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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2012修订版)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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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学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责任意识,调动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所有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校本部各学院。二、指导思想与考核原则学院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价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院实际,坚持以考核促建设、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促改革、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各学院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教学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学院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价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过程和效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效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方法,逐

2、步推进学院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世纪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三、考核内容学院教学工作考核主要针对校本部各学院的本专科教学,包括教学保障、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开放教学和附加项目6个指标,共41个考核点。具体指标见大学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计分标准。考核方法: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注重日常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实施过程和实效,结合各种专项教学检查和年度集中考核进行。四、考核组织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长为副组长的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

3、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收集学院日常教学工作的状态数据和材料,组织各种专项教学检查,整理和汇总各种考核资料等。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的具体实施。五、考核程序与方法学院教学工作考核采取过程和效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为:1平时考核(1)教务处收集记录各学院实施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常态数据及材料。(2)由教务处不定期的组织各种专项检查或抽查,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课外布置的作业量、优良学风的营造、试卷质量和考试管理、专业实习管理、毕业论文的管理和质量等等。对学院各个专业和课程的评价,采取自荐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取评价样本以确定评价结

4、果。2集中考核(1)年终各学院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各考核要素提供相关数据表,对照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评,并填写自评表,在学校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会议召开前一周上交至学校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2)学校召开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会议,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向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作自评汇报。(3)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所作的自评汇报、教务处提供的学院日常教学工作的状态数据和材料、教务处组织的各种专项教学检查情况、年度集中考核时考核专家到各学院的抽查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教学工作标志性成果,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各考核要素,对各学院教学工作的各方面进行考核打分。(4)汇总考核分,按

5、一定比例确定考核等级。六、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各学院的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评出A、B、C三个等级,其中A占25%,B占60%,C占15%。马克思主义学院只参加考核和分项排名,不参加总分排名和评级。本办法自2012年起实施,由学校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 -大学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计分标准指标考核点分值计分标准数据来源1.教学保障(15分)1.1教学工作中心地位3每学期召开数次专题的教学工作党政联席会议,每次0.5分,最高1.5分;每年召开数次全院性教学专题工作会议,每次0.75分,最高1.5分。学院1.2学院教学配套制度2定性

6、指标,学院提供教学配套制度汇编,考核专家组评分。学院1.3生师比1按“学院实际教师总数/学校核定编制数”计分,最高1分;按“新进教师增长率/0.2”计分,高于20%得满分;学院就高计分。人事处1.4博士学位教师1按“博士学位教师占全院专任教师的比值/0.5(音乐、体育、美术、外国语、教育等学院按0.25)”计分,超过50%(音乐、美术、外国语、教育等学院为25%)得满分;按“新进教师中博士学位所占比值/0.9”计分,超过90%得满分;学院就高计分。(新进教师统计时,海外博士按1.4系数计算,中外联合培养的博士按1.2系数计算,音乐、体育、美术等学院专业引进的海外硕士按博士学位计算)。人事处1.

7、5教师教学发展4按“教师参加脱产进修一年、境外进修半年、脱产挂职锻炼三个月、半脱产挂职锻炼六个月及以上人数合计占教师总数百分比*20”计分,少于以上时间按比例折算人数,少于一个月不计分。脱产进修和挂职锻炼均以当年实际成行时间和人事处备案名单为准。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按“(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各类教师教育发展培训总人次占应参加总人次的比值)*2”计分。两项累计计分。学院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6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2按“上学年为本专科生实际授课时数达64课时的教授人数所占比值*2”计分,教授总数不计全年进修、挂职等公派脱产人员数。教务处1.7教学经费使用情况2教学经费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及学校的有关

8、规定,如当年审计发现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扣1分,如审计发现存在虚报冒领、套取现金等较为严重的违规问题扣2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限年份,包括全面审计或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处2.教学管理(20分)2.1教学档案管理1定性指标,由学院提供教学档案清单,考核专家组进行抽查评分。学院2.2教学材料上报1根据教务处各科室汇总登记情况,没按时提交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教务处2.3培养(课程)计划管理2按“当年培养计划变更、修改总数/专业数(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专业设置)的四倍”扣分,变更课程总数少于专业数四倍不扣分,扣完为止。(注:1、凡影响到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教学方案和课程计划变更,经认定后,该

9、项成绩直接为零。2、因学校认同的重大改革试点引起的变更除外。)教务处2.4教学任务落实1按“两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率平均值”计分,教学任务落实率为“开学前一周实际落实任课教师的教学班数占总学期教学班总数的比值”。教务处2.5调停课1上学年理论课和实验课平均每32课时调停课(以时间变更为准)少于2课时(含)不扣分,超过2课时按“超出课时/8”扣分,扣完为止。教务处2.6考试管理1试卷审批、编制、考试安排、阅卷评分、成绩录入等考试相关工作都正常进行得满分,发现一个环节存在明显不当或不规范情况,扣0.2分(已作为教学事故处理的不累计扣分),扣完为止。教务处2.7教学实验室实践基地5按“当年教学实验室实践

10、基地绩效考核分/20”计分。没有教学实验室和实践基地的学院按全校平均分的2/3计分。教务处2.8毕业设计(论文)管理*3按“当年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完成率平均值”计分;每发现一个指导师不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扣0.1分;毕业设计题目来源于校外单位并由校外指导师指导的比率每增加5%得0.1分。学院累计计分。教务处2.9学院督导工作1定性指标,由学院提供督导相关文件制度和年度工作总结,考核专家组评分。学院2.10听课情况1按“上学年达到学校规定听课次数的教师人数/应听教师总数”计分,两学期取平均值。学院2.11评教评学动员1学评教按“(学生平均参评率/0.9)*0.4”计分,满分0.4分;教师评学按“

11、(教师平均参评率/0.9)*0.2”计分,满分0.2分;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按“(学生参加率/0.7)*0.4”计分,满分0.4分。学院累计计分,马克思主义学院按教师评学得分乘以5计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12学生反馈信息处理1按“超过3个工作日未答复信息数/专业数(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专业设置)(无本科专业学院取全校平均专业数)”扣分,扣完为止。超过一个月未答复的信息按2条计算,超过2个月未答复的信息按3条计算,以此类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13教学工作业绩考核1按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没有教师向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投诉或不存在经调查需学院纠正的情况,得满分。

12、有教师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投诉并存在经调查需要学院纠正的,该项直接不得分。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3.教学建设与改革(18分)3.1专业建设情况*3按“(各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学院平均分/最高学院分)*3”计分。教务处3.2课程建设情况2按“(全校性公开课开设次数/3)-1”计分,最高0.5分(上报教务处的院级示范课也可计入);按“(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学院平均分/最高学院分)*1.5”计分。学院得分为两项累计。教务处3.3教材建设情况1按“各级各类教材建设项目当年结题数/当年应结题数”计分,当年无应结题教材的按全校该项平均分计分。教务处3.4教学研究2按“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年度检查学院平

13、均分/最高学院分”计分、按照“(各系、专业教研室等基层教学单位开展教研活动次数/6*学院专业数)-1”加分,最高1分,学院需提供各类研讨活动支撑材料。学院得分为两项累计。教务处学院3.5教研教改业绩10按“(各学院教师人均教研业绩分/各学院最高值)*10”计分。教研业绩赋分标准如下:校级2分,市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50分,其中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重点专业建设、教改试点项目、实验示范中心、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综合性项目乘以1.5系数。教务处4.人才培养质量(32分)4.1当年高考投档线*2按“2*当年学院平均一志愿录取率/最高学院值”或按“与上一年度相比较,本年度一志愿录取率维持不变的按1分

14、折算,录取率每增加2%增加0.1分(最高增加1分),录取率每退步2%减少0.1分(扣完为止)”计分。学院就高计分。教务处4.2初次就业率*3根据学院各专业初次就业率与全省对应专业初次就业率平均数比较进行考核。达到全省平均就业率的计2分,超过全省平均初次就业率按1个百分点加0.1分计(最高不超过1分),低于全省平均初次就业率按1个百分点减0.1分计,初次就业率低于50%的不计分。就业处4.3毕业半年后就业率*3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达到90%的计2分,超过90%按1个百分点加0.1分计,低于90%按1个百分点减0.1分计,低于80%的不计分。数据由省教科院或其它第三方机构提供。就业处4.4创业率*2

15、创业率按学院排名计分,第1名计2分,第二名计1.9分,第三名1.8分,以此类推,有创业最低1分;没有创业的不计分。数据由省教科院或其它第三方机构提供(提供创业证或营业执照的视为有创业)。就业处4.5专业就业对口率*2专业就业对口率达到50%的计1.5分,超过50%按1个百分点加0.01分计,低于50%按1个百分点减0.01分计,低于25%的不计分。数据由省教科院或其它第三方机构提供。就业处4.6起薪水平*3学院人均起薪水平达到校人均起薪水平计2.5分,超过校人均起薪水平按1个百分点加0.05分计(最高3分),低于校人均起薪水平按1个百分点减0.05分计。数据由省教科院或其它第三方机构提供。就业

16、处4.7学生竞赛及创新创业*5按“竞赛项目获奖总分/最高学院总分”+“学院竞赛获奖总人数/最高学院总人数”+“学院竞赛获奖总分年增长率/最高学院年增长率”总和计算,以当年学院最高总和为5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双创项目视为一个竞赛项目,立项视同各级三等奖。学生竞赛指教务处规定的由学生参加的学科竞赛、艺术竞赛和体育竞赛项目。教务处4.8学生论文、专利和考证*5按“5*学院学生论文、专利和考证人均项目分/最大学院值”计分。学生考证(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每项得10分,中级每项得50分,高级每项得100分证书项目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试行)-职业技能培训部分;学生学术论文:三级每篇得

17、20分,二B级每篇得40分,二A级每篇得80分,一级每篇得120分,权威级每篇得200分定级标准见大学期刊定级(2008);学生专利:学生发明专利每个得200分,学生实用新型专利每个得40分,软件著作权每个得40分,外观设计专利每个得20分。教务处4.9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按“2*外审及格率”计分或“2*学术不端检测合格率”计分,就低计分。教务处4.10学生教学满意度5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除外)按“当年毕业班学生问卷调查中和学院相关的教师教学水平、教学管理效率和态度、专业所获指导、课程设置和教学效果、实践课程效果等题项的满意度得分之和”计分,各题项的得分=n/max 5/m分。其中,n=A

18、选项百分比+B选项百分比*0.8,“max”表示该项n得分最高学院的分数 ;m表示涉及相关题项数,公共课视为一个题项;同一个学院开设多类公共课n取平均值。马克思主义学院按毕业班学生满意度和学生评教累计计分。其中,毕业班学生满意度调查各题项得分=n/max 2/m,其它参照以上学院计分法;学生评教按“当年度各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相比上一学期增加值计分(降低相应减分),高于93分按高出部分*2计分”(满分3分,两学期取平均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5.开放教学(5分)5.1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百分比3按“3*当学年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境)交流学习百分比/0.04”或按“3*数量增长率/0.2”

19、计分,学院就高计分。以出境时间为准。境外学习时间要求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外事处5.2学生省外交流学习百分比2按“2*当年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省外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以上人数百分比/最高值”或按“2*数量增长率/0.2”计分。学院就高计分。教务处研究生部6.附加项目(10分)6.1人才培养实效性措施10定性指标,由学院提出,考核专家组综合评分。1. 承担全校性教学服务工作,为全局性的教学与教学管理作出较大贡献的额外项目; 2. 积极开展独具特色和富有成效的教学与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教师教学专业发展、专业与课程建设方面具有一定深度和力度的措施,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及提高教学质量

20、效果显著,在校内外或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学院6.2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一次扣2分,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扣5分,重大教学事故一次扣10分。教务处6.3验收不合格或没有及时验收的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双创项目校级项目扣0.2分,市级项目扣0.5分,省级项目扣1分,国家级项目扣3分。教务处6.4学生考试作弊人次*按“(学生考试作弊人次/学生数)*10”扣分。学生处说明:1.各指标及考核点计分均不超过满分值,小数点取两位。2.指标体系数据的统计时间,如无特殊说明,均按前一年的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31日。3.本指标体系中所有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指校本部本专科生教学工作。4.学生人数统计时间点为当年的9月30日,生师比计算时学生人数含研究生(按1.5系数折算)。5.当年度发现学院填报数据不实的,无论主、客观原因,都将扣去相关考核点全部分值,如发现严重弄虚作假的学院,考核等级直接定位C级。6.表格中标注“*”考核点,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无关指标,该学院最终得分由实际得分按百分制换算。-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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