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一、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措施、安全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政、工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二、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各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经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本
2、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服从公司各条线和职能部门的管理、积极接受检查。各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成员、班组长参加的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三、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由分管安全副总、工程管理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部门设专职安全员,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项目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各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班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的落实与检查。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懂得工程施工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要熟知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能够熟练应用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五、各部门、分公司要支持并帮助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六、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必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及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的配置原则:公司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项目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七、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必须加强对动力、机电、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把对租赁的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