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资产托管系统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办法第一条 按不同用户设定不同的权限:对系统管理员设定系统管理权限,负责系统管理工作;对业务人员根据岗位分工,分别赋予不同业务的处理权限。第二条 对系统权限的设置、修改和删除,须报金融市场总部资产托管部(以下简称资产托管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资产托管部系统维护岗经办完成。未经资产托管部主要负责人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设置系统参数;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在岗,紧急参数设置可采用录音电话请示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设置,但事后必须补报计算机系统变更申请表。第三条 系统用户设置流程:用户所在中心经理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系统维护岗经办申请原件交综合管理岗保管。第四条 各
2、用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及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操作账户连续输错密码导致该账户冻结,须填写计算机系统变更申请表(附表1),说明原因,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解冻;操作账户登录后因故离开或者操作完成后须及时退出。第五条 各用户须妥善保管操作账户和密码,新建用户需及时更新密码,不得泄露,老用户需定期更新密码;严禁将自己的操作账户供他人使用;岗位变动时,须及时做好操作账户的移交工作;未经中心经理批准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及相关设备,严禁打听和试探本人操作权限以外的操作账户和密码等信息。第六条 根据岗位职责申请相应权限:明确经办、复核、中心经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权限,防止出现超越岗位权限和违反内控管理的用户权限
3、设置申请。第七条 新岗、离职、转岗用户及权限设置、变更要求:(一)对于新岗、离职、转岗用户的参数设置或变更,由用户所在中心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资产托管部系统维护岗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系统设置:对于新岗新增用户名和岗位权限;对于离岗冻结该用户,并取消该用户拥有的所有权限;对于转岗取消该用户原岗位所有权限,增加新岗位权限。(二)部门主要负责人变动而须调整权限,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交调整后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资产托管部系统维护岗经办、完成变更权限。第八条 业务软件、业务数据、技术文档、操作账户和密码等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接触;本部以外人员不得使用本部任何信息系统。外单位系统维护人员须部门总经理室同意后,并在系统维护岗的监督下完成相关的维护或测试工作。第九条 本办法由银行金融市场总部资产托管部制定、解释和修订。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