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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855083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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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名称: 日照山海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日照市山海天路6号 乙方名称: 公司地址: 为共同开辟甲方在当地以外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由 日照山海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的 教授花园 (以下简称项目)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物业甲方位于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地区的 教授花园三期 项目,总建筑面积: 38 万平米;位于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地区的 教授花园碧山临海 项目,总建筑面积: 18 万平米(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

2、现委托乙方在 区域进行关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代理费用标准1、代理佣金:以成交金额为基础,甲方按代理有效期内成交房款总金额作为佣金提取依据。2、代理期内佣金提取方式 第四条:费用支付1、根据双方约定比例,甲方根据佣金标准每季度结算乙方销售代理费用。乙方需持正规服务业“中介费”发票,发票盖章需与乙方公司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开具证明信,证明乙方属于发票盖章单位的下属。2、费用结算条件 2.1一次性付款者,购房款全款到帐后,方可结算佣金;按揭贷款客户首付款付清,银行放款后,方可结算佣金。2.2如因客户原因导致退房,

3、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该房屋的代理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有权不退还该房代理费用。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1、代理销售房源的范围由甲方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若因乙方未确认而导致销售错误及引起的客户投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销售价格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为准,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需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乙方。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

4、负责。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关于该项目的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3、合同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的影印件。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可能影响本项目及甲方企业品牌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6、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第七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于每周( 五 )之前将签字盖章的接待客户名单

5、传真给甲方,该名单作为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2、乙方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在专设的场地进行项目销售推广。并由专人负责组织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团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员的衔接工作,提前12小时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3、购房团看完现场后,应做好后期意向客户的跟进工作,并对A类B类C类客户做好后期回访。4、在委托期内,有针对性的进行高端客户的点对点推广、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5、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保管,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6、6、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7、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8、乙方需配合甲方召开产品推介会,在场地、会务等方面全程参与,并组织客户参加。9、甲方的客户资源、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为准,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并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

7、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2、若单方终止合同,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前7个工作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接该项目的全部文件和资料。第十条违约责任1、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佣金,每逾期一天赔偿应付金额的1%给乙方,但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的除外。3、如果乙方销售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

8、成部分。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盖章: 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图文传真: 图文传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补充协议一:信息中介公司经营制度一、中介商禁止在我公司售楼处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坚决杜绝对其他中介商的看房团的客户及本地客户进行拉拢或其他恶性争抢客户的行为,如一经发现,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除中介商中介费10000-20000元,并有权按中介

9、商过错责任终止合作协议。二、各中介商严禁对同一地区的中介商的经营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如一经发现,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除中介商中介费10000-20000元,并有权按中介商过错责任终止合作协议。三、中介商只可在合作地区以合作中介商的名义进行经营,但禁止以公司代理身份或内部员工的名义进行宣传或谈客,因以公司代理身份或内部员工的名义经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我公司无关。四、中介商的广告及其他宣传品必须经我公司审查认可,如未经我公司认可,我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可将广告版面等传至分管该区域的市场部各区域经理处,经其确认认可。)如果中介商在合作地区单方面宣传向客户承诺购房优惠,则最终解释权

10、归中介商所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我公司无关。五、未尽事宜,我公司将本着与各中介商互惠互利,维护中介商良好经营秩序的原则进行处理,鼓励良性竞争,实现多方共赢。补充协议二:中介商客户归属判定制度一、中介商必须在我公司授权的地区进行宣传,如中介商介绍其他地区客户前来看房后成交的,我公司有权不予支付中介费。日照市当地客户成交的不属任何中介商。二、中介商将客户带至我公司售楼处,缴纳定金,签订预约认购书,并在售楼处经理处签字备案的,则此客户归属该中介商。三、中介商若有客户独自来看房的,中介商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楼盘经理或主管,对客户详细资料做好备案,如此客户于当日现场成交,则此客户归属该中介商。如该客户当场未

11、成交,事后又跟其他中介商前来看房的,则此客户归属介绍其成交的中介商所有。四、中介商电话通知售楼处经理或主管有客户独自前来看房,而此客户却随其他中介商前来看房的,则此客户属带其成交的中介商所有。五、客户异地订房的,如果中介商提前通知售楼处经理或主管做好备案,并协助客户将定金汇至我公司账户或代客户来我公司交定金的,则此客户归属该中介商。六、客户随多个看房团前来看过房,当时均未下定,事后汇款至公司定房的,则此客户归属于最近介绍其来看房的中介商所有。七、客户只随一个中介商前来公司楼盘看过房,当时未下定,事后自己到公司楼盘购房,且在交定金过程中无其他中介商参与的,则此客户归属此中介商所有。八、客户未曾跟

12、任何中介商到公司楼盘看过房,但客户来购房时拿着中介商的宣传资料(报纸、单页、名片等能表明该客户在其当地是从该中介商那里了解到的我们的楼盘信息的资料),或声明是从哪个中介商那里了解到的楼盘信息,则此客户归属此宣传影响客户的中介商所有。九、外地客户未跟随任何中介商来我公司楼盘成交的,并且无任何中介商前期将客户详细资料报我公司备案,客户也未拿任何中介商的宣传资料,如在两天内有中介商能够将客户详细资料报我公司查询的,则此客户归属该中介商。十、中介商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成交并且无其他中介商参与,如果中介商能在客户成交后7日内将客户资料报市场部,则新客户归此中介商所有。十一、中介商客户归属存在争议的,将由分管该区域的市场部区域经理根据此制度判定其归属,如有制度上未涉及的情况,可根据“谁为客户服务多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处理。十二、未尽事宜,我公司将本着与各中介商互惠互利,维护中介商良好经营秩序的原则进行处理,鼓励良性竞争,实现多方共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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