身份
证件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相关业 《银行联网核
务
查公民身份信息业
a4.身份证件信息与复印件的 a4.操作柜员将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 务处理操作规程》
信息不一致 与原件信息核对,确保一致 (银办【2015】
b.交易处理
b1.核心业务系统录入信息与 b1.操作柜员应对申请人提供取款凭证信 1 号)
申请人提供取款凭证信息不 息与核心业务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
一致
确保一致
相关文件
b2.输入系统的凭证类型、凭 b2.操作柜员应对输入系统内的凭证类 《储蓄管理条例》
证号码与实物凭证不一致
b3.风险提示不足
型、凭证号码与实物凭证进行核对,确保 (1992 年中华人民
一致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b3.对提前支取的,操作柜员要明确的提 107 号公布,自 1993
示客户,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活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期存款利率计息
c.审核凭证及客 c.客户签名不正确或漏签
户签名
c.操作柜员必须审核客户在相关凭证上
d.整理、清分凭证 d1.未做到与付款凭证核对一 的签名正确
及相关资料
致,造成账实不符
d1.支付现金时必须与打印的凭证金额信
d2.未按付款的规定办理现金 息核对一致
支付业务
d2. 按现金付款的相关规定支付款项
e.授权
e.授权柜员未按规定核实上
述 a、b、c、d 风险点
e.授权柜员按上述 a、b、c、d 控制措施
控制其对应的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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