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粉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山东省莱州市面粉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系列小麦面粉代理事项签订本合同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合作总则1、甲方授权乙方为面粉有限公司在 哈尔滨市 的独家代理销售商。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第二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提
2、供一切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合法手续及证件。2、甲方保证供货供应,并且甲方保证在哈尔滨市区内不再向任何第三方供给本产品,以确保乙方的独家销售地位。3、甲方如有新产品发布或者产品更新,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4、如乙方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及义务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第三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以面粉有限公司区域独家代理商的名义,负责 系列面粉在上述规定区域内的市场销售。2、乙方销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统一的零售价格。3、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后,必须在两个月内向甲方结算货款或退货,每次退货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批进货量的20%。4、乙方必须自觉树立并维护代理产品的品
3、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于甲方及甲方产品的行为。5、全力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避免重大投诉事件发生。6、做好市场营运工作,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第四条:费用承担及货款结算1、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在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有费用都有乙方自己承担。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发给乙方 牌粉芯粉20箱,全麦粉80箱。乙方订购第二批货时,应结清前批货款。若乙方订购的第二批货物超过100箱,则超出的部分应向甲方交现款。以后以此类推。第五条:供货价格及销售价格1、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为:粉心粉:45元/箱,全麦粉:42元/箱。(含到乙方仓库的运费)2、甲方规定的统一零售价为:粉心粉:65元/箱,全麦粉:62元/箱。3、代理销售期间,如遇地区性粮食价格普遍上涨,甲方供货价格若上涨,须提前通知乙方。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违反本代理合同,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的大小予以赔偿。甲方:莱州面粉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