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请假单姓名性 别入学时间学科(专业学位)名称联系方式请假理由: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任课教师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导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二级学院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研究生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注:1.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应请事假。凡因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者,要提交必要的证明。事假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周。 2. 请假2天以内,由导师批准。请假2天以上2周以内,由导师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审核批准。请假2周以上,由导师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及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研究生院院长批准。 3. 研究生请病假,须持本校医院或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审批手续同上。因伤、病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六周,无法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