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解除/变更担保通知单年 月 日支行(部):请按本通知书中解除担保建议或意见协助配合办理解除/变更担保有关手续。客户名称客户号借款协议号担保协议号授信金额担保物名称及入库编号授信余额利息余额业务类型解除担保 变更担保管户机构建议或意见管户客户经理建议或意见:签字:年 月 日 管户机构授信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建议或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管户机构负责人建议或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总行贷后管理部门建议或意见总行贷后管理部门贷后监管员及有权签批人建议或意见:贷后监管员签字: 有权签批人:日期: 日期:注:管户机构是指:各管理部、京津冀业务管理部、金融场部。注2:对于各管理部,管户机构授信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为综合业务部总经理,管户机构负责人为管理部主任。注:对于域外机构(京津冀业务管理部、金融*场部),总经理需在客户经理处签字,管户机构授信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为业务总监,管户机构负责人为总裁或分管行领导。注4: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结算部门作为记账凭证,一份交授信后管理部门入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