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区域代理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酝酿和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 地区的电气设备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范围1.1、甲方确定乙方为 地区销售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商,甲方保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1.2、超区域范围项目经甲方审查通过备案后实施,并享受同等销售政策。 二、销售政策2.1、区域代理年销售基量2.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完成的甲方产品年销售基量为 万元人民币;2.1.2、销售基量以甲乙双方内部合同价格金额计算为标准;2.1.3、以该协议签定之日起到下年度对应之日为一年销售基量考核标准;2.2、销售返点奖励机制2.2.1、
2、年销售基量不满 万的,不予返点奖励;特批价合同仅作业绩,不作销售量返利。2.2.2、年销售基量满 万销售额后,具体奖励方式如下表:序号销售量(万元)年终回款率达100%奖励123计算方式:2.2.3、凡是国家电网项目,甲方将给予额外的单项合同 %的业务费用支持奖励。2.3、大项目资金支持2.3.1、国家电网招标项目、各供电局合同,货款都可以按原合同要求执行;2.4、利税机制2.4.1、佣金部分占内部合同50%以内的增值税甲方按 向乙方收取,超出50%以外的增值税甲方按 收取,其它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申报;2.5、销售返点结算机制2.5.1、结算金额:按合同付款方式货款回款比例,给予相应返点奖励;
3、2.5.2、结算时间: 按实际情况处理。三、代理时限3.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壹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权利 4.1.1、有权利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实际情况对乙方下达销售目标计划;若第一年未按照协议完成年销售基量,甲方有权收回或更换区域代理权; 4.1.2、 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检查库存量、物流走向、产品销售及售前、售后服务情况等; 4.1.3、 有权要求乙方对各类资料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4.2.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禁止向非代理地区的其它客户直接供货,未经同意发生的直接供货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4.2.5、甲方有权向
4、乙方所辖区内的其它无备案项目直接供货。4.2、甲方义务4.2.1、甲方应就乙方的需求,及时提供公司产品资料、企业宣传品;4.2.2、 甲方应根据乙方市场情况,给予乙方市场策划方面的指导和相关资料的提供,便于乙方在当地市场开展工作; 4.2.3、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营销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督导; 4.2.4、 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未按约定提供产品,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4.2.5、甲方须及时为乙方提供售前技术服务;4.2.6、甲方须承担乙方区域内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在接到乙方售后服务电话后,应于 小时内上门进行售后服务,若属于售后技术问题,应于 小时内给予电话解答。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5、5.1、乙方权利5.1.1、 在不违反甲方营销政策的前提下,经甲方审查备案后,乙方有权向代理区域外项目供货; 5.1.2、 乙方有权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向甲方提出建议,以利产品的改进和市场份 额的扩大; 5.1.3、乙方有权就大项目要求甲方提供售前技术支持; 5.1.4、若甲方绕过乙方向乙方已备案项目供货,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相关赔偿。5.2、乙方义务5.2.1、乙方有义务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并将其具体情况通知甲方备案; 5.2.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信息网络的建设,向甲方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及竞争对手信息;5.2.3、乙方应及时将市场项目信息用电邮、传真等方式报甲方备案;5.2.4、乙方有义务
6、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及品牌形象,若乙方使用任何形式冒用或转单甲方合同产品,一经查实,则需赔偿甲方该单项合同金额二倍以上的罚款;5.2.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圆满完成区域内的展览、售后服务等活动;5.2.6、乙方须及时回笼各项货款。 六、产品价格体系6.1、 甲方有权制定全国各级代理的销售价格,并作出价格调整。6.2、 甲方在每次调价前 天书面(传真、邮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投标项目中的价格已报出,在报价有效期内,甲方提出调价(价格上调),则甲方将给予保护,其它的按甲方新价格执行。七、保证金7.1、 投标保证金 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投标保证金 万元以上的部份款项甲方负责。八、付款8.1、所有货款
7、按单项双方签定的合同付款方式条款执行,若货款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回笼到甲方指定帐户的超过 个月的,甲方有权按日利息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九、交货方式及物流中心9.1、甲方发货依据单项目合同条款执行;9.2、甲方负责把产品运到乙方合同指定城市,其运费按单项合同条款要求支付;9.3、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城市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产品质量10.1、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该产品的合同要求检验标准,并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所需的全套资料,所提供产品外包装必须完整、无破损,内装实物与合同所列内容相符(型号、品种、数量)。10.2、 若收货时发现丢失、遗漏或破损,乙方需在收货当日电话通知甲方,并在 日内再书面通知
8、甲方,并附带损坏产品照片,甲方给予及时处理或更换补发,逾期的甲方视为合格;10.3、甲方对产品质量在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对于机电产品均存在隐性问题是使用前所无法知道的,只能在客户使用后发现,一旦发生使用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须给予及时处理, 小时内答复客户问题, 小时内上门处理质量问题事件,若甲方未及时处理,售后费用由甲方承担;10.4、因用户使用不当或超质保期的产品,甲方给予收取服务费用成本的优惠政策。十一、保密原则11.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保密;11.2、乙方将负责对所有相关事务的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十二、违约责任: 12.1、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出现违约行为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除按实际损失赔偿外,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12.2、 在代理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经济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仲裁。 十三、未尽事宜13.1、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续签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相同。合同期到,乙方有优先权延期合作。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