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商业银行企业联保授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联保授信(含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和贷款,下同)业务管理,规范联保授信操作流程,进一步促进我行联保授信业务开展,有效防范授信风险,现结合我行实际情形,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联保授信是指企业自愿组建联保小组,我行依据有关小组建员授信申请,联保小组建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办理的授信。第三条 联保授信分为小企业联保授信及企业联保授信。小企业联保授信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应税年营业收入低于100万元(含)的企业组建联保小组在我行申请的授信业务。企业联保授信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应税年营业收入高于10万元的企业组
2、建联保小组在我行申请的授信业务;小企业及企业原则上可以组建联保小组在我行申请授信业务。第四条联保授信遵循“自愿申请、多户联保、相互督促、责任连带、周转使用”原则。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辖内各支行(含营业部,下同)。第二章 授信条件、用途及还款方式第六条 授信条件(一)小企业联保授信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和年审,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效益较好;2.有固定经营场所(住所地必须在*范围内),经营时间年(含)以上,经营项目合法合规,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逃废债、无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和交叉授信违规行为,且截止到申请日无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经营时间
3、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确认:()若注销原企业设立新企业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可将原企业经营期限计算在内。(2)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在相同行业从事经营活动满2年(含)以上的);3遵纪守法,股东、董事、监事和现任高管人员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4.经济独立,有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有较强的债务本息清偿能力,能够按时偿还授信本息;5.资产负债率还款期内延续不高于60%;6.授信申请人经营收益较好,经营资金在我行进行结算;7.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我行的监督,能够如实向我行提供关于经营活动的有关资料文件资料,并接受我行正常监督和管理;8.向我行提供的资料文件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4、完整;9.我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二)企业联保授信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和年审,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效益较好;2.有固定经营场所(住所地必须在*范围内),经营时间2年(含)以上,经营项目合法合规,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逃废债、无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和交叉授信违规行为,且截止到申请日无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经营时间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确认:()若注销原企业设立新企业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可将原企业经营期限计算在内。(2)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在相同行业从事经营活动2年(含)以上的);遵纪守法,股东、董事、监事和现任高管人员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4经济独
5、立,有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有较强的债务本息清偿能力,能够按时偿还授信本息;.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6.授信申请人经营收益较好,经营资金在我行进行结算;7.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我行的监督,能够如实向我行提供关于经营活动的有关资料文件资料,并接受我行正常监督和管理;8.向我行提供的资料文件资料合法、真实、有效、完整;9我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授信用途授信用途主要用于企业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周转。第八条授信期限联保小组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笔用信一般不超过1年。联保小组授信业务一律不得展期。第九条 还款方式还款方式灵活,依据有关企业经营状况可选择按月等
6、额还款、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方式进行偿还。第三章 业务受理、审查及发放 第十条 各支行严格依照我行授信操作流程的要求做好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工作。第十一条 协议签订授信审批同意后,联保小组所有成员签订农村商业银行联保业务协议书(附件)、无关联关系声明(附件2)并与我行签署有关主协议和担保从协议。联保小组自联保协议签署之日起设立,联保协议有效期限由我行与企业协商议定,最长不超过2年(含)。联保协议期满,联保小组自愿继续联保的,经我行同意后方可续签。第四章 联保小组的设立、变更第十二条 联保小组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一)联保小组建员为小企业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联保小组建员未能少于5户,
7、最多不超过户;2联保小组必须为同行业、同*场或同商会的成员组建;.联保小组各成员资产负债率在整个还款期内均应延续低于6%;.联保小组各成员在本支行只能加入一个联保小组;.联保小组建员之间未能为关联企业;6.各支行依据有关联保小组建员经营资信情形,要求支付启用授信额度的0%0作为保证金质押(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依照出票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敞口部分可不再收取联保保证金),用于垫偿联保小组建员未能及时偿还的授信本息。对发生过2次(含)以上授信业务往来且信誉良好的客户,在第3次申请授信时支行可免收保证金;7.联保小组内单个成员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8.遵守联保小组联保协议。(二)联保小组建员为企业的
8、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联保小组建员未能低于5户(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客户,可放宽至3户),最多不超过户;2联保小组必须为同行业、同*场或同商会的成员组建;3一个联保小组建员在本支行只能加入一个联保小组;4.联保小组建员之间未能为关联企业;5遵守联保小组联保协议。第十三条联保小组职责联保小组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授信协议商定偿付授信本息;(二)督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授信协议,当其他成员发生授信挪用或其他影响授信偿还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其他联保小组建员采取相应措施,要求偿还授信资金,同时报告我行; (三)联保小组成员对其他成员的授信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联保成员未能按时归还授
9、信本息时,小组其他成员代为偿还授信本息;(四)共同决定联保小组的变更和解散事宜。第十四条联保小组的设立联保小组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担保能力和偿债能力,思想品质好,信誉程度高,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十二条的条件。联保小组建员推选一名信誉度好,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组织能力的成员作为组长。第十五条联保小组的变更联保小组建员变更后,需重新组建联保小组的,经我行同意,可以重新签署联保协议和有关协议。第五章 贷后管理与授信收回第十六条 贷后检查授信发放后,经办客户经理严格依照我行有关资料文件要求进行贷后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已授信的企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发现有影响授信安全的因素,要及时报告并停止发放授信;对已发放的授信采取必要措施清理偿还。检查时要做好贷后检查记录,形成贷后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入档保管。第十七条 授信档案管理每笔授信业务办理或发放后,经办客户经理应及时将授信档案材料进行归档装订,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修订和说明。第十九条 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