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编号:DSL-CX-006-*
题目:药品养护检查程序 页码:第 1 页 共 2页
药品养护检查程序
编制人:吴新斌 编制日期:*.11.25
审核人:陈杰 审核日期:*.11.30
批准人:柯云峰 批准日期:*.12.10
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各分店 执行日期:*.12.10
1.目的:建立药品养护程序,规范养护工作,避免造成损失,实现科学养护,确保储存和陈列药品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8、79条
3.适用范围:储存和陈列的药品的质量养护工作。
4.责任:养护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养护的方法:
5.1.1 药品养护员依据储存和陈列药品的流动情况,制定养护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循环质量检查;
5.1.2 储存药品每三个月为一个循环周期,在一个循环周期内,在库的药品均应进行质量检查;一般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陈列药品每一个月检查一次。
5.1.3 在质量养护检查中,应依据储存和陈列药品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抽样进行外观质量的检查。
5.2 养护检查的内容:
5.2.1 检查储存和陈列药品的外观质量是否发生变化或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5.2.2 检查储存和陈列药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质量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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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检查库房和营业场所温湿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所有储存药品的储存和陈列药品的摆放是否符合其质量标准中储藏项的规定;
5.2.4 检查库房和营业场所是否满足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要求;
5.2.5 检查养护用设备、仪器等是否运行良好。
5.3 药品养护记录:
5.3.1 养护检查工作应有记录,包括养护检查记录、养护仪器的使用记录以及养护仪器的检查、维修、保养、检定记录。
5.3.2 药品养护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产品批号、生产企业、有效期、质量状况、养护措施、处理结果、检查人员等。
5.4 养护检查中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
5.4.1 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药品有质量异常时,应放置“暂停发货”的黄色标志牌于货位上,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陈列养护检查中发现药品有质量异常的,营业员应马上将药品取下药柜,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5.5 药品养护员应每天对库房的货品的摆放,仓储的条件和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6 药品养护员应每月填报效期药品催售表,报质量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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