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 甲方将其整体租赁的位于嘉峪关市 路 街 号 间(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访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手续齐全,甲方保证具有房屋转租权,并向乙方提供与房屋所有权人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承租房屋作为 使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因所租赁房屋需要装修等因素,甲方承诺给予乙方相应的免租期,免租期届满,租金开始计算。即本合同租金实际自 年____月___日起算。
3-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 元整。
4-2、乙方支付租金方式:首次支付租金的时间是 年 月 日,其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五、房屋押金
5-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 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甲方扣除未交的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后在 日内,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的承担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权纠纷。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8-3、乙方权有转租该房屋。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 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 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 合同送达地址的约定:合同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以本合同文头约定的为准。邮寄送达后,无人签收、他人代签、拒签的均视为已送达。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嘉峪关市
附件:(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甲方与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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