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街商铺公开招租方案时间:2010-05-19 16:32:59 来源:后勤办 审核人: 一、招租目的:通过商铺招租,引进相关的经营服务项目,为南海校区的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便利、完善的生活服务,从而保障南海校区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稳定发展。二、招租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三、招租商铺及经营范围:本期公开招租商铺为一楼1号铺(水果店、30M2),2号铺(照相精品店、30M2),3号铺(眼镜店、30 M2),6、7号铺(理发店、60 M2),8、9号铺(电器维修店、60 M2),二楼11号铺(商务中心、30M2),1 2号铺(凉茶店、30 M2),13、14号铺(文体用品
2、店或图书音像制品店、60 M2),图书馆大门左侧(文印中心、20 M2)。经营范围:水 果 店:各类水果、杂粮。照相精品店:照相、各类精品、化妆品。眼 镜 店:眼镜及配套产品。理 发 店:美发、美容。电器维修店:各类电器、办公设备维修及配套产品销售。商务中心:主营:中移动业务代理,旅游业务代理。兼营: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商务性服务项目。凉茶店:品牌凉茶系列产品。文体用品店(或图书音像制品店):文化体育用品(或图书音像制品)系列产品。图书馆大门左侧文印中心:打印、复印、印刷品制作。 四、招租原则: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经营者。由校区招租小组成员根据招租评定原则对承租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该项目经营
3、者,最高分相同则原租户优先。后勤办负责具体实施。五、租金标准:设定最低报价,不设上限。各店铺具体如下:一楼:理发店20元/平方月,其他店铺40元/平方月。二楼、图书馆文印中心:30元/平方月。每年按十个月计收。六、其它费用:物业管理费按3元/平方月收取,电费为0.98元/度,水费为2.53元/立方米收取,每月按实际使用量结算。(水电费均为代收代付)。租赁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七、评定原则:本次招租采取租金报价和权重加分法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方法如下:1、租金报价分值:以最高报价为100分,其它单位报价换算成对应分值。公式为:C=BA100 (A为最高报价,B为投标单位报价,C为投标单位的得分。)2、权重加分:(1):各项目竞租者原经营本项目且证照齐全加10分(竞租者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相符)。(2):各项目竞租者在高校内经营过本项目的,每满一年加2分,最多加三年(必须有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八、商铺租期:租期为二年,租约期满后,进行下一期招租,上一期承租商在评定分值相同的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九、其他事项:1、承租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南海校区的各项规章制度。2、承租商必须与南海校区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办齐相关的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3、甲方给予乙方免租金装修时间20天,首期租金按扣除免租金装修时间后的实际天数计算。十、报名时间:另行通知。