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860271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7.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造价部咨询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公司的造价咨询工作行为,使造价咨询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及法规、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造价咨询工作纪律及奖惩制度,望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一、造价咨询工作纪律 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2、应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面的争议; 4、不泄露有关保密的事项; 5、不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费用,也不得接受承包商的任何费用及礼品。 6、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7、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 8、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二、 考核奖惩制度 为规范公司造价咨询人员的行为,提高造价咨询业务质量,奖励先进,淘汰落后,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标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经过编制、审核等程序后,应具有可靠的质量,其标准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 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等级基本标准 等级 问题 A级 (优良) B级 (合格) C级 (基本合格) D级 (不合格) 误差 分部分项误差或占总工程量误差均在±1%以内者 分部分项误差或占总工程量误差均在±3%以内者 分部分项误差或占总工程量误差均在±3%~±5%者 分部分项误差或占总工程量误差超过±5%以上者 服务进度 在业主规定时间内完成 在业主规定时间内完成 超5天内完成 超5天以上 其他情况 有关部门检查(含三级复核)或施工单位核对中未发生疏漏或其他质量问题 有关部门检查(含三级复核)或施工单位核对中未发生疏漏或其他质量问题 有关部门检查(含三级复核)或施工单位核对中发生疏漏或其他质量问题未达到D级标准 对公司影响特别重大,受到相关部门批评或处罚 (二)、公司对造价咨询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定期进行考核。连续2次考核排名在倒数第二名以内,或连续3次评审在倒数第三名以内,作停薪带岗直至辞退处理。 (三)、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每月10日前将项目所涉造价人员的考核结果报送分管领导。 (四)、奖惩办法: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定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将对所涉人员进行相应奖惩。 1、项目奖惩标准: 1.1、评定结果C级,处罚标准: 专业造价人员处以500元/次;校核人400元/次;项目经理300元/次;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1.2、评定结果D级,处罚标准: 专业造价人员处以1000元/次;校核人800元/次;项目经理600元/次;技术负责人400元/次。 1.3、以上处罚在绩效提成奖励中直接扣除。 2、季度考核惩罚标准 2.1、C级:季度内出现一次处以500元;二次处以1000元;三次及以上处以本季度绩效奖励的20%。 2.2、D级:季度内出现一次,按本季度绩效奖励的10%罚款,所涉项目业绩提成奖励不予计取。二次及以上,按本季度绩效奖励的30%罚款。 3、年度考核惩罚标准 3.1、C级:年度内出现一次处以300元;二次处以500元;三次及以上按本年度提成奖励的10%罚款。 3.2、D级:年度内出现一次按本年度提成奖励的10%罚款;二次及以上按本年度提成奖励的30%罚款。 4、造价咨询项目成果考核全季度没有出现C级、D级现象的,按季度造价收入的2%奖励。 5、造价咨询项目成果考核年度没有出现C级、D级现象的,按年度造价收入的2%奖励。 (五)、本办法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考评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工程造价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