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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连锁店)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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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编号:DSL-ZD-015-2006 题目: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页码:第 1 页 共 1页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编制人:吴新斌 编制日期:*.11.12 审核人:陈杰 审核日期:*.11.15 批准人:柯云峰 批准日期:*.12.10 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各分店 执行日期:*.12.10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并复印保存。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5.2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5.3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4 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5 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5.6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相关文件: 1、《处方调配销售记录》 2、《处方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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