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加盟店合同范本连锁店加盟店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一、基本资料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负责人:地址: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二、加盟费20000元。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
2、停营业。第二条 合同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名词定义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第五条 合同范围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
3、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4、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第十一条 权利转让一、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壹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不经乙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第十七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全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该商圈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赍事或合伙经营
5、类似的商店,如有违反,乙方须将其(含投资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归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整。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三、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 连带保证人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所有乙方违约时的连带保证责任。第二十三条 合意管辖甲乙双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讼时,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乙方:法定代表人:邮编:地址:电话:连带保证人:邮编:地址:电话:年 月 日篇二:2015加盟店合同范本20
6、15加盟店合同范本范文一:甲方:_乙方:_签署地:_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第一条权利与义务甲方同意乙方在_省_市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3、甲方重申建
7、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1)县级市设加盟店_个。(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个。(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个。(4)_等城市设加盟店_。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2、按照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3、维护甲方形
8、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
9、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12
10、、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第二条加盟收益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第三条购货1、乙方首次购货款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第四条发货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
11、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3、乙方发货额超过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验货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第六条换货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
12、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退货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3、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第八条加盟资格
13、终止自愿终止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非自愿终止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1、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2、从事违法经营或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3、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条款或甲方的其它规定。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经营。第九条通知与附件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熟知_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条款。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将首期购货款汇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签发加盟店授权
14、书。3、本合同必须和加盟店申请表、加盟店授权书一并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_年。4、以上各条款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双方自愿签约,无其它因素影响。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者一方拒绝协商时,可诉请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签字):_代表(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范文二:甲方:(以下称甲方)公司地址:湖南路18号法定代表人:全在锋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以下称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过友好充分协商
15、,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第1条加盟内容:乙方在经营韩国餐厅,建筑面积为500左右。甲方给予乙方营建支持(筹备期)、营运支持(经营期)、培训人员支持、厨政支持、原料支持等全方位开店和经营的配套服务。乙方自付投资费用,作为单独的企业合法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不是甲方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乙方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其雇员和合伙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乙方的职工也不是甲方的职工,甲方对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自行取得合法建设、经营餐厅所需取得的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等
16、各项政府许可手续。第2条加盟费及管理费用加盟费本合同加盟费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小写:¥40000)。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特许管理费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每年管理费数额为人民币共计壹万元整(小写:¥10000)。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并提前一月向甲方交纳下一年度的特许管理费。建筑改建、设备、装修等设计费本合同装修设计费用为人民币拾万元整(小写:¥100000)。用于整体装修及设备的设计。设计内容包含室内整体装饰设计、建筑加建、设备安装、外立面及周边景观设计。以及施工现场的督导工作。期考察费加盟方提前将考察费(标准为人民币伍千元整,用于甲方前期
17、对乙方的装修设计等考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用)打给甲方总部,由总部根据实际使用明细,开业后予以结算,多退少补。特许保证金本合同的特许保证金为叁万元整(小写:¥30000),该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给甲方。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于合同终止后3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的,该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的一部分,乙方同意甲方不予退还。第3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特许加盟费、特许服务费、保证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的义务(1)广告宣传资料的共享免费提
18、供阶段品牌活动平面设计;免费提供开业及店庆策划方案;免费提供广告宣传指导建议;有偿使用阶段性吊旗、形象海报;免费提供平面设计电子版。(2)营建支持(筹备期):甲方将在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信息基础上进行平面设计(收费)、装修设计(收费)、排烟管道设计、设备配置方案、专业设备及韩国进口设备采购渠道、菜单设计定价、店堂布置等。a. 甲方根据韩式烧烤日常经营需求,根据乙方项目筹建的平面设计,对乙方的装修设计、设施设备、规格功率、布局方案等进行指导和建议;b. 甲方根据韩式烧烤日常经营需求,和乙方项目的规模现状,提供必备的日常用品、装饰用品、韩餐用具、餐具、易耗品的配备方案,并提供指导并帮助实施;c.
19、甲方指导乙方项目的菜肴的制定、指导销售定价、协助设计制作菜单和菜肴照片;(3)营运支持(经营期):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及经营信息等资料后,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的经营情况、经营现状进行分析、成本控制指导、营运问题诊断。(4)培训和岗位技术力量(人员)的配备支持:甲方根据韩式烧烤餐厅日常经营需求和组织架构、部门岗点整体的配合需求,调配足够的人员和骨干力量,保障乙方顺利开业和日常经营(甲方给乙方配备固定人员:厨房不低于总编制额的40,前厅不低于20%);甲方组织指导、培训韩餐服务知识、服务技巧、服务流程规范;合同期内如需甲方派驻专业的管理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派驻人员按照甲方制定的工资费用标准
20、支付工资及其它费用。乙方也可以随时排管理团队、各岗位员工来甲方店中免费接收培训学习,食宿、路费等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派遣给乙方的固定工作人员,路费、自到铜陵之日起工资、食宿由乙方负责; 甲方派遣给乙方的临时开业支持人员,路费、在铜陵期间的工资、食宿由乙方负责;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培训人员,路费、工资、在南京期间的食宿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人员在甲方总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条例,服从建房甲方管理,按甲方劳动纪律进行考核。(5)厨政支持:免费提供厨政技术、管理指导。每月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厨政工作、厨房成本的分析、评估及指导。新菜肴的开发和研究。(6)原料支持:为乙方提供前厅、厨房原材料、
21、设备设施选购。乙方需使用甲方提供的或指定的或认可的原材料及核心产品。甲方承诺提供的或指定的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价格不高于同等质量产品的市场价。第4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指导、建议和帮助。获得由甲方提供或安排的物资、原材料的供应。有偿使用甲方派出的管理团队的权利。使用菜品生产技术的权利。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支付特许加盟费、特许服务费、及其他费用。(2)乙方承诺自行承担费用购买家具、设备及其他货物,。乙方无法自行采购的物品设备,甲方会给予渠道的帮组和指导。(3)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4)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5)乙方积极做好人员招聘工作,满足编制的需求,并积极做好培训
22、工作各阶段的人员管理工作;第5条日常管理加盟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结合当地市场实际,在甲方帮助下制定菜品销售价位和日常营销策略。第6条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乙方承诺在设施设备、产品、服务及其方法、标准和经营规格等方面与甲方的体系和系统保持一致。在日常经营期间,乙方必须督促该店经理、厨房长每天写工作日志。 甲方将每年1-2次对乙方门店及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检查结第7条保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甲乙双方未来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信息均视为秘密。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还包括:(
23、1)技术信息:指甲方的菜谱或者其他产品的制造方法等。(2)经营信息:指原材料供应、业务计划、方案、经营管理策略、方针、制度、财务资料、各种经营管理诀窍等。第8条员工福利篇三:专卖店加盟合同合同编号:专卖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店 合 作 协 议 江苏雷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甲方:江苏雷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 ,就乙方加盟甲方产品专卖店一事,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乙方加盟要求1、为独立法人,有高端家具品牌经营经验及理念;2、店址位于经济较为发达三类城市以上的一流家具卖场及较好的地理位置;3、单系列实用第二条 授权区域与合作模式1、甲方授权
24、乙县、 号区域内经营馨雷沃系列产品。2、乙方将平方米(实用)的营业场地为首家店,以甲方的产品专卖店形式出售甲方产品;3、乙方的经营区域仅限于在甲方授权的区域进行销售,首家店开业时间应在 年 月 日之前;4、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经营甲方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5、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6、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甲方职能和以甲方委托加
25、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第三条 经营期限专卖店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壹 年;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不能在授权乙方的区域内另选经销商经营甲方该品牌系列产品;2、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给乙方销售;3、甲方负责派专人跟进督导乙方专卖店经营过程中甲方所能及的相关事务,并且了解其运作情况,给出合理化建议;4、乙方为了保证甲方产品在本地区的市场覆盖率,必须根据本地区市场情况有计划地建立分店,在开设分店计划之前,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5、甲方对各地区加盟商实行统一销售建议价;6、乙方在经营甲方品牌家具的专卖店内不得摆放任何非甲方的产品或商品;7、乙方
26、应定期为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及产品信息,并协助甲方填写有关调查表;8、甲方产品设计,专卖店的装修摆设设计,经营模式等以及相关的其它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及其它员工不得抄袭、模仿或修改后应用于专卖店之外;9、乙方在经营专卖店过程中,应对公众表明其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因乙方经营过程引起的诉讼或纠纷,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10、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设计方案对专卖店装修到位,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市场分类进行适当的装修补助,具体细则参考本协议第五条。11、乙方订货需要向甲方提供订货单,根据书写规范、清晰,注明产品的各种型号、颜色、规格、数量等,经甲
27、方确认交货期后回传,确保交货;12、甲方的产品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属甲方自己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如属运输或其他损坏,甲方可协助维修或更换,但要收取相应的费用;13、乙方可自行确定运输公司或委托甲方的协助发货,甲方不承担运输责任,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4、甲方按全国统一专卖店价格即产品报价单供货给乙方;1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盟押金后,按乙方提供的场地资料提供给专卖店装修方案设计,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支持政策1. 供货价格专卖店常年的供货价格为全国统一的出厂价支持。2. 装修支持2.1. 一类城市按照实用面积给予2.2.二类城市按照实用面积给予2.3.
28、三类城市按照实用面积给予3. 饰品专卖店饰品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饰品包括:假书、台灯、吊灯、壁灯、干花、挂画、花瓶、碟、杯、床品等);窗帘、照明灯、酒类、绿色植物不属于甲方配置范围内。4. 销售与奖励办法5. 1乙方经营所在元。(一类城市年销任务100.00万元;二类城市年销售任务80.00万元;三类城市年销售任务60.00万元;特价产品除外)。6. 2的销售返利;年销售额达到年任务的120%时,超出部分甲方将给予乙方1.5%的销售返利;7. 3甲方按年对乙方返利,在合同签定一年后的次月10日内向乙方实施返利,销售返利以实物形式返还,计算返利的销售额不包括特价商品和公司促销活动期间
29、的销售额。8. 装修返还8.1. 装修补助以实物形式返还,首次提货将甲方样品及饰品摆放齐备者,甲方一次性补助2万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补助余额以乙方每次提货额的10%给予返还,合同期内返完为止。8.2. 续签合同不作重复返还装修补助。9. 广告规范要求及支持政策9.1. 乙方在授权区域进行广告宣传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9.2. 支持政策为总广告费的50%,首次一次性给予25%补助,剩余月提货金额的6%进行返还,月提货额未达到装修返点要求则无广告返点,返点同时乙方必须提供原件发票等单据。第六条 商业秘密保护乙方应对在合作关系中掌握的甲方产品图册、产品目录、产品报价表、营销管理制度等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0、,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一方泄露或以任何方式予以公开;经营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行销方案、经营管理政策、经营管理制度、各种经营管理诀窍等。第七条 品牌标示使用及维护1. 甲方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1.1. 所有标识包括:门头标示、水晶字、证书、授权证、室内外写真喷绘、“x”展架、户外广告喷绘等甲方品牌标识属甲方所有、乙方为有偿使用(具体费用参考饰品及形象品价格明细)。1.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进行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31、,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馨雷沃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1.4. 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甲方标识或甲方分品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1.5.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2. 甲方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2.1. 加盟店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甲方的统一形象。2.2. 加盟店在使用甲方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a. 降低或损害甲方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b. 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
32、、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c. 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甲方标识、产品分品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用第三者模仿盗用。2.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甲方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标注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损失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馨雷沃按照本协议规定,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
33、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
34、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
35、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
36、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37、)。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
38、,由甲方负责。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
39、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
40、(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
41、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4c04289c-99bc-417f-b707-21240367cefd_xljte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