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门面房租赁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846619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31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门面房租赁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门面房租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门面房租赁工作的统一管理,明确职责,规范租赁人员在门面房租赁过程中的行为,使门面房的管理工作纳入正常有序的运转轨道,充分发挥出经济效益。特制定门面房租赁管理办法: 一、总公司所管辖的门面房由商贸中心统一负责管理,由总公司具体负责对外签订出租合约,使用总公司编制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任何个人无权对外出租。 二、门面房的租赁合约,统一加盖总公司印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租赁方一份、总公司一份、商贸中心一份、财务室一份。 三、门面房应按其各自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统一规范其经营范围,严禁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经营。 四、所有门面房,其租期均做到时限统一。原则上一年一签,时间为每年的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如遇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总公司门面房应根据所在区段,统一编排门牌号,各门面房均应按其所在的区域,划区、划段,相同区段的房租,一般应做到价位统一。特殊情况由总公司确定。 六、在签订房屋租赁合约之前,免收房屋押金,但须按规定交纳房租。 七、门面房对外出租时,也可采取统一招标比价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管理经营服务好,诚实守信的续租户。 八、各门面房租赁户应认真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按时缴纳房屋租赁费和水电费,对拖欠费用或违规经营,总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九、总公司所有门面房均由总公司统一负责修缮。 十、总公司要求商贸中心具体负责对其辖内的所有门面房实行统一管理,对各门面房的租赁合约履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督促,对将其结果作为对门面房管理人员年终评价的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