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与升级维护服务》 合同 编号:LCHT201105A
合同基本条款
甲方: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安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与升级维护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支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序号
维护范围
服务内容
1
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服务
流程定制与环境设置
系统部署
操作人员培训
2
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计算机软件故障维修
计算机硬件故障排除
局域网故障维修
系统数据修复
其他临时性维护工作
3
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
系统功能完善及改进
系统升级及数据迁移
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资料库更新
2 合同期限
2.1 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2011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9日止。
2.2 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提供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但双方必须签署新的服务合同。
3 双方权力和义务
3.1 甲方权力和义务:甲方将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及分配相应管理责任以便项目顺利完成,并承担如下项目一般性权力和义务:
3.1.1 甲方对于乙方在实施、维护、升级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不履行维护条款或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可向乙方负责人反映,若乙方仍然没有改善和行动,甲方可以即时中止合同,并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
3.1.2 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软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甲方操作人员应按照《用户手册》中规定的方法使用软件,经乙方培训授权的系统管理员可对系统进行维护。
3.1.3 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3.1.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实施、维护、升级工作,有义务向乙方技术支持工程师提供尽量详细的故障描述、需求说明。
3.1.5 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异常,应记录当前故障现象,并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便于乙方诊断。
3.1.6 甲方在乙方进行运行实施、维护、升级时,根据乙方要求,应指定配合工作的员工,并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其它便利条件。
3.1.7 甲方在乙方实施、维护、升级完成后,应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3.1.8 甲方对以下条款负责:
(i) 非授权人员对软件产品进行操作造成的软件系统损坏;
(ii) 甲方操作员人为违反《用户手册》中有关规定操作软件系统;
(iii) 甲方操作人员人为破坏系统数据;
(iv) 甲方操作人员人为使系统感染病毒;
(v) 甲方操作员错误操作硬件产品而导致本应用软件系统损坏;
(vi) 第三方软件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软件无法正常运行或数据混乱和丢失。
3.2 乙方责任:乙方需提供环保和软件领域的服务,提供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维护、升级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支持。交付物必须按时提交,且具备良好的质量。乙方需要承担如下项目一般性权力和义务:
3.2.1 乙方在实施、维护、升级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必须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软件系统实施、维护、升级项目里的服务内容,甲方发出维护请求后,乙方应在当日内响应服务,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3.2.2 乙方在为甲方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硬件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由甲方自出更换新配件或是可用配件费用(其中更换零配件负责安装费用属于免收范围)。如甲方被维修的配件为乙方所提供,则根据产品正规保修细则履行。
3.2.3 乙方在为甲方更新系统、常用软件、局域网服务的过程当中如碰到必须购买的必要特殊的工具或软件,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4 服务内容及方式
实施、维护、升级期内乙方将提供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维护、升级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支持,具体内容包括:
4.1 系统实施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系统实施服务,包括流程定制、环境设置、系统部署、数据迁移、相关使用培训等。
4.2 版本升级服务:乙方根据软件系统最新版本为甲方提供升级服务,包括系统安装、数据迁移、相关使用培训等。
4.3 功能改进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软件功能和性能进行完善或改动。
4.4 热线支持服务:乙方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技术问题解答。
4.5 现场维护服务: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处解决问题。
4.6 数据修复服务:在软件使用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数据出现问题,乙方技术资深专家将提供修复数据的服务。
4.7 故障处理服务:在软件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不明故障影响正常使用,乙方技术人员将协助进行故障诊断和排除服务,包括:
(i) 计算机软件故障维修:包括系统安装、资料备份、系统更新、查杀病毒、常用软件安装等;
(ii) 计算机硬件故障排除:包括硬件检测、硬件松动或非硬件损坏引起的各类故障排除;
(iii) 局域网故障维修:对现有办公内部局域网络维护、测试,保证内部网络通讯正常;
(iv) 计算机系统应用最新信息传播,如最新系统维护工具及技术等。
5 质量保证
5.1 乙方对软件系统进行专项运行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实施前,乙方应提交详细的项目工作计划表、项目工作进度表报甲方确认。
5.2 乙方提供全天候维护服务,在接到甲方维护服务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咨询、现场维护等服务。
5.3 乙方每周不少于1次对软件系统运行作检查维护,防范故障隐患,并对用户的系统进行优化配置、调试好应用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使系统达到更高使用效率。具体时间可以由甲方决定。
5.4 乙方要及时填写维护报告(包括维护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
5.5 乙方将保证以下现场服务响应时间:
(i)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一般为8:30~17:30)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乙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将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维护服务;
(ii) 工作日休息时间内接到甲方的服务请求,乙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将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维护服务;
(iii)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内接到甲方的服务请求,乙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将在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维护服务。
6 项目管理人
6.1 项目开始后,甲乙双方需分别指派一位项目管理人。
6.2 乙方项目管理人同时也是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具体事务的联络人。如果有任何必须的变化发生,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项目管理人不能被指派。
6.3 甲方项目管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与乙方项目管理人保持紧密和连贯的交流。甲方项目管理人负责监督项目执行,协助乙方项目管理人达成合同所有条款和条件。
7 合同变更管理
7.1 任何变更都需要甲方签署变更订单。甲方可以许可变更项目服务范围,履约时间,以及合同预算。这样的变更必须得到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按照编号由甲方主管部门以变更订单形式增订到作为该合同中。任何增订文件只有在甲方以合同支付订单的变更订单形式确定后才能生效。
7.1.1 由甲方提交的变更要求。任何由甲方建议的对于原项目范围的修改必须提交给乙方的项目管理人。
7.1.2 由乙方公司提交的变更要求。任何乙方公司建议的对于原项目范围的修改必须提交给甲方合同管理人。
7.1.3 任何预算的增加。
7.2 甲方不需要提交变更订单的变更请求:
7.2.1 某些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的变更不需要甲方提交变更订单,包括任何不影响项目范围,不延长项目日期,不改变甲方总体条款和条件的变更,比如:人员指派,服务地点转换,项目交付物提交日期等。
8 合同转让
8.1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整个合同或部分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乙方违约。
9 知识产权
9.1 在软件系统维护期间,因乙方提供的实施、维护、升级服务导致甲方受到有关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10 产品拥有权
10.1 甲方拥有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升级版、改进版的全部使用权;乙方拥有实施、维护、升级服务过程中使用该公司产品的知识产权或新开发技术的知识产权。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并应为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 服务质量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包括标书界定的特殊要求)或因不能按时检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1.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延误交货或不能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付款,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2.3 在不违背上述条款的原则下,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本合同需要修改或补充时,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加盖法人公章后有效,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4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报请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12.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乙方:西安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