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开彬寓乐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K币充值服务(以下称“充值服务”),为获得充值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充值程序。用户在进行充值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用户在使用开彬寓乐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如用户不同意本充值用户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停止使用开彬寓乐提供的服务。
1、服务内容
开彬寓乐的充值系统提供支付宝充值和网上银行充值两种方式,用户使用该平台进行充值,以增加相关网络游戏中用户帐号所有的K币的数量。
2、操作方法
2.1 用户可以在此充值系统上自由选择具体的充值方式,并按相应页面提示的程序完成充值。
2.2 使用开彬寓乐充值方式充值成功后有5分钟的调整时间,用户请在充值成功的5分钟后尝试进入游戏。
3、风险提示
3.1 在使用充值方式时,用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的帐号并仔细选择相关操作选项。若因为用户自身输入帐号错误、操作不当或不了解充值计费方式等因素造成充错帐号、错选充值种类等情形而损害自身权益的,开彬寓乐将不会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3.2 若用户以非法的方式,或使用非开彬寓乐所指定的充值方式进行充值,开彬寓乐不保证该充值顺利或者正确完成。若因此造成用户权益受损时,开彬寓乐不会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开彬寓乐同时保留随时终止该用户游戏帐号资格及使用各项充值服务的权利。
4、充值成功后
充值成功后,充值所增加的账号内K币可由用户自由使用,但开彬寓乐不会提供任何退还或逆向兑换服务。
5、渠道商服务手续费用
各充值方式对应的渠道商可能会按其标准制定相关充值渠道手续费用(可能会在充值操作页面或渠道商其他页面上提示),并在用户充值时收取。开彬寓乐特此提醒:请用户务必注意各充值方式的渠道商服务手续费,并按自己的需求选取充值方式。
6、若因开彬寓乐充值方式原因造成用户充值失实并经查证属实的,开彬寓乐将根据用户充值情况作出变动措施
6.1 因充值方式原因,造成系统充值额小于用户实际充值额的,开彬寓乐予以补其差额;
6.2 因充值方式原因,造成系统充值额大于用户实际充值额的,开彬寓乐有权追回差额;
6.3 因渠道商收取服务手续费用等原因造成系统充值额小于用户实际充值额的,不属于用户充值失实。
7、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开彬寓乐可以随时变更服务或更新本协议的条款,但应在相关的页面上及时提示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协议一旦在页面上公布即代替原来的服务协议。用户可随时造访开彬寓乐在线充值付费网站(
7.2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充值服务,开彬寓乐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开彬寓乐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4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开彬寓乐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充值服务的权利,对于充值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开彬寓乐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免责声明和损害赔偿
8.1 开彬寓乐充值平台不保证以下事宜:
(a) 本服务将符合您的要求
(b) 本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不会出错。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开彬寓乐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开彬寓乐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其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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