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节能法律法规介绍1第一节主要内容第一节主要内容一、确立了六项节能工作的基本原则二、有关节能管理的制度性规定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节能工作职责 四、用能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工作职责五、生产用能产品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六、能源生产、经营单位的义务性规定 七、社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23 一、确立了六项节能工作的基本原则一、确立了六项节能工作的基本原则123456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全民的节能意识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节能放
2、在首位的方针把节能放在首位的方针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计划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节能计划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1、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节能节能节约能源是政府宏观经节约能源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范畴济管理范畴节能是全社会国民经济发展节能是全社会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节能可以保护环境节能可以保护环境节能关系到用能单位节能关系到用能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高节能可保障国民经济节能
3、可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节能可以缓解能源节能可以缓解能源供应的短缺供应的短缺42、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什么是新能源?什么是新能源?新能源是指采用新技术或新材料而获得新能源是指采用新技术或新材料而获得的区别于常规能源的其他能源的区别于常规能源的其他能源。可再生能源有哪些?可再生能源有哪些?14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太阳能、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沼气能、波浪能、风能、地热能、水能、沼气能、波浪能、海水温差能、薪柴、木炭、生物质能、海水温差能、薪柴、木炭、生物质能、畜力、油页岩、焦油砂、泥炭。畜力、油页岩
4、、焦油砂、泥炭。53、节能计划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节能计划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 1是是节能战略地位的具体体现;节能战略地位的具体体现;2 2是使节能工作有序进行的保是使节能工作有序进行的保障;障;3 3是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64、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和推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研究、开发、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是提高能源利用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的重要措施效率、节约能源的重要措施。75、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
5、民的节能意识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通过对节能法的宣传、教育的有效贯彻通过对节能法的宣传、教育的有效贯彻实施,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形成全社实施,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形成全社会合理用能的风气,推进节能工作的顺会合理用能的风气,推进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节能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利进行,创造了节能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境。86、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节能放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节能放在首位的方针在首位的方针节约能源具有能源开发所不可替代的节省资源、节约能源具有能源开发所不可替代的节省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增强竞争能力等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增强竞争能力等综合效益。综合效益。节约节
6、约1吨标准煤的资金投入比开发吨标准煤的资金投入比开发1吨标准煤可节省吨标准煤可节省1/3,因此,在能源需求平衡中,要把能源节约放,因此,在能源需求平衡中,要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这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在首位,这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9二、有关节能管理的制度性规定二、有关节能管理的制度性规定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制度3.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 源的工业项目制度源的工业项目制度4制定节能标准制度制定节能标准制度5对生产量大
7、面广用能产品的行业加强监督,督对生产量大面广用能产品的行业加强监督,督 促其逐步提高其产品用能效率制度促其逐步提高其产品用能效率制度1政府安排建立节能资金制度政府安排建立节能资金制度10二、有关节能管理的制度性规定二、有关节能管理的制度性规定7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 制度制度 8关于用能产品节能质量认证制度关于用能产品节能质量认证制度9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公布制度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公布制度10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6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限额用能制度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限额用
8、能制度111、政府安排建立节能资金制度政府安排建立节能资金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12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合理用能专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制度论证制度对固定资产工程项目所选用的用能工艺、技术、设备、材料以及所选用的能源品种等内容,对照国家制定的有关合理用能的标准、设计规范进行专题研究论证。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
9、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133、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制度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制度具体的项目名录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如果违反本规定,新建国家明令禁止新建的高耗能工业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投入生产或者停止使用。144、制定节能标准制度制定节能标准制度v制定节能标准基本原则:制定节能标准基本原则:制定有关节能标准应当做到制定有关节能标准应当做到技术上先进、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经济上合理。155、对生产量大面广用能产品的行业加强监对生
10、产量大面广用能产品的行业加强监督,督促其逐步提高其产品用能效率制度督,督促其逐步提高其产品用能效率制度v生产量大面广用能产品有:锅炉、风机、水泵、车船、电机电器和家电产品。v对以上产品用能效率进行监督166、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限额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限额 用能制度用能制度 v限额是国家执行合理用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v限额界定用能单位是否违法v省级节能单位制定限额v超过限额,情节严重的,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经限期治理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关闭。177、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
11、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设备实行淘汰制度v建立定期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建立定期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社会机制社会机制 v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淘汰目录定淘汰目录 v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由县级以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没收违法所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1
12、88、关于用能产品节能质量认证制度关于用能产品节能质量认证制度v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质量认证机构v对产品的节能性能和质量进行技术检测和质量认可v经认证合格后,可取得节能质量认证证书和使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 199、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公布制度公布制度目的:及时、全面地了解能源生产、加工转换、消费、库存增减以及主要用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等能源利用状况。通过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得出某统计期的全社会能源利用状况,为分析能源利用水平、研究节能潜力、节能的重点和方向、制定节能规划和计划、实施节能宏观调控提供依据。2010、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13、制度v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界定: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界定:(1)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2)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吨 以上不满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v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有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关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4、v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履行义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履行义务:一、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一、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二、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21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节能工作职责节能工作职责1国务院和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节能工作职责国务院和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节能工作职责2各级人民政府的节能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的节能工作职责3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职责4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节能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节能工作职责22四四、用能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用能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工作职责工作职责1用能单位应当
15、加强节能管理2用能单位应当做好节能管理基础工作3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4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和节能培训5用能单位应当遵守节能法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231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节能管理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节能管理v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v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节能管理制度,运用先进的节能管理方法 242用能单位应当做好节能管用能单位应当做好节能管理基础工作理基础工作v能源计量管理 v能源消费统计 v能源利用状况分析 253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责任用能单位应当建
16、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制度和奖励制度v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对节能取得的成绩有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对节能取得的成绩有奖有罚奖有罚v责任制可使工作落实到人,形成用能单位节责任制可使工作落实到人,形成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稳定的保障机制能工作稳定的保障机制v奖励制度可调动职工节能的积极性奖励制度可调动职工节能的积极性264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和节能培训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和节能培训v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v培训是增强企业全体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了解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节能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制度、方法和技能。275、用能单位应当遵守、用能单位应当遵守节
17、能法节能法规定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v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应开展合理用能专题论证的规定。v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的规定。v应当遵守依法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规定。v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转让他人使用的规定等。28五、生产用能产品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五、生产用能产品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提高用能产品设计制造技术,提高用能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2、根据自愿原则参与用能产品节能质量认证。3、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违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用能产品生产者应当公布用能产品能耗指标。5、不得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违者要承担
18、相应的法律责任。29六、能源生产、经营单位的六、能源生产、经营单位的义务性规定义务性规定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向用能单位提供能源。30七、社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七、社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履行节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履行节能义务,并有权检举浪费能源行为。能义务,并有权检举浪费能源行为。2任何公民使用企业生产的电、煤气、天然气、任何公民使用企业生产的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和交费,不得煤等能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和交费,不得无偿使用或者实行包费制无偿使用或者实行包费制。31第二节第二节 地方政府节约能源相关条地方政府
19、节约能源相关条例介绍例介绍 一、总则 二、节能管理 三、合理使用能源 四、节能技术进步 五、节能保障 六、法律责任32一、总一、总 则则 1.节能工作方针原则节能工作方针原则 2.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 3.强调节约能源责任和义务的社会性强调节约能源责任和义务的社会性331节能工作方针原则节能工作方针原则节能工作方针是节能工作方针是:“坚持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坚持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并,并体现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体现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各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
20、各项经济政策中。项经济政策中。342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县县级级以以上上人人民民政政府府节节能能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主主管管本本行行政政区区域域工工作作 县县级级以以上上人人民民政政府府及及其其他他有有关关行行政政管管理理部部门门,在在各各自自的的职职责责范范围围省省和和设设区区人人民民政政府府节节能能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设设置置的的节节能能监监察察机机构构节能监督管理节能监督管理节能监察节能监察353 3强调节约能源责任和义务强调节约能源责任和义务的社会性的社会性v节约能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3637二、节能管理二、节能管理123456对用能单位的
21、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能源统计工作能源统计工作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五千吨标准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节能标准的制定节能标准的制定7节能机制节能机制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要求371节能机制节能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并推行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382制定单位
22、产品能耗限额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生产过程中耗能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的产品,按类分批制定单位产品能较高的产品,按类分批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并向社会予以公布。耗限额,并向社会予以公布。39 3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要求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标准、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否则不批准,未达到的要限期改造。404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 行监督检查行监督检查政府委托具有监测技术条件的单位依法进政府委托具有监测技术条件的单位依法进行节能监测,被
23、监测单位应当予以协助,行节能监测,被监测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监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监测。测。415、节能标准的制定、节能标准的制定1)地方节能标准)地方节能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节能行政主管部由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节能工作的需要,按照技术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节能工作的需要,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组织制定地方节能标准。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组织制定地方节能标准。2)企业节能标准)企业节能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
24、标准。方标准的企业标准。426、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五千当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建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437、能源统计工作、能源统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健全能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健全能源统计工作体系,完善能源统计制度,会同有关部统计工作体系,完善能源统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定门做好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定期发布公报,并根据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向人期发布公报,并根据节能管理
25、工作的需要,向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节能统计资料。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节能统计资料。44三、合理使用能源三、合理使用能源 合理用能的八个要求:合理用能的八个要求:2、用能单位应当完善节能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定期对本单位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和经济分析。3、重点用能单位应当依法设置能源管理岗位,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1、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和材料,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45三、合理使用能源三、合理使用能源5、生产、销售、进口用能产品的单位,必
26、须严格执行国家、生产、销售、进口用能产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制定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6、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用能产品、设、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用能产品、设备,实行强制淘汰制度备,实行强制淘汰制度。7、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应当制定节能措施,降低空、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应当制定节能措施,降低空调、照明、电梯等办公电器的能耗。调、照明、电梯等办公电器的能耗。8、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用户、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用户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4、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用能单位,其
27、单位、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用能单位,其单位产品能耗不得超过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能耗限额。产品能耗不得超过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能耗限额。46四、节能技术进步四、节能技术进步1支持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引进工作。3、制定城市热力规划,推广热能梯级利用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2、鼓励支持高附加值、低耗能的产业发展;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产业。47四、节能技术进步四、节能技术进步4、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城市垃圾和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以及煤层气生产电力、热力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6、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5、
28、鼓励支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48五、节能保障五、节能保障安排一定数量的节能资金及节能资金的使用 1)优先安排贴息和资金补助,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加速设备折旧等优惠政策。3)用于奖励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2)用于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对用能单位有关人员的节能培训。49 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50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2)节能监测单位提供虚假能耗数据和监测报告的
29、;)节能监测单位提供虚假能耗数据和监测报告的;3)受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监测,并向被)受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监测,并向被监测单位收取监测费用的;监测单位收取监测费用的;4)不依法履行节能监督检查职责或者非法干涉节能监)不依法履行节能监督检查职责或者非法干涉节能监督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或者对应当责令改正和查处督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或者对应当责令改正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5)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1)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标准、合理用能标准和)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市场准
30、入标准、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的;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的;51第三节第三节 补贴政策促进管理方案的实施补贴政策促进管理方案的实施v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v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v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v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v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v关于印发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v52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节能监节能监测测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管理节约规节约规划划煤煤炭炭相相关关法法律律法法规规石石油油天天然然气气相相关关法法律律法法规规电电力力相相关关法法律律法法规规核核能能相相关关法法律律法法规规可可再再生生能能源源相相关关法法律律法法规规节能统节能统计计节能鼓励节能鼓励政策政策节能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推广行业法律法规行业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法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律法规计计量量法法53感谢大家感谢大家!54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