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修订说明:
(一)第一节凭证式国债
1.原“基本规定”全部删除,将相关内容调整至凭证式国债交易类业务中。
2.凭证式国债交易类业务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2012年凭证式国债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2]65号),增加凭证式国债仅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规定。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2012年凭证式国债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2]65号),增加发行期过后未售完或提前兑付的凭证式国债,不允许继续面向客户发售的规定。
3)非托管国债到期兑付,取消填写“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兑付申请表”的规定。
4)因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停止销售托管方式的凭证式国债,删除购买托管国债的内容。
3.特殊业务
1)原“差错处理”全部删除,将相关内容调整至凭证式国债交易类业务中。
2)因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停止销售托管方式的凭证式国债,删除非托管国债转托管的内容。
(二)第二节储蓄国债(电子式)
1.本节名称修改为“储蓄国债(电子式)”。
2.原“基本规定”全部删除,将相关内容调整至账户类与交易类业务中。
3.账户业务
1)根据“关于取消限制非居民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记账式国债的通知”,删除台湾及境外居民不允许开立国债账户的规定。
2)因系统中已新增独立收费项,修改资金账户变更的收费项内容。
3)删除记账式国债的内容,相关内容调整至本章第三节。
4.特殊业务
1)删除时点余额证明和时段余额证明的内容,相关内容调整至本规程第十四章第一节开具证明类业务中。
2)因系统中已新增独立收费项,修改非交易过户的收费项内容。
3)删除记账式国债的内容,相关内容调整至本章第三节。
(三)第三节记账式国债及铁道债券业务
1.原“基本规定”全部删除,将相关内容调整至账户类与交易类业务中。
2.账户业务
1)根据“关于取消限制非居民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记账式国债的通知”,删除台湾及境外居民不允许开立国债账户的规定。
2)因系统中已新增独立收费项,修改资金账户变更的收费项内容。
3.特殊业务
删除时点余额证明和时段余额证明的内容,相关内容调整至本规程第十四章第一节开具证明类业务中。
第十九章 代理国债业务
第一节 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国家财政部为筹措资金而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一种国家储蓄债,因发售时以填具统一印制、固定格式、不定金额的“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而得名。
一、凭证式国债交易类业务
凭证式国债交易类业务包括非托管国债的购买与兑付,以及托管国债兑付。
(一)基本规定
受理范围
购买非托管国债:全行任一网点
兑付非托管国债(凭密码支取):全行任一网点
兑付非托管国债(无限制支取):开户网点
提前兑付托管国债:全行任一网点
受理渠道
购买非托管国债:柜台
兑付非托管国债:柜台
提前兑付托管国债:柜台、专业版、电话银行
岗位权限
网点个人银行业务柜面岗、理财专员岗
业务系统
核心系统
业务办理菜单
购买/非托管、国债兑付、国债账户查询、客户交易查询
客户提供资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折。
可否代办
是
授权审核要点
-
质量记录日结码
015
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要求
-
(二)名词解释
1.国债到期兑付
国债到期兑付是指客户通过我行柜台到期兑付所持有的非托管国债或我行在到期日自动将客户持有的托管国债兑付的业务。
2.国债提前兑付
国债提前兑付是指凭证式国债到期前,客户通过我行柜台、专业版和电话银行提前兑付所持有的凭证式国债的业务。
(三)其他规定
1.凭证式国债的发售对象仅为个人投资者。凡非我行客户申请购买国债的,必需出示符合人民银行实名制规定的有效证件。
2.国债代码的编码规则:凭证式国债的代码由10位数字组成,格式为:YYYYQQNNJJ,其中:YYYY为年份代码;QQ为国债期数代码;NN为国债期限代码,以年为单位;JJ为阶段码,同一期国债第一次发行时,阶段数为01,以后依次增加。例如2005年第3期3年期第一次发行国债的代码为2005030301;2005年第8期5年期第二次发行国债的代码为2005080502,依此类推。
3.非托管国债按户口号单独管理,客户托管在卡内的国债纳入账户层进行管理,子账号为“客户号+顺序号”,与定期存款类似,其顺序号从“0001”开始依次顺序开设。
4.客户可通过自助渠道查询托管国债产品信息。
5.柜面购买/兑付凭证式国债其金额权限管理与存取款的金额权限管理相同。
6.在我行购买凭证式国债的客户可申请办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申请质押贷款的客户须凭一卡通或我行开出的国债收款凭证办理。经质押的凭证不得挂失、不得提前兑付、不得补开国债收款凭证、不得办理转非托管业务。
7.交易规则
(1)凭证式国债分为托管和非托管两种方式。购买非托管国债我行需向客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购买托管国债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托管在我行。2014年9月10日起,停止托管凭证式国债的购买业务。
(2)凭证式国债的购买以人民币100元为起点,并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
(3)系统支持一卡通、存折、挂账单、现金、支票等多种方式认购非托管国债。
(4)非托管国债的兑付方式必须选择“凭密码”。
(5)凭证式国债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不扣利息税,逾期不加计利息。凭证式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不得上市流通转让。
(6)发行期内,未售完或提前兑付的凭证式国债,仍可在总额控制内继续面向客户发售。发行期过后,未售完的凭证式国债剩余代销额度予以注销,不允许自行持有或继续面向客户发售;提前兑付的凭证式国债,由我行持有到期,不允许继续面向客户发售。2012年以前发行期过后售出的国债,利息从购买之日起计算,最长计算到该期国债的最后计息日止,利率根据实际持有期对应的利率档次按规定执行。
(7)托管国债到期兑付,系统在到期日前的日终处理时自动将国债兑付,并将兑付国债的本息一次性结转至一卡通活期结算户中。发行期内售出的国债,系统在到期日兑付。2012年以前发行期后售出的国债,系统在本期国债的计息截止日兑付。经特殊处理(如冻结)的国债,在解除特殊处理当天日终时自动兑付。
(8)凭证式国债到期兑付时不收手续费。
(9)客户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提前变现,可办理一次性全额提前兑付。提前兑付时,按客户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有关计息规定及利率档次按财政部及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0)托管国债提前兑付完毕系统将兑付国债本息资金扣减提前兑付手续费后存入一卡通活期账户。
(11)非托管国债提前兑付只能在柜台办理。
(12)如遇到期日为节假日,到期日前1个工作日不允许办理提前兑付。
(13)异地购买或兑付凭证式国债免收通存通兑手续费。
(四)业务处理流程
1.国债购买
控制要点:
①审核“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购买申请表”购买人户名、购买金额、国债品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客户购买非托管国债,需审核客户(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核无误后留存客户(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国债兑付
控制要点:
①柜员审核客户提交的身份证明(提前兑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仅限非托管国债业务)、“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兑付申请表”,如为代办,柜员还需审核客户(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兑付申请表”(仅提前兑付需填写)应注明户口、兑付金额、国债品种、证件类别及证件号码。
(五)风险提示与特殊疑难
1.经办员应严格按照“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兑付申请表”中客户填写的国债品种进行操作,系统无冲补账功能。
2.国债业务发生差错应通过反方向业务处理进行纠正。如购买错误,办理兑付。因我行原因造成差错而引起的相关费用或者利息支出,通过通用记账进行冲正处理。
(六)质量记录
1.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购买申请表
第二联交客户,第一联纳入单据检查。
2.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兑付申请表
第二联交客户,第一联纳入单据检查。
3.个人存取款凭条
银行留存联作为以上质量记录附件留存,客户回单联交客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交客户。
5. 收费回单
一联交客户、一联作为“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兑付申请表”附件留存。
6.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
作为以上质量记录附件留存。
二、特殊业务
特殊业务包括:托管转非托管、国债凭证更换业务。国债存款证明开立、存款证明维护详见本作业指导书第十四章其他柜面业务第一节开具证明类业务的规定,国债凭证及密码挂失类业务详见第五章特殊业务第一节挂失的规定。
(一)基本规定
受理范围
托管国债转非托管:一级分行范围内
凭证更换:原经办网点
受理渠道
柜台
岗位权限
网点个人银行业务柜面岗、理财专员岗
业务系统
核心系统
业务办理菜单
托管转非托管、国债凭证更换
客户提供资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可否代办
是
授权审核要点
-
质量记录日结码
030
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要求
-
(二)名词解释
1.凭证式国债托管转非托管
凭证式国债托管转非托管指客户一卡通下的托管国债转为非托管国债。
2.凭证更换
凭证更换指经办人员因打印错误或客户需要对非托管国债收款凭证实时进行更换的业务。
(三)其他规定
1.托管转非托管
(1)转非托管后,非托管国债户口与原托管一卡通属于同一客户号,且开户证件相同。
(2)转非托管后,其兑付方式仅限于“凭密码”。
2.凭证更换
客户无需填单。
(四) 业务处理流程
1.托管转非托管
控制要点:
①柜员应审核客户(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一卡通、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转托管申请表。若由代理人办理,须同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在“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转非托管申请表”上备注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要素。
(五)质量记录
1.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转非托管申请表
第二联交客户,第一联纳入单据检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非托管转托管:收回的原国债收款凭证当客户面加盖“作废”戳,作为“招商银行凭证式国债转托管申请表”附件留存。
托管转非托管:交客户。
凭证更换:原国债收款凭证当客户面加盖“作废”戳,作为“招商银行储蓄特殊业务凭证”附件留存。新国债收款凭证交客户。
3.招商银行储蓄特殊业务凭证
第一联纳入单据检查,第二联销毁。
第二节 储蓄国债(电子式)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委托承办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以下简称储蓄国债。
储蓄国债业务是我行作为财政部储蓄国债业务承办银行,代理财政部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向具备储蓄国债投资资格的持有我行一卡通(指我行发行的各类型借记卡,下同)、存折及财富账户等的个人投资者提供储蓄国债投资与资金清算的一项个人投资服务功能。
客户通过我行柜台网点办理储蓄国债涉及债权登记、转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认购、提前兑取、冻结、解冻、终止投资申请、终止投资撤销及非交易过户)的时间为财政部公布的国债交易日规定时间内;其他业务正常营业时间均可受理。国债交易日的具体日期以财政部相关规定,以及各期储蓄国债发行公告为准。
一、国债账户类业务
国债账户类业务包括:国债账户开户、国债账户关户、国债证件号码修改及资金账号变更。
(一)基本规定
受理范围
全行任一网点
受理渠道
柜台、专业版(仅限国债账户开户)
岗位权限
网点个人银行业务柜面岗、理财专员岗
业务系统
核心系统
业务办理菜单
储蓄国债账户开户、储蓄国债账户关户、储蓄国债证件号码修改、储蓄国债资金账号变更
客户提供资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折、财富账户号。
可否代办
国债账户开户、国债账户关户、证件号码修改(限证件升位)、资金账号变更:是
证件号码修改(非证件升位):否
授权审核要点
1.确认柜员系统操作符合客户申请。
2.审核客户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
质量记录日结码
财富账户办理国债账户的关户及证件号码修改:无
其他业务:030
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要求
-
(二)名词解释
1.国债账户开户
国债账户开户是指我行代理财政部为客户开立可用于储蓄国债投资的国债托管账户并生成国债账号,同时为指定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开通储蓄国债功能。
2.国债账户关户
国债账户关户是指客户因各种原因需要通过我行系统注销国债账户,同时关闭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的储蓄国债功能。
3.证件号码修改
证件号码修改是指客户在身份证明(含证件类型及号码)发生变化时到我行柜台办理储蓄国债账户身份证件变更。
4.资金账号变更
资金账号变更是指将原开通储蓄国债业务的资金账号变更为本人同一开户证件的另一个资金账号,系统将旧资金账号对应储蓄国债国债余额及状态、交易记录同时变更至新资金账号。
(三)其他规定
1.储蓄国债的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投资者不得购买。
2.储蓄国债账户采用实名制,即客户申请办理储蓄国债开户时必须出具有效实名制证件。
3.储蓄国债与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共用国债账户,国债账户号码相同。客户开立的储蓄国债账户,可以办理储蓄国债及铁道债券相关业务,不能办理记账式国债业务;但客户开立的记账式国债账户,可同时办理记账式国债业务以及储蓄国债、铁道债券相关业务。
4.国债账户类业务(证件号码修改仅限证件号码升位可代办)若由他人代办,必须同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在“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账户类)”上备注。
5.客户申请办理国债账户类业务应填写“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账户类)”,还应签订“招商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及托管业务协议”。
6.国债账户开户
(1)仅限凭密码支付的卡、折才可以申请开立国债账户,开立后的国债账户证件与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的开户证件相同。
(2)同一客户(仅指相同证件类型及号码)仅可在我行开立一个储蓄国债账户或记账式国债账户。
(3)客户成功开立储蓄国债账户后,经办员可为客户打印国债账户卡,该业务办理流程详见本章打印国债账户卡相关规定。储蓄国债账户实物卡与记账式国债账户实物卡通用。空白国债账户实物卡样式由总行统一设计提供,分行自行印制,作为一般凭证领用及保管。
7.国债账户关户
(1)客户申请国债账户关户,我行将同时关闭储蓄国债及记账式国债投资功能。
(2)如客户仍持有的储蓄国债或国债账户处于异常状态,则不允许关户。
8.证件号码修改
(1)如客户身份证件变更,需先办理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的证件修改,再办理国债账户证件号码的修改。
(2)客户申请办理国债账户证件号码修改,我行将同时维护储蓄国债账户及记账式国债账户对应的证件号码。
9.资金账号变更
(1)资金账号变更可在一卡通、存折及财富账户之间进行,并支持变更为异地资金账号。
(2)如新、旧资金账户或其对应的国债账户状态异常,不允许进行资金账号变更申请。
(3)客户申请资金账号变更,我行将同时变更储蓄国债账户及记账式国债账户对应的资金账号。
(4)资金账号变更后,客户应凭新资金账号继续办理储蓄国债、铁道债券及记账式国债的各项投资及查询业务。
(5)资金账号变更需手工收取手续费(收费项:20869),收费标准详见管理制度第六章零售服务价格相关规定。
(四)业务处理流程
1.国债账户开户
控制要点:
①客户在申请表中填写的有效身份证明(含类型和号码,下同)必须是申请开立储蓄国债账户的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如确属客户有关身份证明已改变,需先请客户办理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的身份证明维护,再受理储蓄国债账户开户业务。
2. 国债账户关户
3.证件号码修改
4.资金账号变更
(五)质量记录
1.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账户类)
卡折账户类业务及财富账户开立国债账户/资金账号变更: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纳入单据检查。
财富账户关闭国债账户/资金账号变更: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随“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送事后监督。
2.招商银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及托管业务协议
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作为“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账户类)”附件留存。
3.收费回单
一联交客户,一联作为“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账户类)”附件留存。
4.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
交事后监督。
二、交易类业务
交易类业务包括储蓄国债认购、储蓄国债提前兑取、终止投资申请及终止投资撤销。
(一)基本规定
受理范围
全行任一网点
受理渠道
柜台、专业版(仅限储蓄国债认购)
岗位权限
网点个人银行业务柜面岗、理财专员岗
业务系统
核心系统
业务办理菜单
储蓄国债认购、储蓄国债提前兑取、储蓄国债终止投资申请、储蓄国债终止投资撤销
客户提供资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折、财富账户号。
可否代办
是
授权审核要点
1.确认柜员系统操作符合客户申请。
2.审核客户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
质量记录日结码
储蓄国债认购与提前兑取:010
卡折办理储蓄国债终止投资申请与撤销:030
财富账户办理储蓄国债终止投资申请与撤销:无
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要求
-
(二)名词解释
1.储蓄国债认购
储蓄国债认购是指客户在财政部有关储蓄国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期限内通过我行柜台或指定渠道申请购买储蓄国债。
2.储蓄国债提前兑取
储蓄国债提前兑取是指客户在储蓄国债到期前(且在财政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行申请将持有的储蓄国债提前兑付,我行按财政部规定在收取手续费的同时向客户计付本息。
3.终止投资申请
终止投资申请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期限内,客户通过我行系统申请将其持有的变动期限储蓄国债兑换成现金,申请成功后我行按财政部要求向客户计付本息的业务。
4.终止投资撤销
终止投资撤销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终止投资申请期限内,客户通过我行系统撤销原有的终止投资申请。
(三)其他规定
1.客户申请办理国债交易类业务应填写“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交易类)”。
2.国债交易类业务若由他人代办,必须同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在“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交易类)”上备注。
3.通过我行电话银行、专业版、大众版等自助渠道可实时查询国债账户信息、国债余额及交易记录。
4.储蓄国债从开始发行之日起息,利息按单利计算,支付方式分为到期一次付息、按年付息和半年付息。
5.储蓄国债不可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终止投资(仅指变动期限的债券)、质押贷款、赠予和继承。
6.储蓄国债分为代销及包销两种销售模式。
(1)代销指国债发行结束后,剩余额度退回财政部并注销。代销模式下承办银行销售额度分为基本额度和机动额度。如客户认购基本额度,则认购交易实时成交,认购资金实时扣账;如客户认购机动额度,则资金实时冻结,确认成交则资金扣账,否则资金解冻,具体成交情况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确认结果为准。代销模式下,认购期内不可进行提前兑取,具体开始日期以储蓄国债发行公告为准。
(2)包销指国债发行结束后,剩余额度由承办银行持有。包销模式下承办银行仅销售基本额度。客户通过承销银行认购国债,则认购交易实时成交,认购资金实时扣账。国债发行期内,客户如有需要,可通过承销银行办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我行将按财政部要求收取提前兑取手续费,应计利息以及应计扣息规定则以各储蓄国债发行公告为准。
(3)储蓄国债到期日或付息日前的规定时间内,不允许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一切与债权转移相关的业务申请
7.储蓄国债认购
储蓄国债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并按单期国债设最低、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8.储蓄国债提前兑取
(1)提前兑取应计利息以及应计扣息(指需扣除一定月数或天数的利息)规定则以储蓄国债发行公告为准。
(2)提前兑取需收取手续费,收费标准详见管理制度第六章零售服务价格相关规定。
(3)提前兑取分为正常兑取和内部强制兑取两种情况。客户提供卡/折/财富账户及密码主动要求办理提前兑付时,应选择办理正常兑付。如因储蓄国债质押贷款逾期或司法机关要求,需强行扣划客户未兑付的储蓄国债,可在无卡、无密码的情况下办理“强制兑取”,质押贷款扣划按照《招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司法扣划按照本作业指导书储蓄存款查询、止付、扣划和过户的规定。
9.终止投资申请
(1)客户办理终止投资申请后,需要增加终止投资份额,必须先撤销原终止投资申请,并重新提交新的终止投资申请。
(2)客户办理终止投资申请后,需要减少终止投资份额,必须全额撤销原终止投资申请,不可以办理部分撤销,并再按正确金额办理一笔新的终止投资申请。
(四)业务处理流程
1.储蓄国债认购
控制要点:
①如客户认购的国债属于基本额度,则相应的认购份额将打印在申请表“已成交额”栏位。如客户认购的国债属于代销模式下的机动额度,则相应的认购份额打印在申请表“待成交额”栏位,同时单据上会打印提示“由于我行储蓄国债的代销额度暂已用完,需要另行向财政部申请代销额度,故您本次国债的认购申请为‘待成交’状态(即尚未成交),我行并不确保您本次认购一定成功,请您密切关注卡内资金余额变动情况和国债持仓情况以确认是否最终认购成功。”,经办员应提请客户签字时注意相应提示。
2.储蓄国债提前兑取
3.储蓄国债终止投资申请
4.储蓄国债终止投资申请撤销
(五)质量记录
1.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交易类)
卡折交易类业务及财富账户认购及提前兑付: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纳入单据检查。
财富账户购买国债的终止投资申请及撤销: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随“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送事后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确认书
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作为“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交易类)”附件留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电子式)提前兑取确认书
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作为“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交易类)”附件留存。
4. 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
交事后监督。
三、特殊业务
特殊业务包括国债余额查询、交易记录查询及打印、语音密码挂失、非交易过户、国债债券冻结、国债债券解冻、国债账户冻结、国债账户解冻、认购业务内部调账、申请表补打、包销国债认购冲账、提前兑付冲账业务。国债存款证明开立、存款证明维护详见本作业指导书第十四章其他柜面业务第一节开具证明类业务的规定。
(一)基本规定
受理范围
全行任一网点、原受理网点(仅指国债账户解冻及债券解冻)
受理渠道
柜台
岗位权限
网点个人银行业务柜面岗、理财专员岗
业务系统
核心系统
业务办理菜单
储蓄国债余额查询、储蓄国债交易记录查询及打印、储蓄国债语音密码挂失、储蓄国债非交易过户、储蓄国债债券冻结、储蓄国债债券解冻、储蓄国债账户冻结、储蓄国债账户解冻、储蓄国债认购业务内部调账、储蓄国债提前兑付冲账、储蓄国债包销国债认购冲账、储蓄国债申请表补打
客户提供资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折、财富账户号。
可否代办
是(交易记录查询及打印除外)
授权审核要点
-
质量记录日结码
卡折办理语音密码挂失、非交易过户、国债债券冻结、国债债券解冻、国债账户冻结、国债账户解冻、认购业务内部调账:030
卡折办理包销国债认购冲账、提前兑付冲账:020
其他业务:无
是否需要审批
1.确认柜员系统操作符合客户申请。
2.审核客户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
审批要求
-
(二)名词解释
1.交易记录查询及打印
交易记录查询及打印是指客户通过我行柜台网点查询或打印指定时间段内指定储蓄国债的连续交易记录、指定储蓄国债的单笔交易确认书。
2.国债账户查询及打印
国债账户查询及打印是指客户通过我行柜台网点查询或打印国债账户实物卡。
3.国债账户账务语音查询
国债账户账务语音复核查询是指客户通过我行成功申请储蓄国债账户后,用系统自动生成的语音查询密码登录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二级托管账务语音复核查询系统,对自上一国债交易日起至过去12个月内储蓄国债托管余额及交易记录进行查询。语音复核查询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明后六位,不足六位的前面补0。通过该系统只能查询前一国债交易日及过去12个月任何一日日终余额。
4.国债账户账务语音查询密码挂失
国债账户账务语音查询密码挂失是指客户遗忘语音查询密码,通过我行系统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语音查询密码重置。
5.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在储蓄国债有效期限内,客户将其持有的国债债券通过非交易方式转让给我行的另一个储蓄国债客户。
6.储蓄国债认购调账
储蓄国债认购调账是指因柜员操作失误认购了超过客户需要份额的国债,在认购当天将国债超额部分调给另一指定客户的业务。
(三)其他规定
1.客户申请办理国债特殊类业务应填写“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特殊类)”。
2.国债特殊类业务若由他人代办,必须同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在“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特殊类)”上备注。
3.交易记录查询及打印
(1)如客户对储蓄国债某笔交易有疑问,特别是需确认储蓄国债机动额度认购交易是否成交时,可在柜台打印该笔交易的确认书。
(2)国债交易情况(含连续交易记录及单笔交易确认书)由我行打印并加盖柜面业务章后,仅作为该客户对指定国债交易情况的证明,不作为对客户持有国债的余额证明。
4.国债账户查询及打印
(1)如客户开立储蓄国债账户,则国债账户实物卡上将打印“该账户可以办理储蓄国债及铁道债券相关业务”。
(2)国债账户实物卡加盖柜面业务章后,仅作为客户在我行系统内开立国债账户的信息记录,客户需通过卡、折或财富账号办理国债业务。
5.国债账户账务语音查询密码挂失
(1)储蓄国债与记账式国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二级托管账务语音复核查询系统中共用查询密码。
(2)如客户需修改该语音查询密码,仅能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语音系统办理。
(3)语音密码挂失是否成功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确认结果为准。
(4)语音密码挂失办理成功后,于下一国债交易日恢复为初始密码。
6.非交易过户
(1)目前我行仅受理因捐赠、遗产继承,以及司法原因引起的个人投资者之间的非交易过户。
(2)对于储蓄国债“继承”及“捐赠”类型的非交易过户,需手工收取手续费(收费项:20871),收费标准详见管理制度第六章零售服务价格相关规定。
(3)需留存客户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4)运营主管根据不同的非交易过户原因,审核下述材料:
1)捐赠:过出方、过入方的身份证明、一卡通或存折(财富账户客户提供财富账号)及“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特殊类)”;
2)遗产继承:过出方的一卡通或存折账号、过入方的身份证明、一卡通或存折、“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特殊类)”,以及本规程中规定的关于死亡过户所需的证明材料。
3)司法过户:过出方的一卡通或存折账号、过入方的身份证明、一卡通或存折、“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特殊类)”,以及本规程中规定的关于司法过户所需的文件。
4)遇到疑难、复杂或政策界限把握不清的情况时,应向总、分行的法律与合规部征求意见。
7.国债账户冻结及解冻
(1)网点按照本规程中关于储蓄存款(停止支付)冻结规定,可以对储蓄国债账户进行冻结或解冻。质押冻结则参照《招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2)国债账户冻结后,不能进行储蓄国债认购、提前兑取及终止投资申请,直至解冻储蓄国债账户。同时储蓄国债终止投资清算及储蓄国债的到期本息兑付也暂不处理,国债账户解冻后,对应的资金将实时计入卡、折或财富账户人民币活期账户。
(3)其他规定按照本规程中储蓄存款停止支付(冻结)的相关规定办理。
8.国债债券冻结及解冻
(1)网点按照本规程中关于储蓄存款停止支付(冻结)的相关规定,对储蓄国债对应的国债面额进行司法冻结/解冻;储蓄国债质押贷款涉及的质押冻结参照《招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2)国债债券冻结后,不能对被冻结的储蓄国债进行提前兑取及终止投资,直至解冻对应的国债债券。同时,被冻结储蓄国债的终止投资清算、储蓄国债到期本息兑付也暂不处理,债券解冻后,对应的资金将实时计入卡、存或财富账户人民币活期账户。
(3)其他规定按照本规程中储蓄存款停止支付(冻结)的相关规定办理。
9.储蓄国债认购调账
(1)本业务不支持财富账户办理。
(2)认购调账只能在认购当天进行,且必须在财政部规定的国债业务受理时间内处理。
(3)认购调账必须在原认购网点由原认购经办员办理,且必须经网点有权人员授权。
(4)调账方式:一对一调账,即只能从原错账认购账户将差额部分国债调入另一指定储蓄国债账户。
(5)认购调账时调入账户必须已开立储蓄国债账户,并且对应资金账户上有足够余额可用于储蓄国债认购。
(6)该业务不同于普通的冲补账,必须调出、调入双方客户同时在场,对于调入方而言,视同一笔正常的认购交易。
(7)柜员应按正常认购业务要求调入方提供一卡通、存折(财富账户客户提供财富账号),但无需调入方填写“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交易类)”。
(8)认购调账完成后,调出方账户增加一笔对原认购交易的冲账交易,以及一笔正确金额的认购交易。调入方账户则增加一条金额为调整面额的正常认购交易。
10.储蓄国债差错处理
销售模式
认购冲账
提兑冲账
认购调账
代销国债
不支持
支持(限当天)
支持(限当天)
包销国债
支持(限当天)
支持(限当天)
不支持
(四)业务处理流程
1.储蓄国债账户语音查询密码挂失
2.非交易过户
3.国债账户冻结
5.国债债券冻结
6.储蓄国债认购调账
(五)质量记录
1.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特殊类)
卡折相关业务: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纳入单据检查。
交易查询及打印、账户查询及打印及财富账户相关业务: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随“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送事后监督。
2.储蓄国债认购业务调账凭证(放入国债业务通用打印单据)
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纳入单据检查。
3.收费回单
一联交客户,一联作为“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特殊类)”附件留存。
4.客户身份证明复印件(仅指非交易过户)
作为以上质量记录附件。
5. 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
交事后监督。
四、其他
(一)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
1.每天班后,柜员进入核心系统“金融平台”—“储蓄国债管理系统”—“报表统计”—“网点业务报表”查询并打印“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该日志可按用户打印,缺省用户则为整个网点的国债业务日志。
2.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反映除账户卡打印、时点余额打印、交易确认书及交易记录打印以外的所有储蓄国债业务。网点应将各类未纳入日结的质量记录按账户类、交易类、特殊类顺序整理后作为该日志的附件一同交事后监督。
3.事后监督依据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对该网点当天发生的业务进行逐笔勾对。储蓄国债柜台业务日志及相关业务凭条按时间顺序单独装订保管,保管年限为15年。
(二)业务统计
如各行需了解本行的业务情况,“个人银行业务查询岗”的用户可进入核心系统“金融平台”—“储蓄国债管理系统”—“报表统计”—“开销户统计”查询指定时间段储蓄国债账户的开销户数;进入核心系统“金融平台”—“储蓄国债管理系统”—“报表统计”—“分行业务汇总”可查询指定时间段国债认购、提前兑取、终止投资等交易的笔数和金额。
(三)储蓄国债信息查询
客户来我行网点查询储蓄国债发行信息,包括国债种类、期限、利率及其他内容时经办员可登录核心系统“金融平台”—“储蓄国债客户终端”—“系统管理”—“国债信息查询”,查询相关信息后告知客户。
第三节 记账式国债及铁道债券业务
记账式国债是指由财政部指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商业银行柜台进行交易的,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一级托管的政府债券。铁道债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托管及清算处理的企业债券。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可通过招商银行进行柜台交易,柜台交易是指我行通过营业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及其他相关渠道,与客户进行债券买卖,并办理托管与结算等业务的行为。
一、账户类业务
账户类业务包括托管账户开户、托管账户关户、证件号码修改及资金账号变更。
(一)基本规定
受理范围
全行任一网点
受理渠道
柜台、专业版(仅限托管账户开户)、大众版(仅限托管账户开户)
岗位权限
网点个人银行业务柜面岗、理财专员岗
业务系统
核心系统
业务办理菜单
托管账户开户、托管账户关户、证件号码修改(个人)、资金账号变更(个人)
客户提供资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折、财富账户号。
可否代办
托管账户开户、托管账户关户、证件号码修改(限证件升位)、资金账号变更:是
证件号码修改(非证件升位):否
授权审核要点
1.确认柜员系统操作符合客户申请。
2.审核客户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
质量记录日结码
财富账户办理国债账户的关户及证件号码修改:无
其他业务:030
是否需要审批
-
审批要求
-
(二)名词解释
1. 托管账户开户
托管账户开户是指我行代理财政部为客户开立可用于记账式国债和铁道债券投资的债券托管账户并生成托管账户号码,同时为指定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开通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投资功能。
2.托管账户关户
托管账户关户是指客户因各种原因需要通过我行系统注销托管账户,同时关闭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的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投资功能。
3.证件号码修改
证件号码修改是指客户在身份证明(含证件类型及号码)发生变化时到我行柜台办理托管账户身份证件变更。
4.资金账号变更
资金账号变更是指将原开通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投资功能的资金账号变更为本人同一开户证件的另一个资金账号,系统将旧资金账号对应债券余额及状态、交易记录同时变更至新资金账号。
(三)其他规定
1.托管账户采用实名制,即客户申请办理托管账户开户时必须出具有效实名制证件。
2.记账式国债与铁道债券、储蓄国债共用托管账户,账户号码相同。通过“记账式国债柜台系统”为客户开立的托管账户,可同时办理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柜台交易业务以及储蓄国债业务;但通过“储蓄国债客户端”为客户开立的储蓄国债账户,不能办理记账式国债业务。请务必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选择正确的柜台业务进行操作。
3.账户类业务(证件号码修改仅限证件号码升位可代办)若由他人代办,必须同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在“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账户类)”上备注。
4.客户申请办理账户类业务应填写“招商银行国债业务申请表(账户类)”,并签订“招商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业务投资与托管协议书(个人投资者)”。
5.托管国债账户开户
(1)仅限凭密码支付的卡、折才可以申请开立托管账户,开立后的托管账户证件与一卡通、存折或财富账户的开户证件相同。
(2)同一客户(仅指相同证件类型及号码)仅可在我行开立一个债券托管账户。
(3)通过“记账式国债柜台系统”为客户开立托管账户需收取手续费,收费标准详见管理制度第六章零售服务价格相关规定。
(4)客户成功开立托管账户后,经办员可为客户打印托管账户卡,该业务办理流程详见本章打印国债账户卡相关规定。空白托管账户实物卡样式由总行统一设计提供,分行自行印制,作为一般凭证领用及保管。
6.托管账户关户
(1)客户申请托管账户关户,我行将同时关闭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及储蓄国债投资功能。
(2)如客户仍持有的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储蓄国债或托管账户处于异常状态,则不允许关户。如记账式国债、铁道债券已办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