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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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20041579 ;营业执照号码: 440000400009946 ;
备案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10号七楼 ;
法定代表人: 赖国强 ;联系电话: 83486398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10号七楼;邮政编码: 510040 ;
经纪人: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卖方): ;【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独家委托甲方提供中介服务,为乙方出售位于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确认出售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权属证明为房产证,号码 。
2.房屋类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
3.建筑时间: / 。
4.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5.拟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以上。
6.同意买方的付款方式:【与买方协商】【其他: 】。
7.同意税费缴交方式:【与买方协商】【其他: 】。
8.交楼状况及时间:【与买方协商】【其他: 】
9.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10.可能影响本房屋交易的其他事项: 。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的真实性并应现场察看该房地产。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3.甲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有关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4.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5.买方同意购买该房地产的条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提供该房地产的权属资料及业主主体资格资料,以供甲方核对。乙方保证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属实,出售意愿表达真实。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给付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买方应付未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五条 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等情形,致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在网上被撤下导致不能继续发布房屋信息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拟售价格之2% 。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六条 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该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可代乙方收取买方定金。若收取定金后买方悔约不买,基于甲方已提供了服务,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一半定金作为服务报酬。
2、乙方保证不会私下与甲方介绍的买方或其亲属私下交易,否则视为甲方已促成乙方与买方达成交易,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拟售价格的2%支付中介服务费。
3、委托期内,乙方保证不会提前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该房产,也不会自行出售或者另行委托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出售该房地产,否则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约定拟售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能够带领买方顺利察看该房产。
5、如买方同意购买该房产,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配合甲方及买方办理与买卖交易有关的各项手续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等文件。
6、修改第五条第1点: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必须向银行、房管局等政府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否则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特别确认:
甲方对其个人未经公司盖章授权而签字的文件或收款收据概不认可,甲方经办人私下收取客户款项属严重犯罪(举报电话:83486398)!为保障乙方权益,乙方承诺支付佣金或其他款项时会要求甲方经办人开具盖有甲方收款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专用章的打印发票,以确认甲方收到款项,否则,视为未付款,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本合同不作为乙方已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应以甲方盖章之收款收据或发票为准。
甲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乙方(卖方):
经纪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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