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人):乙方(被转让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让标的:甲方将位于 内所有财产、设施(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大写) 元整(¥: )。2、转租标的: 租赁房屋 间(共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转给乙方,从 年 月 日起。3、转让费的缴纳方式: 甲方于 月 日将位于 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 年 月 日付转让费(大写) 元(¥: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不能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餐厅。4、条款:甲方在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转给乙方时,应当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协议。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如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再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5、费用承担: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餐厅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在协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餐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6、装饰装修: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装饰装修物乙方可以带走。7、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经营损失200000元整。8、 以经合同签订,其餐厅内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