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学研合作协议书二一六年六月水产养殖技术产学研合作协议书甲方:贵州农乡综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亚辉 地址: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九龙村 乙方: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法定代表人:张景春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 为更好地开发利用地方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资源和高校的科技优势,促进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与方式1、合作内容以甲方基地现有资源为基础,乙方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水产养殖技术组,帮助甲方开展水产养殖品种选择、品种繁育、特种水产品饲养、疾病防治等工
2、作;共建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教学实训基地;共同进行水产品的生产、研究、开发。2、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科研实训基地及其他相应设施;甲方负责水产养殖生产经营管理及配备管理人员。(2)乙方提供水产养殖生产技术、生产计划、生产管理方案,此外还提供科研与培训服务;甲方申报的水产养殖项目,有乙方参与的,乙方配合甲方实施项目推进与验收;乙方申报的水产养殖项目,有甲方参与的,甲方配合乙方实施项目推进与验收。具体包括水产品种选择、养殖、繁殖、疾病防治等水产养殖技术、科技攻关、开发与成果转化及服务;乙方根据合作需要组建水产养殖技术组和科技攻关与开发组。技术组由先大强老师任组长,李艳华老师任副组长;科技攻关与开
3、发组由李艳华老师任组长,先大强老师任副组长。根据项目需要,由组长和副组长共同商定其他参加人员。二、 合作费用 甲方每年付乙方技术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支付时间每年的5月31日前。付款开户行:中国银行铜仁市新华支行帐号:133006439211三、科技攻关与开发甲乙双方基于互信与合作需要,在水产养殖范围内,甲方申报项目资金下达甲方账户,乙方申报项目资金下达到甲方账户。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争取到的项目,剔除该项目前期申报过程中必要投入的成本开支后的科研课题经费,由该项目主持人在该项目中支配使用。凡是甲方有参与的项目,课题的生产性试验必须在甲方基地内进行,若甲方基地试验条件不够,可
4、由双方选点实施。对于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科技攻关与开发项目,甲方应根据乙方科技人员提供的预算给予立项和资金支持。项目攻关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材料、设备费用从项目资金里列出,甲方不再承担。四、培训甲方技术员到乙方接受技术培训的课时和实验经费及食宿费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安排教师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专门培训。甲方支付给乙方一定的培训费,培训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书面协议另行约定。五、科研成果转让甲乙双方合作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和专利产品所有权属于双方共有,甲方有优先使用权,项目鉴定成果单位排名为甲方第一位,乙方第二位。但是成果所有人排名,乙方负责技术服务与攻关的人员有优先排名权。双方共有的
5、技术成果若需转让,必须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转让,需另立合同确定成果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及分配比例。乙方与甲方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推向市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六、权利、责任及义务1、甲方有权决定公司及基地发展内容、投资规模及经营管理的权利;负责公司及基地的投资及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乙方在甲方基地内学生实习和教师科研基本条件。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生产技术实施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的权利;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对甲方水产养殖基地提供技术服务和管理指导。七、科研技术成果保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将对方工艺、技术、产品配方、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成果等,向第三方泄露。八、合作期限及实施时间本合约期限:自2016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止。具体单项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不受此协议约定期限限制。九、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甲方: (公章) 乙方: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