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计划内控制度体系-SP-08-01-03 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细则体系名称战略计划编 码SP-08-01-03版 本 号-1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细则公司名称批准人批准依据发布范围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1 目的规范xx石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资格管理程序。2 适用范围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各中心站。3 编制依据3.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国务院。3.2 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SP-08,总公司。3.3 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SP-08-01,总公司。4 释义4.1 总公司指总公
2、司机关,包括总公司管理层和总公司机关各业务管理部门。4.2 集团指总公司及所属单位。4.3 xx石油工程管理办公室指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在集团内履行工程质量政府监督职能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xx石油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总公司计划部。4.4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指受工程管理办公室委托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各中心站(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如:渤海中心站、化工中心站。4.5 建设工程指列入集团正式投资计划的海洋石油陆上终端、码头、油气管道、炼油、化工、LNG站线、新能源、工业与民用建筑等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与其配套的辅助、附属
3、工程(自营、合作开发建设的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项目除外)。5 职责分工5.1 工程管理办公室a) 审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资格申请资料;b) 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考试;c) 负责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发证、换证和复检等监督资格管理;d) 组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继续教育。5.2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a) 组织本单位质量监督人员资格的申报和初审;b) 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考试;c) 协助工程管理办公室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继续教育。6 管理要求6.1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级别6.1.1 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分为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和质量监督员三个级别。
4、6.1.2 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可组织集团各类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可组织集团总投资5亿以下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辅助质量监督工程师从事现场检查、检测、资料整理等工作。6.2 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职责6.2.1 质量监督工程师a)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b) 制订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计划;c) 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d)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e) 监督工程中间交接和工程质量验收;f) 编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真实性负责;g) 参与监督档案的整理和归档。6.2.2 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在质量监督工程
5、师的指导下从事现场检查、检测、资料整理等辅助性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给质量监督工程师。6.3 质量监督人员资格取证管理6.3.1 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评程序6.3.1.1 符合监督工程师、监督员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的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出申请。6.3.1.2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审核资料并上报。6.3.1.3 工程管理办公室审批并组织考试,合格者发放工程质量监督资格证书。6.3.2 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的基本条件6.3.2.1 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a)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从事工程质量监督或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管理、检测试验工作8年(含8年)以上;研究生学历,
6、从事工程质量监督或设计、施工、质量管理、检测试验工作5年(含5年)以上;b)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获得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5年以上;c)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d)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e) 年龄不超过60周岁。6.3.2.2 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a)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大专学历,从事工程质量监督或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管理、检测试验工作8年(含8年)以上;本科学历,从事工程质量监督或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管理、检测试验工作5年(含5年)以上;研究生学历,从事工程质量监督或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管理、检测试验
7、等相关工作3年(含3年)以上;b)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初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5年以上;c)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d)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e)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专职工作人员;f) 年龄不超过60周岁。6.3.2.3 质量监督员a)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工程质量监督或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管理、检测试验等相关工作3年(含3年)以上;b)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c) 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d)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e)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专职工作人员;f) 年龄不超过60周岁。6.3.2.4
8、取得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等工程类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可不受本细则第6.3.2.1条至6.3.2.3条中关于学历和技术职称以及相应技术职称对应的工作经历要求的限制,但相关工作经历不应少于3年。6.3.3 质量监督人员资格审核6.3.3.1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审核参加质量监督资格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的向工程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a) 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评申请表(附件1);b) 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c)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d) 所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证明。6.3.3.2 工程管理办公室审
9、核质量监督资格考试人员资料,确定考试名单。6.3.4 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试6.3.4.1 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资格考试。6.3.4.2 质量监督资格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6.3.4.3 质量监督资格考试题形主要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6.3.4.4 质量监督资格考试采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考试指定用书。6.3.5 质量监督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发放6.3.5.1 质量监督资格考试总分为140分,满84分及以上为合格,84分以下不合格。6.3.5.2 参加质量监督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由工程管理办公室发放工程质量监督资格证书。6.4 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继续教育6
10、.4.1 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可认定为4个小时。参加国家、行业举办的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建设标准培训等学习,其培训时间可计入每年继续教育学时。6.4.2 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学习与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等。6.4.3 工程管理办公室或委托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集中继续教育。6.5 质量监督资格证书复检6.5.1 质量监督资格证书每三年复检一次。6.5.2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应向工程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a) 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复检表(附件2);b)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
11、证书原件;c) 继续教育证明;d)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e)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证明。6.5.3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复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6.5.3.1 能完成工程质量监督任务,未发生重大责任过失,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为合格。6.5.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a) 监督过程中发现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或工程实体质量隐患,处理不当,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b) 不认真履行本细则第6.2条规定的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职责的;c) 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监督执法的;d) 不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和违反职业道德的;6.5.
12、4 复检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从事工程质量监督活动。6.6 取消质量监督资格的条件及监督证书管理6.6.1 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程管理办公室收回质量监督资格证书,取消其质量监督资格: a) 受到刑事处罚的;b) 受到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c) 与工程建设有关责任方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6.6.2 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调离所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或被解聘的,由所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收回工程质量监督资格证书,并在其离职后30天内交回工程管理办公室。6.7 流程图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评流程图见附件3。6.8 内控活动列表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
13、格考评内控活动列表见附件4。【正文结束】附件1: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评申请表附件2: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复检表附件3: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评流程图附件4: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评内控活动列表附件3xx石油总公司 第 7 页 共10页战略计划内控制度体系-SP-08-01-03 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细则附件4 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评内控活动列表业务流程编号业务流程名称控制点编号控制点描述是否关键控制点相关制度或程序相关制度是否覆盖该控制点责任岗位SP-08-01-03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资格考评流程图SP-08-01-03-01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审查申请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是否符合规定是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资格管理细则是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SP-08-01-03-02是是工程管理办公室xx石油总公司 第 8 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