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群升新天地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沈阳新天地A区2#楼23套精装房装修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沈阳群升新天地 精装房装饰装修施工图内的:水、电、木、瓦、油装饰装修工程所有清工(包括卫生间防水施工、材料上下搬运)。不包括橱柜、地板、地热、木门安装。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包机械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调试、包验收等,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第
2、四条:合同工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乙方所有工期节点须以乙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表为准,施工进度表须满足甲方要求及合同工期。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交甲方通过消防部门检测合格之日。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1、工程造价: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2、工程造价确定方式:2.1、按双方确认的精装房装饰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要求,按双方确认的单价:每套11800元。合同签订后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如甲方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甲方确认加盖公章的有效签证单等计算,未经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的
3、任何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并认可施工现场已满足施工要求。并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风险,并承诺愿意承担不可预计风险。2.2、乙方承诺包括但不仅限于:班组所需工具、施工电缆线、配电箱、接线板、检测设备、仪器均需自行携带,工具的损耗、耗材、劳保用品、定额中综合管理费中所含的全部项目,综合费含规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市政工程干扰费、验收、联网、试验费、运行试验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超高部分的架子费、材料卸车、搬运、吊装、保管费、成品保护费、其他专业成品保护费等,不再另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清单中的价格不含税金,如需开具发票,税金另行单独计取。
4、3、付款方式:按完成进度款的 支付,每次支付前乙方须在月底前提交甲方详细计算资料及计价依据,甲方审核确认后7天内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后,经消防验收合格及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底稿)后 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甲乙双方无异议签字后 五 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余款 伍仟元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期满一年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有保修扣、赔、罚款,支付时一并扣除)。第六条:材料申报、领用、使用、审核管理:1、乙方施工所有材料须指定专人填写材料申报单,特殊材料须提前10天申报,一般材料须提前4天申报,经甲方专业主管审核后,送交甲方材料部,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提前申报
5、,造成工期延误、工人窝工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如实申报材料的用量,如乙方申报量超过实际使用量,乙方须全额承担甲方的损失。2、乙方施工所有材料须指定专人签署材料领用单,乙方领到材料后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双方根据工程实际竣工量,进行核算,超过定额规定的使用量,由乙方全额承担材料费,定额规定的损耗结余部分。乙方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甲方按实际创造的效益,给乙方进行奖励。如因遗失、毁坏、被盗、返工、浪费、成品保护不力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本工程必须符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标准、验收规定
6、。第八条:安全施工1、乙方在遵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要求。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严格用火及用电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第九条:质量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二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与甲方能够随时取得联系。乙方联系手机: 乙方联系人: ,必须随时保证通讯畅通。3保修期责任区分。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
7、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管理不严、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三级电源驳点(到施工楼层),水驳点到施工楼层处,以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接驳。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及其他单位施工的相关事宜。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承包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特殊工种专业操作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4、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协议,甲方按签订的劳务协议直接发放工资给民工。5、乙方负责装饰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质保服务及施工范围内所有涉及装饰方面的验收协调,并向甲方提交全套验收资料,甲方提供电子版的资料表格。
8、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7、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8、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不合理的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优化建议,甲方按产生的经济效率给予乙方适当奖励。9、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
9、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10、乙方对其他专业的施工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如提供线位、点位、提供交叉施工作业面、含地灯孔、设备口、检修孔的开设、电气孔的开设、加固等),指示牌标识等,做好其他专业的成品保护,11、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与交接工作,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12、工程竣工检测合格后未移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3、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破坏的损失。
10、14、施工现场不提供任何住宿和办公用房条件,乙方施工人员须在工地外解决食宿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15、乙方必须接受总包管理,承担被总包管理内容中相应职责并与总包单位办理相应手续。16、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和总包方进出物资管理的规定并自行保管。17、乙方服从甲方、总包单位的施工作业面总体安排。18、乙方承诺施工过程废弃物每天及时清除干净。19、乙方承诺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如乙方因违规造成政府部门罚款,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20、乙方承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建筑工伤保险等各种相关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1、1、合同签订前,乙方承诺保证民工不到劳动局投诉或政府部门上访,
11、如有发生上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民工工资全部结清无安全罚款,甲方在7天内将该工程款无息一次性全额付给乙方(扣除垫付的民工工资和安全罚款)。2、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的违约金。3、工期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承诺:如未按要求投入确保工期的足额工人人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4、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质检站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
12、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二十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第十二条:廉洁约定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一经发现按同等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公司可做除名处理。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不得请甲方人员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受贿甲方人员任何
13、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如违反该规定,一经发现按同等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清除出场。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附则1、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
14、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
15、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
16、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
17、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